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青羊区商务局 |
释义 | 青羊区商务局是主管全区国内外贸易、对内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推进服务业发展的政府工作部门。 负 责 人:杨晓敏 职 务:党组书记 局长 办公地址:西华门19号市政府第三办公区15楼 一、区商务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内外贸易、利用外资、国际经济和国内区域经济技术合作的相关政策、地方法规和政府规章,拟定该区商务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根据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编制全区服务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有关配套政策;研究制定全区商贸流通行业管理办法,负责商贸业、餐饮业、商品交易会、展销会、博览会等行业的管理,审批商品交易市场,牵头做好商业职业道德建设和商贸服务业优质服务工作;加快推进全区服务业的发展,引进培育重点产业和项目,做好市场供求信息及重大经济信息的通报工作,协调解决全区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3、负责全区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管理和协调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境外带料加工等项业务;贯彻执行对港澳台地区经贸政策、贸易中长期规划、管理规章,指导全区经贸机构与港澳台地区经贸机构开展经贸活动;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对该区经济技术合作方面的无偿援助及赠款工作。 4、执行国家进出口管理政策,拟订全区进出口贸易中长期规划和发展战略;负责企业自营进出口经营权的管理工作;指导在本区举办的各类对外贸易洽谈活动,管理赴境外举办的上述活动;管理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协同有关本门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关税、外汇、税收、信贷等政策,运用经济手段对外经贸活动进行宏观调节。 5、核准国家规定权限以内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核准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其变更,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章程的情况;负责处理外商投诉。 6、负责编制全区商业及其他服务业经济发展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区重点商业项目前期规划论证工作和该区重要商圈的服务指导工作。 7、负责生猪屠宰中的违法经营行为的依法查处工作;负责酒类产销和执法管理,培育、扶持重要优势企业;负责名特优商品(食品)的推荐;做好区政务中心酒类专卖证办理工作。 8、负责该区与国内外签订友好城市(地区)政府间经济技术合作的联系、协调工作,组织开展经济技术协作;指导全区商务行业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工作。 9、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部机构职责 (一)办公室职责 1、拟订办公室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局年度工作计划并督促、检查科室贯彻执行情况。 2、办理或督办区委、区政府、市商务局等上级机关和局领导的交办事项;牵头办理区人大代表建议和区政协委员提案。 3、负责承担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全局干部大会和重要综合性会议的材料准备和组织工作,督办会议议决事项。 4、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负责局文电的收发、批分和管理;负责局党组印章、局印章的使用和管理;协调安排局政务值班和节假日值班工作 5、负责对内对外新闻宣传工作,负责对内对外宣传资料的收集、整理;负责信息报送和登记;牵头编写《商务简报》、《商务年鉴》等 6、负责局机关机要、保密和档案工作,指导科室保密和档案工作。 7、负责局目标任务分解、管理和考核工作。 8、负责内事接待及协调工作,协助办理外事接待有关事务。 9、负责处理人民来信和来访; 10、负责机关工作人员的培训、调配、考核、奖惩、职级升降和辞职、辞退等工作;负责接收军队转业干部和挂职干部;负责来局实践锻炼干部工作安排和退休干部的管理。 11、负责局机关工资和财务工作,拟定财务管理制度,提出加强行政经费和专项经费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办法;负责编制审核财政预、决算工作。 12、负责承担局党组、局领导、局机关的秘书事务工作;负责组织起草重要综合性文件、领导讲话材料和调研文章。 13、负责管理局机关法制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全区商务领域法律法规事务,推进该区商务系统依法行政工作。 14、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行政赔偿工作;审核行政处罚决定;负责全区商务系统普法宣传、法制培训、执法监督工作。 15、负责归口管理区政务中心商务窗口工作,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机关建设。 16、负责机关通讯、文印、后勤管理、安全保卫、社保、计生、工会、妇女工作。 17、负责局机关日常办公用品采购和管理。 18、负责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 19、负责本局对口帮扶工作和惠民行动; 2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室岗位设置:设主任、文秘主管、财会档案主管共3个岗位。 主任职责: 1、主持办公室全面工作。 2、拟定局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部署并督促、检查科室贯彻执行情况;拟定办公室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部署并组织实施。 3、办理或督办区委、区政府、市商务局等上级机关和局领导交办事项;牵头办理区人大代表建议和区政协委员提案。 4、负责承担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全局干部大会和重要综合性会议的材料准备和组织工作,督办会议议决事项。 5、负责承担局党组、局领导的秘书事务工作,负责组织起草重要文件、领导讲话材料和调研文章。 6、拟定财务管理制度,提出加强行政经费和专项经费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办法;负责审核财政预、决算;负责财务印章的管理和使用。 7、组织实施对干部的年度考核工作。 8、负责处理人民来信和来访。 9、组织对本局商务网站的维护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文秘主管职责: 1、协助主任搞好办公室内部管理工作。 2、负责编写全局、本室半年工作计划和总结。 3、负责目标任务分解、管理和考核工作。 4、负责机关工作人员的培训、调配、考核、奖惩、职级升降和辞职、辞退工作;负责接收军队转业干部和挂职干部;负责来局实践锻炼干部工作安排和退休干部管理。 5、负责接待及协调工作。 6、负责对内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对内对外宣传资料的收集、整理,牵头编写《商务简报》和《商务年鉴》;负责全区商务系统普法宣传、法制培训、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全局党务、政务、规服信息报送、登记、检查及本室信息采编。 7、负责管理局机关法制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全区商务领域法律法规事务,推进该区商务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审核行政处罚决定;负责归口管理区政务中心商务窗口工作,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机关建设。 8、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遵纪守法、廉政勤政情况;监督检查科室和局直属单位执行局党组和局领导班子命令情况,保证局令畅通。 9、负责考勤;协调安排局政务值班、节假日值班及值班检查。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会档管主管职责: 1、负责局机关劳资、财务工作;编制本局财政预、决算,协调预算拨款工作。 2、负责日常办公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登记及报修工作;负责报刊及业务书籍征订;负责本局除财务章以外的其他印章的保管、使用和登记。 3、负责文印、通讯、机要、保密、档案、工会、妇女、社保、计生和住房公积金工作;负责文件收发、批分和管理。 4、负责本局对口帮扶工作和惠民行动。 5、负责后勤管理、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发布会议通知、外出公示。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综合服务科职责 1、贯彻国家内外贸易、利用外资、国际经济合作和区域经济技术合作的相关政策、地方法规、政府规章;研究拟定该区内外贸易、利用外资、国际经济合作的相关政策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外商投资企业窗口工作;负责审批国家授权范围内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核 准外商投资项目合同、章程,核发批准证书;外资企业年检工作。 3、负责利用外资和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情况统计、分析工作,外资企业档案管理。 4、参与外商投资环境建设和优化工作,负责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对外商投资企业的管理和服务。 5、负责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情况,负责对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变更、企业清算、加工贸易事项的核准。 6、负责外商投资的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的认证和考核。 7、负责区外商投诉中心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协调解决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经营中发生的问题,联系和指导区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工作。 8、研究本区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并提出政策建议,协调处理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在该区投资项目的有关问题,促进合作与交流。 9、负责全区进出口贸易的宏观管理,按授权审核、转报、分配、管理进出口商品配额和对外贸易经营者登记管理。 10、对进出口商品价格、经营秩序和合同履约进行协调管理。 11、指导全区外贸企业商品外销及市场多元化方案的制定与实施。 12、管理和促进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指导高新技术引进,贯彻国家有关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经贸政策、规章,促进该区与港澳台商贸合作。 13、协调外贸企业参加有关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和组织出口商品配额投标。 14、指导赴境外各种商贸交易会、展览会、洽谈会等贸易促进活动。 15、负责进出口目标任务。 16、归口管理全区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设计咨询、境外带料加工,发展境外投资非贸易性企业。 17、管理全区接受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无偿援助工作。 18、负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项目及国际经济合作基金的组织管理。 19、负责外派劳务人员和援外人员的培训及出国审批手续。 20、负责涉外商务接待安排。 21、负责区委、区政府有关经济合作代表团出访的组织、联络及安排。 22、负责商务活动出国(境)团组的任务审核、审批。 23、负责境外商务活动来蓉外商的邀请、接待,办理外客商邀请函。 2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服务科岗位设置:设科长、外贸外经主管、外资主管、政务中心商务窗口首席代表共4个岗位。 科长职责: 1、主持科室全面工作,拟订科室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外资审批、外贸指标、信息报送工作。 3、负责组织本科室人员学习有关政策、文件及业务知识。 4、负责组织收集区内外资、外贸、外经基础资料,负责行业调研、分析工作。 5、负责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外贸外经主管职责: 1、负责全区进出口贸易的宏观管理,负责进出口业务的调查、统计、分析、考核工作。 2、及时了解出口企业的运作情况,掌握五城区具体的出口数据并予以分析。 3、授权审核、转报、管理进出口许可证。 4、协调外贸企业参加有关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和组织出口商品配额投标。 5、协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关税、外汇、税收、信贷等政策,协调出口退税工作。 6、负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项目及经济合作基金的组织管理。 7、组织参加各类商贸交易会、展览会、洽谈会等境内外贸易促进活动。 8、负责组织出口企业参加每年市外经贸资金的项目申报和资金兑现相关工作。 9、负责每月的外经报表工作。 10、负责对涉外劳务合作企业政策咨询、指导。 11、负责协调涉外劳务合作企业出现的劳务纠纷等问题。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政务中心商务窗口主管职责: 1、负责初审国家授权范围内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核准外商投资项目合同、章程;照许可条件及标准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内容进行合法性、真实性初审。提出初审意见,交科室负责人复审。 2、负责受理酒类许可证的申请和发放工作。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外资主管职责: 1、负责指导协调全区有关部门对外商投资企业的管理和服务。 2、负责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情况,负责对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变更、企业清算等事项的核准。 3、负责外商投资的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的认证和管理工作。 4、协调解决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经营中发生的问题。 5、负责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诉工作。 6、联系和协助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工作。 7、负责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 8、负责加强与外商投资机构的沟通和联系。 9、完成外资设立企业文件资料的建档和归档管理工作。 10、负责涉外商务接待安排。 11、协助办理国(境)外客商邀请。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服务业发展科职责 1、贯彻国家服务业发展战略、方针和政策,拟订该区服务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提出年度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区现代服务业重大项目的协调服务工作,跟踪重点现代服务业项目,分析、汇总项目动态,为领导决策、协调处理提供及时、准确的情况和建议。 3、负责分析、汇总该区服务业发展情况,定期报送综合分析报告及动态情况。 4、贯彻执行国家服务外包的方针政策,研究拟订该区培育引导服务外包企业参与国际经济合作的具体措施。 5、建设服务外包信息平台,建立与境内外投资促进机构、重要外商密切联系的沟通机制,收集、整理、更新、发布服务外包信息,围绕信息开展促进工作。 6、协助建立商贸流通统计监测分析体系,做好服务外包统计工作,实时掌握服务业领域运行动态,发现和解决问题。 7、规划全区公共商务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并组织实施。 8、参与本局重大课题调研工作。 9、负责现代商务工作动态的信息收集、整理与发布。 10、组织实施现代流通服务业相关工作的专业培训、研讨会等活动。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服务业发展科岗位设置:设科长、现代服务业主管、服务贸易主管、综合性商务主管4个岗位。 科长职责: 1、主持科室全面工作,拟订科室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贯彻落实服务业及相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服务发展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 3、负责现代服务业重大项目的跟踪、协调和服务。 4、分析研究该区服务贸易发展形势,拟订促进该区服务贸易发展措施和办法,并就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5、协调解决服务外包工作中难点问题。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现代服务业主管职责: 1、协助科长完成现代服务业各项目标工作。 2、参与拟订该区现代流通服务业的发展计划、行业规划和实施方案。 3、负责现代服务业重点企业的跟踪、联系、指导和服务。 4、分析研究该区现代服务业发展形势及工作重点,并就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5、负责汇总该区服务业发展情况,定期报送综合分析报表和动态。 6、参与服务业重大课题调研。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服务贸易主管职责 1、完成服务外包各项目标工作。 2、做好该区外包基础信息调查,分行业建立数据库,研究拟订该区服务外包发展工作规划和具体措施。 3、负责对服务外包重点企业、项目的引进、协调和服务。 4、分析研究该区服务外包发展形势及工作重点,并就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5、按时上报服务外包统计报表。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性商务主管: 1、做好基础性工作,建立各项数据库。 2、负责国家新的商务工作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和业务培训工作。 3、负责文件分类、归档。 4、规划全区公共商务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并组织实施。 5、协助建立商贸流通统计检测分析体系。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商贸流通管理科职责 1、拟定全区商贸流通业及相关服务业发展的年度和中长期规划。 2、负责本区流通领域市场体系规划建设,研究制定商业网点总体规划及流通业规划并组织实施。 3、贯彻落实促进现代流通业体制改革和发展的政策,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 4、监测和分析全区商贸经济运行、重点商贸项目建设、重要商品供需的情况,负责统计分析、市场预测和信息发布并提出市场运行及调控政策建议。 5、负责“三绿工程”、“菜篮子工程”及农产品流通的指导、协调、服务和促进工作。 6、掌握商贸业及相关服务业运行情况,协调解决商贸流通业及相关服务业的重大问题。 7、负责审批各类商品交易市场和展览会、交易会、博览会举办,指导、规范与管理商品交易会、展销会、博览会等会展活动。 8、指导推进川菜、名小吃标准化和产业化工作;负责名特食品和商业品牌推荐工作。 9、负责商品市场体系建设和大型商贸企业的培育。 10、组织开展流通服务行业优质服务活动,促进流通企业的规范经营和公平竞争。 11、加强产销协作,促进地方产品的配套与流通。 12、指导、管理和规范餐饮业、住宿业美容美发业、再生资源回收和社区服务业等行业。 13、分析研究该区商贸工作发展形势及商贸工作中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提出综合性政策建议。 14、负责协调本局商贸课题调研工作以及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回复工作。 15、贯彻落实规范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商品流通、物流配送等行业规范和市场准入标准。 16、负责对青蒲对流工作中商贸流通领域的产品流通和经济合作。 1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商贸流通管理科岗位设置:设科长、商贸运行监测主管、流通业管理主管共3个岗位。 科长职责: 1、主持科室全面工作,拟订科室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区商贸流通业及服务业发展的年度和中长期规划。 2、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商贸流通服务业的发展战略行业规划、标准和政策。 3、掌握商贸业及相关服务业运行情况,协调解决商贸流通业及相关服务业的重大问题。 4、重点商贸项目建设进度监控和服务、协调工作。 5、贯彻落实促进现代流通业体制改革和发展的政策建议,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 6、贯彻落实规范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商品流通、物流配送等行业规范和市场准入标准。 7、研究该区商贸工作发展形势及商贸工作中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提出综合性政策建议。 8、负责协调本局商贸课题调研工作以及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回复工作。 9、负责商贸领域企业的投诉、来信来访的协调处理。 10、协助配合作好商贸流通服务领域内的安全生产。 11、负责商品交易市场的审查报批工作和大型商业设施项目选址的初审。 12、负责本区流通领域市场体系规划建设。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商贸运行监测主管职责: 1、负责全区商业目标任务分解下达及考核工作。 2、预测、监控、统计和综合分析全区商业经济运行情况,定期组织经济情况分析会,通报商业经济信息。 3、作好市场重要商品预测、预警,分析市场重要商品的供需情况,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工作,提出市场运行及调控政策建议。 4、负责商业经济目标完成进度的监测和动态分析。负责“三绿工程”、 “菜篮子工程”及农产品流通的指导、协调、服务和促进工作。 5、负责大型流通业的培育。 6、负责信息收集整理报送;负责商贸流通资领域资料收集和整理。 7、协助配合作好商贸流通服务领域内的安全生产。 8、负责再生资源回收市场和回收网点的建设与管理,作好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的登记备案。 9、指导服务业相关行业协会及中介组织建设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流通业管理主管职责: 1、负责流通业的行业管理和服务工作,拟定流通业年度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区百货店达标工作。 3、负责全区申办直销企业、特许经营企业的初审。 4、负责青蒲对流工作中商贸流通领域的产品流通和经济合作;负责文件资料的收集、分类和归档。 5、引导流通企业加强产销协作,促进地方产品的配套与流通。 6、贯彻落实促进社区商业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社区商业示范社区的推荐与上报工作。 7、负责组织推进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创新和发展。 8、组织开展流通行业优质服务活动,促进流通企业的规范经营和公平竞争。 9、负责商贸领域节能降耗工作。 10、负责名特食品和商业品牌推荐工作。 11、指导推进川菜、名小吃标准化和产业化工作。 12、指导餐饮业、美容美发业、洗染业、摄影业和社区服务业的行业管理与发展。 13、负责商贸业及相关服务业、商品交易会、展销会、博览会等行业管理。 1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经贸促进会职责: (1)积极宣传国家、省、市、区的经贸政策和青羊区投资环境。 (2)广泛联系区内外相关商会、协会和经贸投资促进机构、经济团体,建立经贸投资促进业务渠道和信息交流平台,指导全区商务行业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工作。 (3)积极参与各级政府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举办的活动,并通过开展包括投资贸易研讨会、洽谈会、展览会等在内的各类经贸促进活动,促进该区与拟建或已建的区域经济合作组织或地区的投资贸易合作。 (4)在各级商务部门的组织下参与经贸投资促进组织的活动,加强与各类经贸投资促进机构的沟通与合作。 (5)拟定以青羊区名义在境内外举办的经贸活动方案,指导和组织企业参加各种商贸交易会、展销会、洽谈会等活动。 (6)联系和指导区外商投资企业协会,承办区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的日常事务。 (7)组织相关研究机构、专家和学者对国内外经贸投资问题进行调研和研讨,编撰相关刊物和报告,积极推动投资环境和经贸投资促进方式、方法的改进。 (8)为区政府和企业提供市场调研、专业培训、投资项目评估与包装、项目开发与管理、经贸投资促进活动策划等服务。 (9)组织区内外企业和投资者在境内外进行商务考察、经贸交流等活动。 (10)负责挂靠企业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协调解决其在生产经营过程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经贸促进会岗位设置:设秘书长、业务主管共2个岗位。 秘书长职责: 1、负责拟定区经贸投资促进工作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指导全区商务行业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工作,拟定相关行业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设立的方案。 3 、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决议落实情况,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向理事会提名副秘书长及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的主要负责人人选,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 4 、负责处理青羊区区域范围内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诉。 5 、负责指导和组织企业参加境内外举办的经贸活动。 6 、负责组织相关研究机构、专家和学者对国内外经贸投资问题进行调研和研讨,编写相关刊物和报告。 8 、起草涉及本会工作的重要文件和报告。 9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业务主管职责: 1、负责全区商务行业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登记资料的整理、保管及会员单位的登记备案,负责会议记录及会员单位资料、刊物的收集、整理、归档。 2、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本会的各项合法收支,建立本会经费的台帐,按照章程收取会费。 3、协助办理会员入会登记及管理服务工作,协调解决区内外商投资企业和商贸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5、协助建立经贸投资促进业务渠道和信息交流平台。 6、协助指导全区商务行业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工作。 7、协助负责会员的发展,协会章程的修订,协会的变更注册,协助编写会议材料、会刊,组织召开政策说明会、招商会、项目推荐会等。 8 、协助拟定商贸活动方案,指导和组织企业参加各种商贸交易、展销、洽谈会,做好贸易 促进活动。 9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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