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农业技术体系 |
释义 | 概述我国的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是农业部2007年开始组建的,包括水稻、玉米、小麦、大豆、油菜、棉花、柑橘、苹果、生猪、奶牛大豆,麻类,鱼类等农业各行,每个专业体系有岗位科学家和综合试验站组成,都是根据区域性和专业设置,由各地区农业院校和农科院为依附单位,综合试验站下设示范县,主要由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参与。建设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是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和创新效率的新思路、新机制。2007年12月21日下午,由农业部和财政部联合召开的“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试点启动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召开,标志着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取得实质性突破。 参与部门我国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由国家农业部、财政部、科技部、教育部和农业科研院校、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共同参与。 基本目标我国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的基本目标是,按照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依托具有创新优势的现有中央和地方科研机构、基地和基础资源,围绕产业发展需求,以农产品为单元,产业为主线,建设从产地到餐桌、从生产到消费、从研发到市场各个环节紧密衔接、环环相扣、服务国家目标的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提升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增强我国农业竞争力。 创新举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科技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大幅度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有力支撑了农业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但是,长期来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条块分割、资源分散、低水平重复、分工不明、协作不力等问题,严重制约着我国农业科技创新的能力和效率。农业部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进一步调整和完善了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明确了以产业需求为导向建设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的基本思路。2007年选择了水稻、玉米、小麦、大豆、油菜、棉花、柑橘、苹果、生猪、奶牛10个产业开展技术体系建设试点,第一批启动56个功能研究室,聘任214个研究岗位人员,涉及67个单位。其中来自中央直属科研单位的人选为41人,占19%;来自教育部直属高校68人,占32%;来自地方科研和教学机构105人,占49%。同时在优势农业产区建设229个综合试验站。 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将按照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依托具有创新优势的中央和地方科研资源,针对每一个大宗农产品设立一个国家产业技术研发中心(由若干功能研究室组成),并在主产区建立若干个国家产业技术综合试验站。其主要职能是围绕产业发展需求,进行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研究、集成和示范;收集、分析农产品的产业及其技术发展动态与信息,为政府决策提供咨询,向社会提供信息服务,为用户开展技术示范和技术服务,为产业发展提供全面系统的技术支撑;推进产学研结合,提升农业区域创新能力,增强我国农业竞争力。在管理机制上,通过设立管理咨询委员会、执行专家组和监督评估委员会等,确保决策、执行和监督三个层面权责明晰、相互制约、相互协作。 管理规划建设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是重大的制度创新、机制创新和管理创新,是建设国家和区域创新体系,增强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举措,也是财政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必然要求,对于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促进农民增收具有重要意义。中央财政将设立专项资金用于体系的基本研发费和新增仪器设备购置费补助,并稳定经费渠道。对于体系建设依托单位隶属于地方的,地方财政也要分担部分仪器设备购置费。为了实现产业技术体系的绩效目标和可持续发展,还将建立年度考评和综合考核相结合的绩效评价制度,根据评价结果,动态调整。 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充分发挥高等学校在农业科技创新中的作用,体现了中央与地方科研机构的联动、产学研密切合作以及技术研发与推广应用紧密结合的特征,从而实现发挥农业科技资源综合优势、加快农业科研成果转化、提升农业科技创新能力的目标。教育部的重点建设工程要与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紧密结合,通过资源整合,共同推进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的建设与发展。 各界反响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在全国农业科技界引起了巨大反响。 中国水稻研究所所长程式华研究员说:“现代产业技术体系建设,使产业各个环节有机衔接起来,使研发、转化、推广衔接起来,使每个产业有一支核心研发队伍,使每个科技人员都能在体系中找到自己的位置,一定会促进形成农业科技在全国范围的大联合、大协作。” 中国工程院院士、华中农业大学傅廷栋教授说:“科技人员一直盼望能够得到长期稳定支持。建设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我们可以安心做科研了,没有后顾之忧了。” 华中农业大学邓秀新教授等一批科学家认为,这个体系的设计和运行符合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符合农业科研的一般规律,符合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既不与现有体制发生大的冲突,同时也给未来的改革留足了空间,对改进我国科技管理具有启示意义。 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人员考评办法(试行)农科教发〔2009〕9号 为了促进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持续健康发展,规范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运行机制,建立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聘用人员业绩考评制度,根据《农业部财政部关于印发〈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农科教发[2007]12号)精神,我部研究制订了《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人员考评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人员考评办法(试行) 二○○九年九月二十一日 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人员考评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以下简称“体系”)持续健康发展,规范体系运行,根据《农业部财政部关于印发〈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农科教发[2007]12号)精神,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考评对象为体系聘任人员,包括首席科学家、研究室主任、岗位专家和综合试验站站长。 第三条 考评的主要依据: 1.任务书、任务委托协议书; 2.个人年度述职报告; 3.工作日志; 4.其他。 第二章 组织实施 第四条 考评分年度考评和综合考评。年度考评在每年12月至下一年度2月之间(可与体系年度会议结合)进行;综合考评在每5年一个实施周期的第5年年初进行,综合考评当年不再安排年度考评。 第五条 首席科学家的考评,由农业部科技教育司会同或委托有关行业司局、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科研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第六条 研究室主任、岗位专家和综合试验站站长的考评,由各产业技术体系执行专家组组织实施。 第三章 考评内容 第七条 首席科学家 1.任务书中规定的各项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2.对产业发展的决策咨询情况; 3.对本产业技术研发的全国统筹情况; 4.对本体系的组织管理和各机构、人员的工作协调情况; 5.对本体系运行机制的创新和学风建设情况; 6.经费使用情况。 第八条 研究室主任 1.对本研究领域的全国统筹情况; 2.对本研究室的组织管理和工作协调情况; 3.与其他研究室的交流协作情况和与综合试验站的结合情况; 第九条 岗位专家 1.任务委托协议中规定的各项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2.对本岗位领域的国际前沿跟踪情况; 3.团队人员参加体系工作及团队建设情况; 4.工作日志填报情况; 5.经费使用情况。 第十条 综合试验站站长 1.任务委托协议中规定的各项指标及完成情况; 2.对本区域产业发展和技术支撑情况; 3.团队人员参加体系工作和团队建设情况; 4.工作日志填报情况; 5.经费使用情况。 (关于考评内容的说明见附件1) 第四章 考评程序 第十一条 首席科学家 1.本人依据考评内容撰写述职报告,考评前发给本体系全体人员。 2.在本体系的考评会议上述职。 3.由农业部科技教育司或委托有关行业司局及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科研管理部门,组织本体系全体人员按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级进行无记名投票(评议表见附件2),并根据投票结果确定考评等级,形成考评意见。 4.考评意见由农业部科技教育司存档,同时将本人述职报告和考评意见抄送本人所在单位。 第十二条 岗位专家和综合试验站站长 1.本人依据考评内容撰写个人述职报告,考评会议前发给本体系全体人员。 2.在本体系的考评会议上述职。 3.体系人员对被考评人打分(打分表见附件4、5),被考评人不对本人打分。 4.由执行专家组组长(首席科学家)组织对打分情况进行统计汇总。按照执行专家组成员评分占权重的60%,体系人员评分占权重的40%,计算出本人的平均得分。 5.根据得分结果确定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级。80分以上为优秀;60~79分为称职,60分以下为不称职。根据考评等级,形成考评意见。 6.原始打分表和考评意见由体系首席科学家管理办公室存档,同时将本人述职报告和考评意见抄送本人所在单位。 第十三条 研究室主任 考评办法同第十二条 第五章 考评结果处理 第十四 条考评结束后一周内,首席科学家将本体系人员总体考评情况报送农业部科技教育司。所有人员的考评结果均由农业部科技教育司在体系管理平台上公布。 第十五 条年度考评优秀的首席科学家、研究室主任、岗位专家和综合试验站站长,将由农业部科技教育司优先推荐其参加各种荣誉评选活动。 第十六 条年度考评结果为不称职的首席科学家,由农业部科技教育司征求体系部分专家的具体意见后,向首席科学家提出整改意见;连续两年考评结果为不称职的,取消聘任资格。 第十七 条年度考评结果为不称职的研究室主任、岗位专家和综合试验站站长,由执行专家组对其提出整改意见;连续两年考评结果为不称职的,取消聘任资格。 第十八 条综合考评与年度考评程序相同。 第十九 条本办法由农业部科技教育司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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