词条 | 山东省气象局 |
释义 | 山东省气象局是中国气象局的下属机构,又是山东省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在中国气象局和山东省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管理山东省行政区的气象工作。省局机关设有9个内设机构、7个直属事业单位。 山内设机构(局办公室 监测网络处 科技减灾处 计划财务处 人事教育处 政策法规处 监察审计处 机关党委办公室(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离退休干部办公室) 基本概况山东省现有气象台站123个,国家基准站4个,国家基本站19个。2002年,在上级领导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山东省气象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山东气象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对春播、三夏、三秋及汛期等关键季节以及重大灾害性、转折性、关键性天气的预报服务做到了及时准确,为全省工农业生产提供了有力保障。面对山东百年不遇的大旱,气象部门及时的预报信息、准确的决策建议和积极的人工增雨工作有效缓解了旱情,得到了各级政府和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加大了气象现代化建设力度,初步建成了5部新一代天气雷达,并实现了山东省雷达资料联网;气象自动站建设进展顺利,开展了面向山东省经济建设服务的全方位、多层次气象服务工作,在努力提高气候预测预报准确率的基础上,开展了沙尘暴天气预测以及负氧离子、紫外线指数等项目的观测工作。由山东省气象局主持进行的“山东省人工防雹主要技术研究”、“山东省飞机人工增雨条件和催化部位的实施系统”两项科研成果分获“省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和三等奖。精神文明建设也喜获丰收,截至2002年11月,全省气象部门中有9个获“省级文明单位”称号、51个获“市级文明单位”称号,并涌现出一大批优秀党员和先进工作者。山东省政府连续第8年致函中国气象局,建议对省气象局给予表彰奖励。 主要职责1.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资料汇总、分发的组织管理。 2.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制定人工影 响天气作业方案,并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和协调下,管理、指导和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管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指导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能,对有关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工作。4. 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及农业气象预报、城市环境气象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等专业气象预报的发布。5.负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同级有关部门提出利用、保护气候资源和推广应用气候资源区划等成果的建议;组织对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6.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规的实施,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7.统一领导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部门的计划财务、机构编制、人事劳动、科研和培训以及业务建设等工作;会同州(地、市)人民政府对州(地、市)气象机构实施以部门为主的双重管理;协助地方党委和人民政府做好当地气象部门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山内设机构局办公室组织协调机关工作和会议安排;负责政务信息、目标管理、文秘、机要、保密、宣传、档案、信访、外事、机关福利等工作;草拟综合性文件、报告、总结、计划、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检查、催办;负责办公自动化业务管理工作;承担省局机关财务管理职能;归口管理全省气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省局应急管理任务;负责中国气象报社山东记者站的有关工作;负责机关用车调度;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监测网络处承担全省气象观测业务的组织协调和技术指导;承担灾害性天气联防的加密观测组织、省内特色观测项目技术规范编写的组织工作;承担国家气候观象台、国家气象观测站(建)站新址勘察、观测任务调整的上报或审批工作;承担全省气象信息采集、传输、质量控制、存储及加工处理的管理工作;负责全省气象信息系统的建设运行等管理工作;组织全省气象业务技术装备的运行保障、技术开发与推广;负责气象计量的监督管理和全省业务技术装备保障、全省气象系统无线电管理工作;负责全省气象探测、信息和技术保障现代化建设发展规划的拟订;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技减灾处负责全省天气、气候、气候变化、生态与农业气象、大气成分、雷电等预警预报、预测预估业务和气象信息发布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全省决策气象服务、公众气象服务的组织管理;在上级主管部门指导下组织协调跨省、跨部门的灾害性天气联防工作;负责气候资源开发利用气象服务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全省气象科研发展规划、计划的拟订及组织实施;负责气象科研与技术开发项目的立项、组织管理和科技成果及新技术、新业务的推广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计划财务处组织编制全省气象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部门预算及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建立健全和落实双重计划财务体制工作;归口协调地方气象事业的基本建设投资和有关经费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负责协调办理气象行政收费项目、罚没收入审批事项;负责全省气象系统的计划财务、基本建设、国有资产、统计、科技服务实体的运营监管等管理工作;负责对省局财务结算中心的业务管理和指导;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事教育处负责省局党组管理干部的考核、任免及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负责省局党组民主生活会的有关工作和全省气象部门处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管理和指导;负责全省气象系统的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社会保障、录用调配、奖惩、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等各项人事管理工作;拟定全省气象部门人才培养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职工在职教育、培训的组织管理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政策法规处负责山东气象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的调查研究,针对气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并提出相应的措施和意见;草拟我省地方性气象法规、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组织、协调和管理全省气象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气象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学习、宣传、普及法律法规;负责气象行业管理和气象标准化工作;负责气象科技服务的组织管理、宏观协调和政策指导;归口管理全社会施放气球活动和全省防雷减灾工作;承担省气象行政许可受理厅日常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监察审计处负责全省气象系统的监察、审计工作;指导全省气象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省局党组成员及党组管理干部实行党章和有关规定范围内的监督、监察;负责省局党组管理干部违纪案件和本省气象系统重大违纪案件的查处;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关党委办公室(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承担直属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全省精神文明、气象文化建设等工作;归口管理工会、共青团、妇女、统战、侨务、征兵和拥军优属等工作;会同地方党委和人民政府做好全省气象部门的系统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离退休干部办公室负责全省气象系统离退休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省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的具体管理和有关服务;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直属单位山东省气象台,牵头承担省级天气、大气成分轨道业务。负责制作并发布全省范围的中短期天气预报、短时临近天气预报、雷电天气的预警预报、大气成分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以及对下级气象台站相应业务的技术指导;制作并发布海洋气象预报、水文气象预报、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报、地质灾害气象等级预报等;负责制作大气成分监测公报;承担全省天气、大气成分等方面的技术开发和应用研究;负责重大灾害性天气预报服务与联防;承担全省雨情服务;承担全省重大气象灾害及衍生灾害的调查、收集上报与评估;为省级领导部门提供决策服务;承担济南新一代天气雷达的监测预警;承担省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山东气象学会挂靠山东省气象台,按社团管理独立运行。负责草拟省气象学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气象学术交流及科普宣传活动;开展科技咨询;负责山东省防雷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认定和技术培训等;承办省局和学会理事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山东省气候中心牵头承担省级气候、气候变化、生态与农业气象轨道业务。负责制作并发布短期气候预测,承担气候影响评价、气候资源的评估和气候应用业务,开展气候变化影响对策研究;在上级指导下,开展年代际气候变化检测、预估、影响评估、应对措施等分析服务;承担全省农业气象情报预报、生态系统的遥感监测预测与评估服务;负责农林病虫害发生发展气象条件预报、生态环境监测公报;承担全省气候、气候变化、生态与农业气象等方面的技术开发和应用研究;提供气候、气候变化、生态与农业气象方面决策服务产品;负责对下级台站相应业务的指导;承担省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山东省气象信息中心负责全省气象信息系统(资料、信息网络、高性能计算机、信息共享及相应的技术保障)建设和运行技术指导,承担省级主网的实时运行、维护保障及全省气象信息系统的业务监控、指挥调度和技术指导,归口省级主要信息源和信息网络系统及用户终端的管理以及负责与省级党政部门办公系统联网的技术工作;负责山东气象网、山东兴农网、办公网等网站的运行管理;负责电视会商系统的运行保障;负责大气探测(包括遥感)、监测数据信息的接收和收集、存储与处理、上传等业务,承担气象资料质量控制、报表审核和气象档案工作;提供科技情报咨询服务产品;承担全省气象信息系统建设和软件开发、气象现代化建设等任务;承担省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山东省气象局后勤服务中心负责省局科技创新基地的管理;承担高新技术和重大攻关课题以及横向课题研究任务;承担海洋气象、人工影响天气、数值模式等方面的技术开发和科研工作;协作开展多轨道业务技术的研究开发工作;承担全省教育培训任务;负责省局图书室的管理;负责《山东气象》的编辑出版发行工作;承担省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学术交流气科院生态环境与农业气象研究所与山东省气象局农气中心在济南市联合举办了“农业气象评估技术学术交流会”。会议由山东省气象局农气中心副主任薛晓萍研究员主持,她首先对气科院农气所各位专家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接着她对省局农气所的主要情况和业务服务等工作做了详细介绍,并希望气科院农气中心的专家常来指导工作,进一步加强双方的科研合作交流。随后,气科院农气所所长郭建平研究员对农气所的基本情况和近几年所里完成的主要工作和成绩做了介绍,并作了“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给农业气象工作的启示”的报告。霍治国研究员作了“农业、生物气象灾害及其减灾科技体系概论”;张佳华研究员作了“卫星遥感在生态环境与农业气象的研究进展”的报告。会后参观了省局农气中心业务情报预报室和卫星遥感预报室。学术交流会议的召开将进一步加强农气所与兄弟单位的相互联系和密切协作,加强与省局的相互交流和深入了解。 合作宣传山东省气象局和省司法厅联合下发《关于开展气象法制宣传年活动的通知》,标志着山东气象法制宣传年系列活动全面启动。这是山东气象、司法部门继去年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列入“五五普法教材”后,气象法制建设的又一重大举措。 “气象法制宣传年”活动是山东“五五”普规划的重要内容之一,该项活动的宗旨是通过深入开展以“增强气象法制意识,减轻气象灾害影响”为主题的气象法制宣传工作,旨在提高全社会气象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提升气象事业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该项活动采取多种有效的形式宣传贯彻落实气象法律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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