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乔知之 |
释义 | 乔知之,唐代同州冯翊人,以文词知名。著有文集二十卷,以《旧唐书经籍志》传于世。 个人履历[唐](公元?年至六九七年)名不详,同州冯翊人。生年不详,卒于唐武后神功元年。与弟侃、备并以文词知名,知之尤有俊才,所作诗歌,时人多吟咏之。武后时,除右补阙。迁左司郎中。有婢名窈娘,美丽善歌舞,为武承嗣所夺。知之怨惜,因作绿珠篇以寄情,密送于窈娘。窈娘感愤,投井自杀。承嗣于衣带中见其诗,大恨,因讽酷吏罗织诛之。 个人作品知之著有文集二十卷,《旧唐书经籍志》传于世。 绿珠篇 乔知之 石家金谷重新声, 明珠十斛买娉婷。 此日可怜君自许, 此时可喜得人情。 君家闺阁不曾关, 常将歌舞借人看。 意气雄豪非分理, 骄矜势力横相干。 辞君去君终不忍, 徒劳掩袂伤铅粉。 百年离别在高楼, 一代红颜为君尽。 乔知之诗鉴赏 据《晋书·石崇传》载,石崇有宠妓名绿珠,容颜美艳,善吹笛,权臣孙秀索求不得,于是假借诏书搜捕石崇,绿珠跳楼自尽。历代以绿珠为题所作歌咏甚多,或咏赞石崇重情,或惋叹绿珠命薄,不过发思古之幽情而已。乔知之作此诗,却大不一般。因为绿珠与石崇的悲剧,又在二、三百年后同样发生在乔知之身上。据《旧唐书·乔知之传》记载:“知之时有侍婢曰窈娘,美丽善歌舞,为武承嗣所夺。知之怨惜,因作《绿珠篇》以寄情,密送与婢,婢感愤自杀。 承嗣大怒,因讽酷吏罗织诛之。”可知,本诗虽咏绿珠,实则借以抒发诗人对其侍婢窈娘的爱恋和对武承嗣的怨愤。 释义诗共十二句,分三段,四句一意。 首四句忆昔,叙述绿珠初进石家并倍受石崇的怜爱。石崇为东晋豪富,金谷园是其私家苑囿,其中蓄养了很多歌伎舞女,因为金谷园主人石崇“重新声”,故以“明珠十斛买娉婷。”娉婷,原指女子体态优美,这里代指绿珠。据《岭表录异》记载:“梁氏有女容貌,石季伦(石崇字)为交趾采访使,以真珠三斛买之,即绿珠也。”“此日可怜君自许,此时可喜得人情。”“此日”、“此时”,都是指绿珠初入金谷园;“可怜”,即可爱;“得人情”,得到怜爱,指受到石崇的宠爱。次四句指出绿珠悲剧命运的根本原因:“君家闺阁不曾关,常将歌舞借人看。意气雄豪非分理,骄矜势力横相干。”东晋士大夫不喜欢金屋藏娇,反而喜好斗富摆排场,常以家伎侑酒劝客,正所谓“不曾关”、“借人看”。“意气雄豪”、“骄矜势力”,明指孙秀,暗射武承嗣,他们骄纵跋扈,为所欲为,蛮横霸道,强行夺人所爱,毁灭了绿珠与石崇的爱情并夺去了绿珠生命。最后四句,紧承前诗,叙写绿珠的惨死。“百年离别”,指永别,“高楼”,暗示绿珠跳楼身亡的悲剧结局。这一段虽是直陈其事,但语言中充满悲愤。 赏析诗全写古人古事,无一句涉及己事,但由于遭遇相似,读来又字字句句不离己事,实以血泪写成,以致窈娘看后,效绿珠而“感愤自杀”。诗到关情处皆缠绵悱恻,“此日”二句,将一个普通下层歌女的可喜可爱,由外表到内心,都加以生动展现;“辞君二句,使绿珠面对孙秀的威逼、痛苦无奈、伤心落泪的形象跃然纸上,感情细腻真挚。怨愤之处,直接指斥当权的孙秀、武承嗣辈,“意气”二句,义正辞严,毫不留情,以至“承嗣见诗大恨”(《唐诗纪事》卷六),终将诗人置之死地。 社会评价乔知之以文词知名,其所作篇章,时人多讽诵之。 初唐之际,七言古诗逐渐由四杰们描写京都市井生活的长篇诗行演化为抒情短制,本诗正是这一趋势中的较具代表性的作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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