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内蒙古地质矿产勘查院 |
释义 | 集团简介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成立于1956年,原称地质部内蒙古自治区地质局,由地质部直接领导。1958年中央决定将地质局下放到各省管理,1963年又改由地质部垂直领导,1970年再次下放到自治区,实行双重领导以自治区管理为主,1980年又改为以地质部为主的双重领导体制。1994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实行政事、政企分开,将内蒙古地质矿产局分为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矿产厅和地矿部内蒙古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内蒙古地矿厅为自治区政府地矿行政主管部门,地勘局仍实行以地矿部为主的双重领导体制。1999年6月,正式由国土资源部划归自治区人民政府管理,并更名为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由国土资源厅归口管理,为正厅级事业单位。 2005年初,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被列为自治区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单位之一,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国土资源厅关于地勘单位深化内部企业化改革组建集团公司的战略部署,在全局全面推进内部企业化改革。2006年初,在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的基础上正式组建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矿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完成公司机构的组建,于2006年7月28日,正式挂牌。目前全局自上而下按照事企两种管理和运行模式运行,建立健全了考核体系、分配制度等管理制度。离退休人员已经费单列,单独建帐管理。所属六所子弟小学移交地方管理。现正在办理集团公司和子公司注册工作。 目前集团公司下属24个子公司,其中从事综合地质工作的子公司13个,水文地质工作的3个,地质测绘工作的1个,矿产实验研究测试的1个,企业2家,3个直属公司,分布在全区各盟市。集团公司共有职工15664人,其中在职职工7766,离退休职工7898人。 工作业绩四十多年来,内蒙古地质矿产勘查院全体职工献身于地质事业,默默奉献着自己的青春年华。他们踏遍了内蒙古的高山、峻岭、草原沙漠、沼泽林海,用辛勤的汗水换来了丰硕的地质成果,为自治区经济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四十年来完成了1:20万区域地质矿产调查图幅102幅,1:5万区域地质矿产的调查图82幅。完成了呼和浩特市地质调查和包头市城市地质调查、地震地质调查。先后发现特林型膨润土矿和磷矿各式各1个,大中型铁、铅、钨等金属矿床11个,中型煤矿、油页岩矿、芒硝、天然碱、石膏、石棉石墨等非多种矿37个。寻找各类矿点388处,放射性异常232处,化探异常363处,重砂金异常420处。长期的工作实践积累了大量、丰富、有价值的地质资料。同时完成了内蒙古自治区区域地质志的编写和出版,在1:20万区域地质矿产的调查中,曾获得全国科学大奖。 近年来,内蒙古地质矿产勘查院在改革开放的大潮中,新设9个子公司,狠抓内部管理、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获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先后在乌兰察布盟、凉城、中旗等地发现中小型金矿12个,总储量达5吨。在1:5万区域地质矿产调查中,先后参加全国图幅评会,获得地质矿产部优质图幅奖和国家科技三等奖。工程勘查与施工在呼市、包头等地离有良好声誉,挤入北京、山东、上海工勘市场,参加了上海外滩高架桥基桩工程、北京地铁复线东部降水与加灌工程、有色金属研究总院基础工程,现已发展为能够独立承担中小型工程与施工任务。 通讯方式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中专路29号 电话:(0471)4951554 邮编:010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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