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彭州大蒜 |
释义 | 简介彭州大蒜,系指四川省彭州市特产的大蒜。大蒜是彭州蔬菜的传统的骨干品种,历史悠久,史书记载有400余年;其色鲜质优,大蒜素、大蒜粉均高同类产品,2000年经中国国家农业部食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成都)检测,认定为无公害蔬菜。 彭州大蒜不仅生产历史悠久,而且产地地理气候条件特殊,产品品质优,质量好。在中国国内和国外大蒜市场上享有盛誉,是大蒜产品中的上品。彭州市是中国大蒜主产区之一,除自留种外,其余全部外销。主要销往河南、安徽、浙江、湖南、湖北、江苏、江西、云南、广东、广西等地,并出口到越南、日本、泰国、韩国、新加坡等地。 2004年9月彭州市创建“大蒜种植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通过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验收,2005年10月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正式授予彭州市人民政府蔬菜办公室“大蒜(蒜苔、蒜头)种植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 种植历史彭州种植大蒜历史悠久。西汉时,大蒜由新疆引入内地,彭州就开始少量种植。清光绪《彭县志》载:“蒜苔产万家庵(隆丰镇境内)”,此时彭州大蒜已经得到较大发展,成为传统大宗农田经济作物之一。彭州气候温和湿润,土壤肥沃,灌溉便利;很适合大蒜生长。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村多种经营迅速发展更促进了大蒜的生产,20世纪80年代初彭州大蒜种植遍及平坝地区并扩展到部分丘陵区乡镇,种植面积也由1949年的不足千亩增至1997年的62000亩,主要种植乡镇有隆丰、九陇、楠杨、西郊、利安、军乐、天彭、致和、太清、丽春等i0余个乡镇,其中尤以“蒜苔之乡”隆丰镇种植面积最大,达两万亩左右,占该镇耕地面积的一半。 保护范围彭州大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四川省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报送彭州大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区域图的报告》(彭府〔2006〕146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四川省彭州市所辖行政区域。 专用标志使用彭州大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四川省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 技术要求(一)品种。 二水早。 (二)立地条件。 海拔500m至900m,地势平坦,土质疏松,排灌条件良好,pH值6.5至7.5,土壤肥沃,有机质含量≥2%。 (三)耕作制度。 水稻与大蒜轮作,稻草覆盖。 (四)栽培管理。 1、施肥:要求每公顷施腐熟的有机肥15000至22500kg,深沟高畦,畦面平整,边畦沟纵横相通,排灌自如。 2、栽种: (1)栽种时间。9月下旬。 (2)栽种密度。栽植密度为每公顷60至75万株。 3、采收:蒜苔采收后约20天左右,假茎松软已不易折断时采收,采后至通风避雨处晾贮、后熟。 4、环境、安全要求:农药、化肥等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不得污染环境。 质量特色1、感官特色:蒜头外皮淡紫红色,形状扁圆,整齐,横径3cm至4cm,质地硬实,每个蒜头有8至9瓣。蒜香味浓,辛辣味重。 2、理化指标:蒜头产品每100g大蒜素≥560 mg,水分≤70,脂肪≥0.65克,蛋白质≥6.7克,氨基酸总量≥4.5克。 3、安全要求:产品安全指标必须达到国家对同类产品的相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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