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钱楷 |
释义 | 清朝大臣钱楷简介钱楷(?-1812)字裴山,浙江嘉兴人,清朝大臣。 生平乾隆五十四年进士,选翰林院庶吉士,散馆改户部主事,充军机章京。 嘉庆三年,典四川乡试,督广西学政,回京,仍直军机。迁礼部郎中,调刑部,甚被眷遇。截取京察当外用,予升衔留任。 十一年,诏嘉楷久直勤勉,以四五品京堂用。历太常寺少卿、光禄寺卿。 十二年,京师旱,疏请循汉书求雨闭阳纵阴之说,停止正阳门外石路工程,诏“修省在实政,无事傅会五行”,罢其奏。迭命往河南、山西鞫狱,次第奏结,无枉纵。授河南布政使, 十四年,护理巡抚,暂署河东河道总督。擢授广西巡抚,寻调湖北。 十六年,疏言:“外洋鸦片烟入中国,奸商巧为夹带。凡粤东西两省匪类纠结,多由于此,以致盗风益炽。请饬闽、粤各关监督并近海督抚,严督关员盘检,按律加等究办。内地货卖一经发觉,穷究买自何人,来从何处,不得含糊搪塞,将失察偷漏监督委员及地方官一体参处,务使来踪尽绝,流弊自除,乃清理匪源之一端也。”诏下沿海督抚认真察办。授户部侍郎,兼管钱法堂事。奏陈湖北地方事宜应酌剂者四端:请附近荆州粮米供支满营兵食,馀俱改归北漕;沿江契买洲地,准其耕种纳粮,无契者作为官地,召佃承种;新设提督,移驻襄阳府城;楚北均食淮盐,襄阳、宜昌等府筹议减价。下所司会议,惟沿江洲地一事照行,馀以窒碍置之。复出署河南巡抚。匪徒王胯子句结南阳饥民滋事,成大狱。楷至任,疏言:“前任巡抚恩长于南阳匪徒一案,前后具奏情节与原报不符,办理过当。府、州、县等缉犯并未废弛,平日声名尚好,现拟绞监候之二十馀犯,明年秋审,均应情实,不敢知而不言。”诏以“句决与否,临时自有权衡,非臣下所可豫定。地方官咎有应得,岂能开复?”斥楷敷陈未当,近于喜事。调补工部侍郎。寻授安徽巡抚。以歙县监生张良璧采生毙命,命楷亲讯,谳拟未依凌迟律,失于轻比,部议降一级调用,改降二级留任。 十七年,卒。诏以“楷直枢曹久,有劳,自简封圻,治理安静。母程年逾七旬,嗣子尚幼,深悯之,特赐恤。” 明代冠县贾镇人钱楷简介钱楷,字范之,明代贾镇人,天资聪慧,嘉靖进士,曾在多地为官,刚直不阿。 生平幼时聪慧,在父亲的教诲下读书,五六岁便能写文章。十余岁补郡诸生,每次考试均“冠齐鲁”,有神童之誉。后被人聘为家塾教师。1564年(明嘉靖四十三年)中举人,为山东乡试第二名,次年中进士。先任山西安邑、河南临颖知县,后任户、工、刑三部主事郎中、河间知府、陕西按察副使等职。后因得罪权贵罢官,十余年后死于家,终年69岁。 事迹他天性勤敏,“长于吏事而有文武大略,其才无所不可”。任安邑知县时,刚到任便决断了积压多年的疑案,使“吏民警为神明”;在河间知府任上,主持滹沱河堤防、桥梁工程,并引渠灌溉农田千余顷。他性情刚直,不惧权势。刘世延因斥责权相张居正“柄国不奔丧”而被送刑部治罪,钱楷在刑部处理此事时,没按张居正的意志办,张不悦。高拱代张居正为相,凡受张压制的人大都得到升迁,但钱楷因仍“远迹”新相而反被外放。在河间知府任上,一下属自恃有强硬的后台希图得到重用,但钱楷不予理睬,以致其人兴风作浪,企图倒钱。由于他屡次冒犯权贵而遭压制,所以仕途坎坷,为官30年,一半时间在家赋闲。他喜爱咏吟,著有《万玉亭诗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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