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 |
释义 | 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十六大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一系列决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高等教育工作全局使高等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形成更加合理的高等教育布局;着力加强重点大学、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建设;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切实提高培养质量;提高科技创新与服务能力;积极发展现代远程教育办学条件明显改善。 目 录一、全区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现状----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初始阶段,高等职业教育快速发展 ----教育改革全面推进,法制建设步伐加快 ----重点高校、重点学科建设和专业结构调整卓有成效 ----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社会服务能力有所增强 ----队伍建设加强,教师整体水平提高 ----教育投入稳步增长,办学条件逐步改善 ----对外开放力度加大,国际合作与交流进一步加强 ----高校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学生工作取得新成效二、“十一五”全区高等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思想、战略重点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战略重点 (三)主要目标 三、主要政策与措施(一)增加高等教育投入,努力改善办学条件 (二)加大调整改革力度,优化高等教育结构 (三)突出重点,加强建设,着力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四)进一步加强高校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学生工作 全区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现状“十五”以来,我区高等教育事业持续、快速发展,取得历史性突破,为自治区经济与社会发展提供了基本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初始阶段,高等职业教育快速发展。截止到2005年,全区普通高等学校33所(36个独立办学实体),本专科在校生总规模达到23万人,比“九五”末增长了3.3倍,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从“九五”末的11.1%提高到18.36%,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初始阶段。研究生教育也有了较快发展,到2005年,在学研究生达到7110人,比“九五”末增加了5571人,年均增长35.7%,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人员达到2152人。 高等职业教育从“九五”末开始快速发展,截止到2005年,全区已有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学校23所,本科高校附设二级职业技术学院6所。全区高等职业教育(专科)在校生10.97万人,占普通本专科(高职)在校生的47.52%。各类继续教育和成人教育规模扩大,民办教育得到新的发展。到“十五”末期,全区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在校生已达7.3万人,较“九五”末增加2.07万人,增幅39.58%;自学考试五年共计毕业11.69万人;民办高等学历教育在校生达到0.7万人。 ----教育改革全面推进,法制建设步伐加快。新一轮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和布局结构调整成果显著,整合了教育资源,“十五”期间调整新建本专科学校17所,高校布局更趋合理。民办教育有了新的发展。学校内部管理体制、人事制度和管理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办学自主权进一步扩大。教学改革不断深化,素质教育普遍展开。招生收费与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进展顺利。后勤社会化改革取得积极成果,“十五”期间,全区新建和改建学生公寓120万平方米,新建和改造学生食堂19万平方米,为扩大高等教育规模提供了有效的后勤保障。 “十五”期间,颁布了《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社会力量办学实施办法》,取消了部分教育行政审批项目,法制建设逐步健全。 ----重点高校、重点学科建设和专业结构调整卓有成效。内蒙古大学“211工程”完成“十五”建设计划并通过国家验收,内蒙古农业大学完成了国家西部大开发重点支持的建设项目。全区共有博士授权单位4个,博士点52个,硕士授权单位9个,硕士点352个。适应新形势,扩招以来新增本科专业270个,并增设了大批应用性较强的高职专业,其中9个被确定为国家级高职改革试点专业,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学科专业体系。自治区首批精品课程41门,首批品牌专业68个。国家级重点学科3个,自治区级重点学科达到40个,一批水平较高、极具发展潜力的学科正在形成。 ----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社会服务能力有所增强。“十五”期间,全区高校累计投入科技人员9436人次;在研科技项目8249项,项目经费2.3亿多元,其中,国家“973”、“863”等重大科技项目200多项;获省部级以上奖励267项;专利授权30项;到“十五”末,已建高校重点实验室24个,工程技术中心5个。高等学校已逐步成为科技创新、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撑的一支重要力量。 ----队伍建设加强,教师整体水平提高。到2005年,全区普通高校专任教师16189人,其中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教师4147人,占25.62%,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3687人,占22.78%;教师中两院院士1人,获国家级教学名师奖1人,具有正高级职称的教师占6.71%,副高级职称的占30.69%;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占总数的9.83%。一支结构基本合理、素质较高的教师队伍正在形成。 ----教育投入稳步增长,办学条件逐步改善。“十五”期间,自治区预算内高等教育经费由2000年的3.5亿元增加到2004年的9.2亿元;自治区级年度基本建设计划中用于高等教育的投资,五年累计投入3.6亿元。国家“211工程”、普通高校国债建设项目、西部重点支持高校建设工程、大学校园信息化网络建设工程的实施,推动和增加了自治区和盟市政府(行署)的投入,校舍总量明显增加,校舍质量大为提高,装备条件得到改善,为高等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提供了物质保障。 ----对外开放力度加大,国际合作与交流进一步加强。“十五”期间,我区各级各类学校同1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70多所大学、教育机构及民间组织建立了合作关系。建立中外合作办学机构3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15个。自费出国留学的人数逐年成倍增加。公派选送赴发达国家深造留学的高校和中学教师150多名。80余所学校聘请长短期外国文教专家700余名,30余所学校接受来自1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外国留学生3000余人次。外方在我区承担国际合作项目的高等院校和有关教育部门的资金投入达5000余万元人民币。 ----高校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学生工作取得新成效。高等学校认真贯彻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和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依法管理、民主决策的水平和能力进一步提高。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爱国主义教育为重点,以基本道德规范为基础,以大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拓展教育内容,改革课程体系,创新教育形式,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增强德育的实效性和感染力,大学生思想道德水平显著提高。高校学生管理工作逐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高校长期保持稳定,为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顺利进行创造了良好条件。 在高等教育快速发展的新形势下,一些影响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开始凸显,持续、健康发展高等教育还面临诸多问题和困难。主要是:规模、结构、质量、效益还不够协调统一,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低于全国2.7个百分点,在学研究生与本科生的比例(1:20)低于全国地方(1:19)平均水平,高等职业教育学校校均规模小于全国平均水平,重规模速度、轻内涵发展的倾向未得到有效扭转,结构调整的任务依然繁重;支撑高等教育的资源严重不足,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比全国少731元,高职高专院校生均校舍建筑面积比全国少4.86平方米;政府投入总体偏低,生均教育事业费比全国少1913.48元(2004年),高教年预算内基建投资占高校基建总投入不足10%,全区高校贷款额已经超过27亿元,五年累计欠款超过20亿元;高学历、“双师型”教师比例较低,教师中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高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的比例,分别低于全国14.4、10.22个百分点,教师队伍结构不尽合理;办学体制以及招生考试、教育评价制度的改革有待深化;高校科技投入不足,科技创新能力较弱,科技投入在全国各省区排列第25位(不含部属院校),科技成果应用和服务项目占全部研究与发展项目的比例低于全国9.6个百分点,在国外学术刊物发表论文数量、申请专利数量、科技成果转让数量、科技成果鉴定数量等几项标志学校科技创新和服务社会能力的指标,均在全国排列22位之后。对此,必须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深化改革,逐步加以解决。“十一五”全区高等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思想、战略重点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十一五”期间,我区高等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十六大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一系列决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高等教育工作全局,大力实施科教兴区、人才强区战略,坚持“巩固、深化、提高、发展”方针,坚持依法治教,使高等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办好让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事业,努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自治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 (二)战略重点----按照“科教兴区”、“人才强区”战略的要求,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重点,努力使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相协调,确保高等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由外延扩张为主转向内涵发展为主,适应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以优化学科专业为主线,力争在建设重点大学、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高层次人才培养、打造高等职业教育品牌,以及在提升高校科技创新、服务社会能力和水平上有新突破。 ----重点推进学校办学体制改革,积极引进民间资本,大力发展民办高等教育,推进中外合作办学。 (三)主要目标----积极有序地发展高等教育,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到“十一五”末,全区高等教育各类在学人数达到50万人,其中普通本专科(高职)在校生33万人,各类在学研究生2万人,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在校生12万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25%左右。 ----形成更加合理的高等教育布局。“十一五”期间,争取新增本科高校2至3所,鼓励有条件的高等学校设立研究生院;争取新建民办高等职业学校和民办机制的本科独立学院8所。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教师素质。到2010年,本科高等学校硕士和博士学位的教师占教师总数的40%以上,高职(专科)院校达到20%左右,高职院校中“双师型”教师达到50%以上。培养和造就一批具有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力争10名左右成为国内外优秀学术带头人。 ----着力加强重点大学、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建设。除继续建设内蒙古大学“211工程”外,“十一五”期间,再重点建设1-2所教学研究型大学。国家级重点学科达到8个左右,自治区级重点学科达到60个左右,一些重点学科或专业达到全国先进水平。新建国家级重点实验室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2个,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10个。博士授权单位达到5-6个,博士点达到70个左右,硕士授权单位达到10个,硕士点达到400个以上。 ----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切实提高培养质量。根据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产业结构调整方向,积极调整优化高等学校的学科专业结构,使之适度超前,主动适应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加强对各类高等教育培养质量的监控,建立并完善不同层次高等教育培养质量的监控体系。 ----提高科技创新与服务能力。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高校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大力推动高校自主创新、技术转移及产业化。能够解决一批自治区“十一五”建设面临的重大课题和技术难题。 ----大力推进教育信息化,积极发展现代远程教育。 “十一五”期间,所有高校完成校园网建设,课堂教学现代化手段运用率达到80%以上,借助现代技术条件的远程教育得到进一步发展。 ----办学条件明显改善。到“十一五”末,公办高等学校评估后全部达到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合格”以上水平。 主要政策与措施(一)增加高等教育投入,着力改善办学条件加强管理和监督,使用好已经落实的人民币3.8亿元日本国政府贷款。依法做到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增加高等教育预算内教育经费投入,逐年提高生均定额标准;经过争取,到2010年,使自治区级年度基建计划中用于教育的投资不少于预算内基建投资的20%。调整投资方式,将部分预算内投资做为高校贷款贴息,以扩大高校校舍建设规模。在政府投入主渠道的前提下,建立多元化的高等教育筹资机制,通过各种形式,引导国内外企业、社会资金投资或捐资举办高等教育;继续利用金融手段进行融资。在继续稳定现行收费政策与标准的同时,积极探索按学分收费的办法,允许不同学校、不同学科专业按不同标准收费,完善培养成本的合理分担机制。为保证“十一五”末在校生达到预定目标,并使全区高校整体办学条件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要求,教学行政用房和教学仪器设备、图书约需增加投入28亿元,为此自治区财政要逐年加大用于高等学校改善办学条件的资金投入力度。 (二)加大调整改革力度,优化高等教育结构----完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理顺政府和学校之间的关系,按照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按预定方案完成自治区厅局所办高等职业学校的调整工作。继续优化资源配置,盟市教育学院全部转制为地区性高等职业学校,除自治区电大外,推动其他成人高校与普通高校合并或转为其他教育机构。依法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规范学校法人制度,逐步形成“自主管理、自主发展、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机制。继续推进招生、考试、收费和毕业生就业改革,加大支持和鼓励毕业生下基层和边远地区就业的工作力度,同时,强化职业院校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探索并建立在不同类型教育之间人才培养的“立交桥”。继续深化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 ----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大力发展民办高等教育。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大力支持民办高等教育,努力营造有利于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良好环境。加快制订自治区实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制订优惠政策,形成政府办学为主体、民办和公办高等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推进有条件的本科高校举办民办机制的独立学院,多渠道吸纳和利用社会资金,增强公办学校办学活力。落实政府管理民办高等学校的责任,依法规范办学行为,将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纳入高等教育总体规划,使民办高等教育在民办教育中的比重明显提高。 ----加大高等教育对外开放力度,扩大国际合作交流。大力推进区内高校之间的合作办学,实行教师互聘、实验设备、图书资料及其它信息资源共用,逐步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要认真贯彻《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坚持政府与民间并举的方针,积极鼓励与境外高校合作开展科研、互派专家、互派留学生。创造条件,探索与境外高水平大学联合办学的路子,有选择的引进境外资金、高水平教材和优秀师资,推动国际合作与交流向深层次、多领域发展。提高高校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支持有条件的高校举办国际二级学院、设立国内重点大学分校,在发达省市举办内蒙古班,定向培养特殊专业人才。充分利用国内外优质教育资源发展我区高等教育,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服务。 ----多种形式办学,积极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充分利用网络教育系统,通过电大、夜大、函授、自考等多种形式发展继续教育和成人高等教育。充分利用高等职业教育办学基地,在农村牧区面向广大农牧民开展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实用技术培训,并逐步建立培训网络;在城市积极开展社区教育,为社区居民参加各类教育培训提供服务。加强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的融合,建立相互沟通的城乡教育网络,全面提升国民素质。(三)突出重点,加强建设,着力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教师素质。大力推进人才强校战略的实施,进一步完善教师资格制度,继续推进 “111人才工程”,制订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加强中青年骨干教师的选拔与培养。建立健全在职教师进修制度,鼓励青年教师攻读学位,提高学历层次和学术水平,高职高专院校重在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自治区设立专项资金在全区高校紧缺学科设立特聘岗位,利用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和自治区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定向培养骨干教师。深化学校内部分配制度改革,促进教师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形成有利于提高师德和业务水平的激励和保障机制。评选教学名师,重奖取得突出成果的教师,稳定和吸引高层次、高水平的教学骨干和学科带头人。 ----切实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和质量工程”,构建比较完善的高等教育质量监控和评估体系。牢固确立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加大教学投入,深化教学改革,强化教学管理,鼓励名师进课堂,把教学工作质量作为教师职务聘任的重要标准。继续推进“精品课程”和自治区“品牌专业”建设的力度,“十一五”期间,建设自治区级“精品课程”150-200门。进一步改革教学内容、课程体系、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提倡使用原版教材,有条件的学科专业使用外语授课,强化学生创造性思维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全面提升自治区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引导不同类型学校合理定位,“211工程”学校和称为“大学”的高校,在基本稳定现有规模基础上,着力发展研究生教育,向研究教学型或教学研究型发展,培养重点逐步向高层次人才侧重。一般本科学校适度扩大规模,确保本科学生的培养质量。高职高专院校要突出职业特点,以市场为导向,办出特色,办出“品牌”。积极推动“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的实施,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瞄准自治区经济建设主战场调整建设学科专业,努力培养适用人才。根据自治区经济结构调整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实际,优先发展信息科学、生命科学、能源、化工(特别是煤化工、天燃气化工、精细化工)、材料科学、新医药科学等高新技术类学科专业。大力发展与自治区经济建设紧密结合的应用型学科专业,瞄准自治区基础产业和能源、冶金、化工、装备制造和农畜产品加工等优势产业,加快发展农畜产品深加工、资源矿产深加工、稀土化工材料、轻工食品、建筑技术等学科专业。巩固和加强基础学科和艰苦行业所需专业,不断拓宽民族高等教育的内涵和外延。重视人文社会学科专业的建设和发展。鼓励有条件的高校打破学科壁垒,淡化学校界限,集中优势联合设置专业,积极探索建立交叉、边缘、新兴学科专业;鼓励高校与企业、科研院所联合开办专业,实现产学研结合,探索人才培养模式多样化的新机制。“十一五”期间,全区拟建设150个左右特色鲜明、专业定位准确、教育教学思想和人才培养方案符合时代要求、生源和毕业生就业状况好、人才培养质量和社会声誉较高的“品牌”或特色专业;并给予政策和经费奖励支持,使其形成优势,发挥示范作用。进一步加大传统专业结构调整力度,减少低水平重复设置专业。在保持原有特色优势的前提下,鼓励高校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改造传统专业,赋予其新的内涵,逐步实现传统学科专业新的发展。 ----强化实践环节,重点建设一批实习实训基地。要建立大学生社会实践保障体系,探索实践育人的长效机制,着力培养大学生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高等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尽可能地按照生产实际主动适应自治区经济、社会、科技、文化发展的需求,把校内实训基地建成多功能的实训、科研和生产基地。实训基地建设要以资源共享与资源合理利用为基本原则,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要通过校际合作降低运行和维护成本,提高使用效率。“十一五”期间,自治区每年将安排专项资金用于高职高专院校实习实训基地建设。鼓励高等学校通过与企业、科研院所联合办学,建立一批稳定的高级技能型人才联合培养基地。 ----改善科技创新基础条件,为我区高校科技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持续创新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围绕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总目标和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搭建高校科技创新平台。加大多渠道投融资力度,重点装备高校重点实验室,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和创新团队建设。每年从“高等教育一次性补助”中拨出部分经费,有选择地与高校共建重点实验室。进一步完善高校创新人才培养、吸引和使用机制,并以重点学科、创新平台、重点研究基地为依托,以学科带头人为核心,凝练学科方向,围绕重大项目,形成若干支德才兼备、结构合理、具有较高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水平的优秀创新团队。(四)进一步加强高校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学生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健全民主集中制,确保高校改革与发展的正确方向。协调有关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民办高校建立党的基层组织,为民办高校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保障,确保民办高等教育的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大力加强学科建设。深化教学改革,加强实践教学,开展精品课程评选及优秀教学部创建活动,设立马克思主义重点学科和思想政治理论课重点课程,力争在5年内新增1个博士点和2-3个硕士点。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的素质,5年内培养30名学科带头人和250名骨干教师。进一步加强环境建设、基地建设,完善文化活动设施,规划建设好大学生文艺、体育、科技活动场所,探索大学生社会实践教育教学新的管理体制。密切关注贫困大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进一步健全奖、勤、减、免、贷等助困机制,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辅导,提高大学生心理健康水平。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的党政领导联系高校制度。自治区设立专款,用于各类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学习培训、思想理论课学科建设、教材建设、专项评估检查等项工作。 ----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管理和维护稳定工作的领导。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学生工作目标管理评估办法》,定期对高校学生工作进行评估,表彰先进,达到“以评促建、以评促管、评建结合”的目的。做好每年的全区高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大学毕业生”评选表彰活动。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规章制度,落实专项经费,通过签定《高校维护稳定、完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落实维护稳定工作的责任制,确保全区高校的长期稳定,为高校改革与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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