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山东大学法学院 |
释义 | 山东大学法律系始建于1983年,后改系为院。山东大学法学院设有法律学系、民商法系两个教学机构。教授10人,副教授27人,具有博士学位的 19人,具有硕士学位的 31人,有海外访问、进修经历的18人。另有国内知名学者、司法界人士30人为学院兼职教授。有多名教授在国家级和省级学会中担任会长、副会长等职务。法学院在校生规模近1500人,其中博士生、法学和法律硕士生800余人,本科生650余人,并有来自韩国、日本、蒙古、哈萨克斯坦、尼日利亚等十几个国家的留学生50余人,另外,还招有网络、函授、自学考试在校生2000余人。 办学特色法学院凭借山东大学浓郁的文史底蕴营造人文育人环境,并实践教学改革和教育创新,努力发展法律专门人才培养质量。1995年,根据国家教委专业调整的要求,法学院原法学、经济法、国际经济法三个本科专业合并调整为法学一个专业,并试行学分制。2000年,法学专业本科教育试行改革,实行文理兼招,并根据教育规律和社会需要开展法学专业平台上的特色教育,与英语专业合作试办双学位教育,2002年本科教育试办以日语为第一外语的日语背景法学教育,有近1/5的本科课程试行双语式教学或外教执教,知识产权法学教育、"公共卫生管理+法学"教育也将成为本科教育的试点项目。实践教学是本科教学的一大特色,法学院在10个中级法院、22个基层法院及部分检察院设立实践教学基地,有力地推动了应用型法律人才的培养。自2002年起,学院每年选派优秀学生到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厦门大学、中山大学、兰州大学等大学法学院和国外学习,增加"第二校园"经历、"海外学习"经历。 培养相关1995年始,宪法与行政法、民商法、法理学、刑法学、国际法专业、法律史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等学科相继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1999年,开始试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2000年,理论法学专业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研究生教育注重创新能力的培养,"学习+研究"培养模式、"双导师制"等,有效地促进了创新型人才的培养。15名国内知名学者、15名司法界专家型法律人士作为法学院兼职教授,在双导师制下参与指导法学和法硕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和成才计划。 研究所法学院设有理论法学研究所、宪法与行政法学研究所、刑法学研究所、民商法学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法史学研究所、经济法学研究所、诉讼法学研究所以及法学研究所、知识产权与科技法研究中心、人权研究中心、欧盟法研究中心、美国法研究中心、刑事法律研究中心等多个研究机构,先后承担中国法制史研究、人权研究、政府执法研究、司法改革研究、物权法研究、侵权法研究、担保法研究、权力制约研究、中国立法问题研究、有组织犯罪研究、金融犯罪研究等50多项国家和省部级研究课题。其中,中国法制史研究、人权与法治研究、司法改革研究、侵权法研究、比较法研究、民间法研究、法律解释学等学术领域的研究成果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 近几年来,法学院教师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500余篇,在海外发表学术文章2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和高水平教材65部,获得国家及省部级奖励达60余项。由法学院组织、山东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法理学文库"获得法学界的高度评价。法学院知名教授主持的《人权研究》、《民间法》、《法律方法》等学术刊物在学界有着重要影响。2000年,山东省启动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建设,法学研究基地设在山东大学法学院。 学院评价自建院以来,法学院曾成功地举办了十余次国际及全国性学术会议。法学院创办的全国知名专家、学者法学学术讲坛在法学界享有很高声誉,有近百名国内外知名学者曾在学术讲坛上发表讲演。由法学院承办的1994年全国法理学年会、1998年中国法律史学年会、2000年全国行政法学年会、2001年全国刑法学年会以及法律解释学、法经济学等全国性专题学术会议得到了学界的一致好评。 学术交流法学院非常重视对外交流与合作,实现对外交流与合作的三个面向:面向海外、面向国内同行、面向国家机关。与北京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吉林大学法学院、浙江大学法学院等保持着密切的学术交流与合作,与司法部、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制机构、山东省高级法院、山东省检察院、海南省检察院等司法部门保持着人才培养和科研合作关系,与美国、日本、法国、德国、俄罗斯、香港、台湾等十几个国家和地区的大学和研究机构保持经常性的人员和学术交流关系,与美国巴尔的摩大学、欧盟有关学术管理机构有着稳定的项目合作。学院对外交流与合作已经突破传统的人员交流和学术合作的形式,开始进入教学合作层面,在人才培养方面加强合作。与美国华盛顿大学的法律硕士教育项目已进入实质性商谈阶段,日语背景法学教育的毕业生可望在日本早稻田大学接受大学后教育。 学院十分重视院风和学风建设,强调学生的素质教育和人格教育。"以人为本,与法同行"已经成为学院格言,与未来职业道德规范紧密结合的思想教育促使法学院学生不断修养自己的品行和完善自己的人格。受到良好专业教育和人格教化的法学院毕业生大多数已成为律师、法官、检察官、企业法律顾问而服务于社会,也有相当数量的毕业生从事其他领域的工作,例如商业银行、立法机关、政府机构、教学和科研等与法律相关的多种类型的职业可供毕业生选择,还有越来越多的毕业生获得在海外大学和国内著名大学及研究机构继续深造的机会。 图书馆法学院图书资料中心现有藏书近5万余册,其中日、英等外文图书1万余册,有国内一流的日文专门书库(五十岚清图书馆),中外学术期刊达220余种。图书资料中心因其专业性、开放性和优良服务成为教学和科研辅助中心,与实验中心、法律网站、微机中心、诊所式教育专区、法律援助基地以及文瀚律师所等共同为教学和科研提供优质辅助。 1983年11月18日山东大学成立法律系,至今已近3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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