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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沙扬娜拉,爱情
释义

作者简介

酷酷小狼,现任动感新时代杂志文字编辑,某男性时尚消费杂志主编,电玩达人,音乐发烧友,整个一标准八零年代后的小资青年。说是小资,但常常因为在东京抢购限量游戏软件而搞到倾家荡产。喜欢GUCCI,喜欢ISSEY MIYAKE,喜欢DEF TECH的HIPHOP和ENYA的NEW AGE,还喜欢中孝介的岛歌和Williams的配乐。做过两年电台DJ,还在酒吧混了一年的调酒师。给多家杂志写着无病呻吟有病吆喝的专栏,最喜欢调皇家红茶但自己只喜欢喝LATTE。常常说LOMO和网球是自己的生命,可永远也看不到他在球场上奔跑——他一直是流浪的状态,爱写些支离破碎的文字糊弄人,在地铁上、飞机上、自行车上抱着白色PSP蓝色DSL银色笔记本四处游荡的,准是那小子没错! 代表作:《望君珍重》1999年《恋爱游戏》20O0年《狼性本善》20OO年《游戏红颜》2OOO年《听见涛声》2OO1年《微香香水》2O01年 《陪着上帝去流浪》2009年</CC>

作品简介

讲述发生在台北、东京、北京,三个不同城市的三段感情。

在北京工作的日本男孩广时诚,因为一个电话意外的认识了一位叫“甜儿”的女孩,在彼此逐渐了解中广时诚得知甜儿是从台湾来到东京打工的,现在一个人背负着未婚先孕的巨大压力。为了瞻顾这个让人挂心的女孩,广时诚毅然回到了东京,却发现他遇到的甜儿并非是他电话里通话的那个“甜儿”……

在北京,一直暗恋着广时的路小纯,因为广时回了日本而一直闷闷不乐。一次机缘巧合,小纯邂逅了从台湾来内地写生的美大学生陈威辰。醉酒就会性格大变的小纯与乐观开朗爱说冷笑话的小辰,两颗年轻的心逐渐开始接近……

广时走后,同屋暂住的好友阿康出于好奇,也往广时在东京的家里打电话。出乎意料的是,接电话的依然是与广时通过话的“甜儿”。觉得事情有蹊跷的阿康开始多方求证,结果发现这通电话连接的,竟然是二十年前的时空!而电话彼端的“甜儿”即将生产,并决定给孩子起名叫做“陈威辰”,阿康决定根据最后一通电话留下的线索,前往台湾找寻找“甜儿”……</CC>

作品前言

城市是什么? 我眼中的城市,大概就是无数的钢筋水泥混凝土,被人工地合成在一起,变成了许多许多或可爱、或怪异、或雄伟的高楼大厦,耸立在人们的身边。

于是道路围绕着高楼被修建起来,男人和女人穿着各自喜爱的衣服,穿梭在楼与楼之间。

森林湖泊是自然的奇迹,那么城市就是人类的奇迹。

在这样人类的奇迹里面,还会诞生出他与她的爱情,那就更是奇迹中的奇迹了。

在演出完《夜游戏》之后,和剧中的那个疑心重的黄金单身汉Calvin一样,我失去了一些东西,也获得了一些东西——哦,Calvin失去的是同事和朋友的信任,获得的是从此以后对人生的反思;我失去的是为了背那些长篇的台词而耗费的睡眠时间,获得的是来自于整个剧组以及所有支持我们的观众的鼓励。

那个时候,我就在想,看着剧里Jakcy和Vivian在电梯里邂逅并最终成为欢喜冤家——城市里发生的爱情是多么的奇妙啊!原本应该是生活在天南地北的两个人,却因为来到了同一座城市而有了无形的羁绊。我虽然不相信命运,但我绝对相信爱情创造出来的所有可能。

这些年来,我唱着我喜欢的歌,演着我喜欢的戏,走着我喜欢的路—— 其实根本就不需要一定要被掌声和鲜花包围,快乐的源泉是自己坚定地朝着目标前进,哪怕只是路边的一枚鹅卵石,也会因为它的圆润而流露出独特的光芒。这本《沙扬娜拉 爱情》也许只是小狼道路上的一枚鹅卵石,但我相信它的光亮会是每一个热爱生活、赞叹城市、相信爱情的人眼中的无瑕美钻,在仲夏夜的天空里隐隐照亮了归程的小路。

从东京到北京,从北京到台北,发生在三个城市里真诚又妙不可言的爱情,让我有理由相信这个以狼为习性、为名字的家伙,也是一个热爱生活、赞叹城市和相信爱情的人。

接下来,我还会唱好听的歌,演好看的戏,走好玩儿的路,向着下一个城市进发。

你也一起来吧! 湿婆是谁? 当然不会是一个洗脚弄得满身都是溅出来的水的,头发在脑后梳成了一个髻的老婆婆。

非得这么解释的话,这大概会是一个可以被归列为“望文生义”的冷笑话反面教材。

他是印度神话里最伟大的神,与梵天和毗湿奴并称为三大主神。

如果要比较起来的话,应该就像是如来佛祖啊,玉皇大帝啊,太上老君啊这样对中国人来说,听起来就非常了不起的大人物。

我一直奇怪的是,中国古时候一直并列推崇的“儒”、“道”、“佛” 三教,为什么在那些生时都很厉害的名人死了升仙之后,儒家的神仙在地位上总是来得比道家和佛家要低呢? 看来古时候,读书人和写书人,都一样不是那么被看得起的。

还好,我不是生在古代。

继续讲湿婆。

传说湿婆会一百零八种舞蹈,简直就像是迈克尔·杰克逊一样。但我不晓得湿婆有没有垫过鼻子、整过下巴,不过我知道他有一个很爱他很爱他的妻子,为了他还自杀了。

所以湿婆应该是不会对小孩子有特别的兴趣的,我认为。

还有传说,湿婆在欢乐与悲哀时喜欢跳舞,或是独自跳舞,或是与他的妻子黛维一起跳舞,因为他是节奏之神。舞蹈既象征着湿婆的荣耀,也象征着宇宙的永恒运动。

于是在印度教的雕像里,湿婆的样子总是被刻画成一只脚独立着在跳舞,另一只脚一直弯曲地悬在半空中。因为他是宇宙之神,所以他停在半空中的脚是不能放下的。

一旦放下,整个宇宙的时间就停止了。

这好像与这本《沙扬娜拉,爱情》没什么关系。

不过在写这本书的时候,我有好几次都很想去印度,到湿婆的神像面前好好地参拜一下,企求他能将脚放下来,哪怕只有片刻也好。

神的片刻,对于人类来说,应该是比一个礼拜或者一个月更长的时间了吧。

可惜的是,我写出来的这本书,书里的这些男生和女生,都跟印度没什么关系。他们从台北飞到东京,又从东京飞到北京,最后再从北京飞到了台北,就好像机票不需要花钱买一样,过着连明明身为作者的我本人,都感到惊讶的随性生活。

每次写完一本书,都会有人问我,你最喜欢你书里的哪个人物。

这好像是身为作者,都必定会经历的事情。金庸先生好像就回答过,男的喜欢韦小宝,女的喜欢程灵素等类似的答案。

《望君珍重》里我最喜欢的是阿朱,因为那是我一个好哥们儿的原型再现。

《恋爱游戏》里我最喜欢的是小明,因为那是我大学好友的原型再现。

我从来都不会回答出,我喜欢第一女主角令狐奴奴,或者第二女主角林培堇这种众所期待的“官方”答案。

因为我只能去从我的小说里,喜欢那个最真实的角色,而我笔下的女主角,多少都会成为许多个女孩的综合体,我不知道我到底该喜欢她身上原本属于谁的特质。

所以,这次再遇见有人问我喜欢《沙扬娜拉 爱情》里的哪个角色的时候,我早就准备好了应对的答案,可以毫不迟疑地告诉你:“我最喜欢杨甜儿初次见到广时诚的时候……所扔出去的那一只拖鞋!” 事实上,这次的《沙扬娜拉,爱情》,里面已经破天荒地存在了诸多我认识的人的形象,像杨甜儿呀,广时诚呀,梅衍康呀,都是真实存在于我身边的人物。

于是我常在周末出去喝酒的时候,把写阿康的某一段角色对白,拿给真实的阿康看。他就会用台湾人特有的语气,竖鼻子横脸地指着我大骂:“你你你,怎么可以把我平时说的话全都记录下来嘞!” 所以,当你啊,看着我这本小说的时候,其实已经完整地看到了小说里的人,在现实里所表现出来的一举一动了。

只是,为了去记录他们的言行,花了我太多的精力。我这么做无非是想让我笔下的角色,可以比以往的书里来得更真实生动,但实际实行起来,才发现努力地把一个人的日常言行都COPY下来,是件很累、很辛苦的事情。

我有点可怜起写《论语》的人了,他不仅要记录孔子的言行,还要记录孔子的弟子,和这些弟子的弟子的言行。

难怪,《论语》会比《沙扬娜拉,爱情》好看,毕竟人家记录得更仔细嘛! 就是为了这点说得好听点叫做“收集素材”的事情,我才格外希望湿婆能放下脚来,好让我可以拥有更多休息以及打电动的时间。

或许我真应该去印度的,像某某名作家度假一样,还可以冠冕堂皇地跟出版社的编辑说,我是去采风了。

大凡作者采风,其实不过是我们的脑细胞累了,想歇一下的借口罢了。

台北和东京,都是有着各自特色的城市。

我生活在北京久了,不由得就开始怀念起这两个城市的好来。

它们给我留下的印象是不同的:东京遍地都是流行的影子,你不走快一点,都会被时代抛弃。而台北,不管睁开眼,还是闭上眼,到处都是好吃的。

所以如果我失去了用文字描述的能力的话,我会用画画的方式来描绘这两个城市的景象——一个满是樱花纷飞,树枝上都叉着PS2游戏光盘和LV樱桃包;另一个摊贩小车堆满了街头巷角,我想喝的爱玉冰和好吃的排骨大王,多得我吃也吃不完。哦,还有专卖鹅肉的鸭肉扁,也是不能错过的。

不过话又说回来,如果我在东京和台北也待得久了,我一样会想念北京的豆汁和天安门吧。

不管怎么样,书总算是顺利写完了。

长期以来一直身负着“永远无法把一个故事全部写完”这个恶名的我,如今可以很堂而皇之地在出版社编辑面前,拿起PSP,在他忙着校对的时候,很坦然地打我的新游戏。

我不是恶劣,谁让他在我构思剧情的时候,冲到我面前大嚼烤羊腰子的 ! 也希望,这终于能够圆满的故事,可以让长久支持着我的读者朋友们感到欣慰。这许多年来,要多谢你们毫无保留地鼓励着我,从这本杂志,一直追到另一本杂志,为的只是能多看一点,有时我都觉得狗屁倒糟的文字。

当然也要谢谢全力支持着我写完这本书我的编辑李福特——东西学长啊 !还是你最支持我!此外还要特别地感谢给予我大力支持的龙王姐姐。

龙王姐姐啊,你的音乐才华真是让我无比地崇拜,但你在三更半夜不睡觉还抓我试听的热情,真是让我无比地鄙夷,以及你在买手机时犹豫了半年才下定决心的“毅力”,更是让我无比地汗颜。

还记得在完稿时,跟《昕薇》的一个编辑,聊到80后文学的事情。

我说80后文学,好多好多年轻的作者,都喜欢以疼痛示人,写出来的,应该叫“疼痛文学”吧。

这些疼痛,他们未必亲身经历过,却一个个逼真得让你以为他们都曾经从痛里走过来一样。

我也是80年代之后的作者,很可惜的是,我完全体会不到疼痛。

果然是我生活得太安逸了么——我无比可耻地反省着。

那编辑就笑着跟我说:这样也好,跟疼痛文学不一样的是,你的文字里满是温暖的感觉。

所以,我就应该是“治愈文学”么? 或者,连“治愈”也算不上,我充其量只是个“创可贴文学”吧! 无论如何,如果我的文字,真的能令你片刻忘记生活中挫折所带来的疼痛的话,那我就可以心安理得地在下一本书里,更加肆无忌惮地去描绘幸福,去阐述快乐了。

开篇的时候就说过了,如果湿婆放下了另一只脚,时间就会停止。

我们曾多少次真诚地期待过,时间能真的停止啊! 比如高考前三天才发现自己还有好多书没复习;比如飞机要起飞了,偏偏拉肚子拉了半天都还没好;比如遇见一个喜欢的人,陪着对方轧马路却看着马上要走到她家门口了…… 湿婆的脚究竟有没有放下来过,我不知道。

但我却一直在想:就为了宇宙能正常地运转,他亿万年地保持金鸡独立的造型——他,他不累么? 看完《沙扬娜拉爱情》,你应该没有觉得累吧?</CC>

作品序章

“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

像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

道一声珍重,道一声珍重

那一声珍重里有蜜甜的忧愁——

沙扬娜拉!”

——徐志摩《沙扬娜拉一首》

再见。

“再见”基本上有两种含义:一是今天一起逛街回家,在路口互相道别,约着明天同去某家有帅哥服务生的甜品店养胃养眼球,之后再去ANNA SUI的小店淘些小玩意,两个女孩怀着憧憬挥手告别,甜甜道一声“再见”,顾名思义,明天或改天再次见面的意思。

二是男女情侣爱得真切,男主人公突然移情别恋,半带冷漠半含情地跟女主人公提出分手,一通哭天喊地摔脸盆之后,男主人公毅然走向房间的门口,女主人公蓦地从桌上抓过一把水果刀,狠狠地扎进男主人公的腰际,看着爱人在鲜血中倒下,女主人公无限伤感地说一句“再见”,引出隐语,是永别无法相见的意思。

当然,这些都是基本含义,“再见”的高级含义需要在实践中慢慢领会。

正如要向爱情挥手,它既不会飘然离去,也不会形影相随,它始终安静地躺在我们心底某个柔软的地方,未曾离开半步。跟爱情道别,其实就是要跟自己道别,典型的自欺欺人。

爱情,沙扬娜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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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1/15 18:2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