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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平凉市国家税务局
释义

机构概况

平凉市国家税务局现辖崆峒、华亭、泾川、灵台、庄浪、静宁、崇信7个县(区)国税局、52个分局(所);市局机关设11个科室和信息中心、服务中心及直属稽查局;全局现有干部职工539人,平均年龄39岁,其中:党员占70%,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占88.5%;全局共管辖纳税人13000多户,2007年全市国税收入突破9亿元大关,达到9.33亿元,完成省下计划7.52亿元的123.99%,同比增长37.19%,增收25289万元,比2003年翻了一番多,收入总量和质量均创历史新高。 近年来,平凉市国税局全系统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行业”光荣称号,2005年,市局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称号,被省国税局评为全省国税系统先进集体,市局机关党总支被中共甘肃省委评为“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市局和3个县局班子被省局党组表彰命名为全省国税系统“先进领导班子”,全市国税系统纠风工作在平凉市排名第一,市局被市纠风办确定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免评单位,连续三年在省局目标责任制考核中名列前茅。目前,全市7个县(区)局均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市级文明单位”称号,其中崆峒、崇信、泾川3个县(区)局成功创建为“省级文明单位”,华亭县局还被中央文明委和人事部、国家税务总局分别评为“全国文明行业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和“全国税务系统先进集体”,崆峒区局办税厅荣获全国“巾帼文明岗”称号。截止目前,市局所辖县(区)局全部被授予市级以上文明单位称号,96.5%的分局(所)及窗口单位获得县级以上文明单位、青年文明号等称号,有61名干部分别获得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2.贯彻执行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征收管理改革。

3.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本系统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本地区中央税、共享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反避税和稽查工作,力争税款应收尽收;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

5.监督检查本系统的税收执法活动和内部行政管理活动;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讼工作。

6.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本系统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和监督执行本系统纳税服务管理制度;贯彻执行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监督实施注册税务师管理制度。

7.组织实施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和专业化服务,组织实施对大型企业的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

8.编制、分配和下达本系统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的税收会计、统计核算工作。

9.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制定本系统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承担本系统金税工程的推广和应用工作。

10.负责本地区进出口税收和国际税收管理工作。

11.组织开展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及行风建设。

12.垂直管理本系统的机构、编制、人员和经费等工作。

13.承办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和平凉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信息

党组书记、局长刘思斌同志主持市局党组和市局全面工作。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范光明同志负责财务管理、机关党务和后勤保障、日常事务工作,分管财务科、机关服务中心、机关党办、基建办。联系单位:崆峒区国税局。

党组成员、副局长巩鸣放同志负责人事教育、老干部管理、税收政策和车购税业务管理工作,分管人事教育科、老干部办公室、流转税科、所得税科、车购办。联系单位:华亭县国税局。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张明同志负责机关政务、纪检监察、税务稽查及工青妇工作,分管办公室、监察室、稽查局。联系单位:灵台县国税局。

党组成员、总经济师邢贯中同志负责税收征管、税收计划、行政执法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分管征管科、计统科、法规科、信息中心、税务学会、12366纳税服务中心,协助税务学会会长工作。联系单位:庄浪县国税局。

机构设置

1.办公室

主要职责:拟订本系统年度工作计划、有关工作制度;起草和审核重要文稿;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会务、档案、督办、信访、保密、密码等工作;承担税收宣传、新闻发布及机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办网站运行和维护工作;组织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有关事项。

2.政策法规科

主要职责: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政策;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局外综合性税收政策文件会办工作;承担重大税收案件审理工作;办理行政复议、赔偿案件及行政诉讼案件;组织实施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承担税收执法质量考核工作;配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对税务部门的监督与审计工作。

3.货物和劳务税科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等办法;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

组织实施进出口贸易税收管理工作,拟订税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承担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审核审批、年终清算工作;组织进出口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骗税工作。

4.所得税科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等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税基管理、汇算清缴等办法;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

5.收入核算科

主要职责:牵头编制年度税收计划、出口退(免)税计划,分配下达年度免抵调库计划;监督检查税款缴、退库情况;开展税收收入分析预测、税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承担税收会计核算、统计核算、税收票证管理等相关工作;承担税收收入数据的综合管理应用工作。

6.纳税服务科

主要职责:调和指导本系统各部门、各税种、各环节的纳税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落实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组织协调、实施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受理纳税人投诉;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承担12366热线、网站纳税服务栏目、短信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

7.征收管理科

主要职责: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操作办法;组织实施综合性纳税评估办法,承办征管质量考核、风险管理和税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担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税控器具推广应用等方面的相关工作;组织落实个体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税收管理员制度。

8.财务管理科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会计核算、会计基础规范工作,分析考核征税成本;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办理具体支付事项;承担本系统基本建设、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着装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财务管理、基本建设项目、大宗物品采购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9.人事教育科

主要职责:组织落实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承担机构编制、干部任免、人员调配、劳动工资、人事档案、公务员管理、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等人事工作;承担下一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的管理、考核及监督工作;监督检查本系统执行干部人事规章制度情况;拟订年度巡视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巡视工作。

组织实施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税务文化建设和基层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员培训、学历教育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开展培训质量考核与评估;指导系统党建、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工作。

10.监察室

主要职责:组织落实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监督检查下一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贯彻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组织协调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理对本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有关申诉;查处本系统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开展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

11.大企业和国际税务管理科

主要职责:承担对大型企业提供纳税服务工作;承担对大型企业的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和日常检查工作;承办汇总(合并)纳税企业税收日常检查的有关工作;承担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国家(地区)间税收协议、协定(安排)的具体执行工作;组织实施特别纳税调整工作,解释和处理具体业务问题;管理机关和系统外事工作。

12.机关党委(总支)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承担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考察工作及发展党员工作。

13.离退休干部科(挂靠人事教育科)

主要职责:承担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指导本系统离退休干部工作。

14.稽查局

主要职责:组织落实税务稽查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协调税收违法案件的查处、审理和执行工作;受理税收违法案件的举报;协调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处理税务稽查有关工作;承担金税工程发票协查工作;牵头组织税收专项检查工作。

15.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

主要职责:组织落实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承担车辆购置税的税源管理、纳税评估、日常检查、纳税服务等工作;承担车辆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对核定各类车辆最低计税价格提出建议;管理车辆购置税票证。

16.信息中心

主要职责:落实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支持、保障工作;承担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组织本系统信息安全管理与实施。

17.机关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承担机关后勤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拟订机关事务具体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办公用品的采购、保管、分配、维修;参与机关后勤体制改革工作;指导本系统后勤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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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8 6:5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