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宁波市海曙区国家税务局 |
释义 | 机构简介宁波市海曙区国家税务局隶属于宁波市国家税务局,承担着海曙区内所辖2万余户纳税人的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等税种的征收和专业化管理,包括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小规模纳税人定额管理、纳税评估、发票管理、进出口税收管理、减免税管理等工作。全局共有干部职工80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73人,占91.25%;党员41人,占51.25%。 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2、根据本地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根据本地经济税源和宁波市国家税务局下达的税收计划,组织实施税收收入。 4、负责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税 收票证的管理工作。 5、负责监督检查本局的税收执法情况;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复议和诉讼工作。 6、负责本地进出口税收管理和涉外税收的征收管理工作。 7、负责税收会计、统计工作。 8、负责经费、财务、基本建设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 9、负责机构、编制和干部人事管理工作。 10、负责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11、负责纪检、监察工作。 12、负责税收信息化、现代化工作的规划和实施,建设和管理信息系统。 13、研究税收理论和税收政策,分析税收信息,掌握税收动态;组织开展税法宣传工作。 14、承办上级国家税务局和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有关工作。 机构设置1.办公室 拟订区局年度工作计划、有关工作制度及长远发展规划;起草和审核重要文稿;负责区局文电、机要、会务、档案、督办、信访、保密、密码等工作;承担税收宣传、新闻发布及区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办网站运行和维护工作;组织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鉴定、评选、推广及奖励工作;负责区局目标管理考核及督查督办工作;组织实施综合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有关事项;协助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 2.政策法规科 办理行政复议、赔偿案件及行政诉讼案件;组织实施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承担税收执法质量考核工作;配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对税务部门在税收政策上的监督与审计工作。负责流转税、所得税等税种的税政业务;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负责金税工程的管理、推广应用及认证报税、数据采集、稽核管理工作。 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操作办法。承办征管质量考核、纳税信用评定、税收管理员制度等综合征管工作。 3.收入核算科 编制年度税收计划、免抵调库计划;监督检查税款缴、退库情况;开展税收收入分析预测、税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承担税收会计核算、统计核算、税收票证管理等相关工作;承担税收收入数据的综合管理应用工作;负责税款缓缴、呆帐税金、死欠税款核销管理工作;管理区局财务工作。 4.纳税服务科(办税服务厅) 组织、协调和指导区局各部门、各税种、各环节的纳税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落实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组织协调、实施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受理纳税人投诉;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承担纳税服务热线、网站纳税服务栏目、短信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负责税务代理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 负责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的各种涉税事项,具体包括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款解缴、欠税公告、发票购销、税法(宣传)公告、金税发售、发行、发票代开、报税稽核、咨询辅导和受理纳税人涉税项目审批申请等工作。 5.人事教育科 组织落实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承担机构编制、干部任免、人员调配、劳动工资、人事档案、公务员管理、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等人事工作;监督检查执行干部人事规章制度情况;管理区局外事工作;组织实施区局精神文明建设、税务文化建设和基层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员培训、学历教育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开展培训质量考核与评估;落实上级巡视相关工作;承担区局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6.监察室 组织落实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协调本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理对区局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有关申诉;查处区局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开展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 7.税源管理一科 负责对所辖纳税人的监控、管理和服务,具体负责所辖调查核实纳税户税务登记及纳税申报、进行税源预测和分析、重点税源管理跟踪监控、税收宣传、纳税辅导、税收调研、纳税服务、日常检查、户籍管理、政策送达、税源调查、定额核定、催报催缴、数据采集分析、对所辖纳税户开展具体的纳税评估、处理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等。 8.税源管理二科 负责流转税、所得税等多个税种的纳税评估、日常稽核和日常管理性检查工作;负责对区局税源管理部门的纳税评估工作的指导、协调与管理工作;负责所辖范围内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所得税重点企业的典型性纳税评估工作和上级机关部署的重点评估企业的纳税评估工作;牵头组织开展行业、区域性或重点税源专项纳税评估工作;推广应用评估软件,及时报送纳税评估案例及相关材料。 9.税源管理三科 负责国家进出口税收政策及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审核和确认,负责出口货物退免税信息化管理系统的推广应用和维护工作,编制出口退(免)税计划。 承担对出口企业的纳税服务、税源管理、税源预测与分析、纳税评估和日常检查工作。 10.税源管理四科 承担对涉外企业、大型超市、大型商场、汽车销售等重点行业及年纳税额较大企业的纳税服务工作;承担对上述企业的税源管理、税源预测与分析、纳税评估和日常检查工作;承办汇总(合并)纳税企业税收日常检查的有关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涉外税收法律法规,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反避税检查,负责税收协定执行、反避税实施、涉外税务审计、外国居民税收监管、情报交换、国际税务管理合作等,负责所辖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的税源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特别纳税调整工作。 机关党委办公室 负责局党群工作;承担思想政治工作;承担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考察工作及发展党员工作。 11.信息中心 落实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承担区局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支持、保障工作;承担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组织信息安全管理与实施;负责区局计算机设备的维修、维护、调配管理。 12.机关服务中心 承担区局后勤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拟订机关事务具体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区局办公用品的采购、保管、分配、维修;负责局房产管理、安全保卫、医疗保健等工作;负责局装备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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