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庞人铨 |
释义 | 庞人铨(1897—1922)湖南湘潭人,字寿纯。湖南工人运动领袖之一。1917年毕业于湖南省(立)甲种工业学校。1920年与黄爱在长沙共同组织湖南劳工会,任出版部主任,并建立女工新剧组。1921年写有《人道之贼》、《金钱万恶》和《社会福音》等新剧,同时,通过劳工会领导工人罢工斗争。1921年底加入社会主义青年团。1922年1月17日与黄爱一起被湖南军阀赵恒惕杀害于长沙。 生平庞人铨,字受淳,号龙庵,笔名人铨。湖南湘潭人。1917年夏毕业于长沙湖南甲种工业学校织染科,后入湘潭织布厂做工。1918年夫妻二人组织家庭织造社,不久,因遭受军阀张敬尧部队的洗劫而破产。其后参加湘军,在第三旅司令部作副官,在驱张运动中,出力很多。 1920年驱张成功后,立即退出军队,9月,在长沙遇旧时同学黄爱,两人交谈时事,对社会问题主张一致,遂决定共同发起建立劳工组织,为维护劳动者的利益奋斗。 1920年12月21日,湖南劳工会在长沙成立,任出版部主任,主编《劳工》周刊。还编写了《金钱万恶》、《社会福音》等剧本,在工人中演出。1921年的五一节,在全市实行戒严的情况下,成功地组织和领导了有六、七千人参加的盛大集会。 1921年11月劳工会改组,任执行委员会教育部委员。12月25日,组织和指挥了上万人参加的示威游行,反对帝国主义分赃的太平洋会议。 1922年1月1日在湖南总司令兼省长赵恒惕公布省宪法后,立即写出批判文章,戳穿其将“官治”诡说“民治”,“被治”诡说“自治”的骗人把戏。在同黄爱一起组织劳工会的过程中,曾受到毛泽东的影响和帮助。1921年底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 《学汇》黄庞流血周年纪念号 1922年1月,湖南第一纱厂工人为要求年终加薪罢工时,同黄爱一起代表劳工会与资方谈判,16日夜遭军警逮捕,17日凌晨被赵恒惕枪杀在长沙浏阳门外。 1922年5月第一次全国劳动大会决定,每年1月17日为庞人铨、黄爱二烈士殉难纪念日。 影响黄、庞二烈士之死震惊了湖南劳工界,在全国工人中也激起强烈反应。毛泽东得悉黄爱、庞人给被害,立即从板仓杨开慧家中返回长沙城,在一师校长易培基家召开会议,决定开展一个悼念黄爱、庞人铨,控诉和反抗赵恒惕的运动。随后,在船山学社先后两次主持黄爱、庞人铨追悼会,并印发纪念特刊。同时,派正在安源的李立三到常德动员黄爱父亲同去上海,向社会控诉赵恒惕的暴行。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称他俩是“中国第一次为无产阶级而死的先烈”。 1922年5月1日,第一次全国劳动大会一致决定每年1月17日,为黄、庞殉难纪念日。周恩来在法国写的《生别死离》一诗,赞扬他俩“是中国卢(森堡)、李(卡克内西)”。李大钊的《黄、庞流血记序》指出:“黄、庞两先生用他们的血,为我们大书特书了一个新纪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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