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南阳青年义务消防队 |
释义 | 简介南阳青年义务消防队是集“义务消防、治安巡逻、抢险救灾”三位一体的基层平安建设队伍。成立于1990年,现有队员48名,其中团员16名,党员10名,入党积极分子4名,其中女队员2名。建队19年来,全体队员不懈努力,自筹资金,从自制的消队竹梯和几个水桶,逐步发展壮大,现在已拥有价值达200万余元的消防设备(一辆举高喷射车、两辆消防水罐车,两辆抢险救援车,6台消防泵浦,3000余米消防水带及相关辅助设备)和价值100余万元的标准消防营房、1600多平方米的训练场地。19年来,南阳青年义务消防队共出警380余场次,扑灭各类火灾230余场,排除火灾隐患260余处,挽回经济损失8000多万元。同时,这支队伍共制止群体性斗殴22场,协助公安机关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30余次,抢救车祸伤员、农药中毒村民10人,调解村民纠纷50余次,开展社会治安宣传53次,执行社会治安巡逻任务600多个日夜。先后参加抗击台风,抗洪抢险等抢险救援活动近100余场次。在各级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全体队员发扬“自立创新、艰苦奋斗,不计报酬、无私奉献”的精神,19年如一日积极投身到义务消防、治安巡逻、抢险救灾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荣誉锦集1993年5月,团省委授予“福建省新长征突击队”称号 1994年5月,团省委授予“福建省新长征突击队”称号 1995年,团省委授予“福建省优秀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称号 1996年,共青团中央授予“全国杰出青年志愿者服务集体” 1999年,共青团市委授予“宁德地区新长征突击队” 2001年5月,被团省委评为“福建省新长征突击队” 2001年被团市委评为“五四红旗团支部” 2002年,中共宁德市委、宁德市人民政府授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 2003年10月,被宁德市委、政府评为“第八届文明单位” 2003年10月,宁德市委、政府授予“第三届军民共建先进单位” 2003年2月,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解放军总政治部、共青团中央授予“全国学雷锋志愿服务先进集体 2003年6月,宁德市人民政府授予“乡镇模范消防队” 2007年1月,福建省公安消防总队授予“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执勤岗位练兵先进集体” 2007年6月,队员龚文辉获寿宁县委、寿宁县人民政府授予 “十佳村主干” 2007年8月,队员龚郭顺获共青团宁德市委授予“宁德市优秀团干部” 2007年8月,队员龚匡雄获共青团省委授予“福建省优秀共青团干部” 2008年11月,队员龚文辉获福建省人事厅、省消防总队授予“全省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先进个人” 2008年11月,福建省人事厅、省消防总队授予“全省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先进单位” 2008年6月,队员龚文辉获寿宁县委、寿宁县人民政府授予“优秀村干部” 2008年6月,队员龚文辉获中共宁德市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 2008年6月,中共宁德市委、宁德市人民政府授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 2009年8月,队员龚文辉获宁德军分区授予“闽东—2009活动先进个人” 2009年8月,福建省军区司令部授予“闽东2009活动科目优胜奖” 2011年7月,中共中央组织部授予寿宁县南阳义务消防队党支部“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 2011年7月1日上午10:00,中共中央在人民大会堂召开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习近平同志宣读《中共中央关于表彰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决定》。由中央组织部对大庆油田党委等500个基层党组织、孙家栋等50名共产党员、王家元等200名党务工作者予以表彰,分别授予“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和“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誉称号;同时,追授方永刚等13名同志“全国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寿宁县南阳义务消防队党支部在大会上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 南阳青年义务消防全体队员不计报酬、无私奉献的行动,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也得到各级政府、领导的高度评价。该队先后被评为“福建省新长征突击队”、“福建省优秀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全国青年志愿者杰出集体”、“全国学雷锋先进志愿服务集体”、“宁德地区新长征突击队”、“宁德市社会综治先进单位”、“寿宁县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同时也涌现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青团员、福建省优秀青年志愿者等一批先进个人。此外多家新闻机构曾多次采访并报道了该队的先进事迹。 面对成绩和荣誉,队员们没有骄傲,也没有过分的欣喜,更没有满足,而是以青春和热血谱写一曲曲无私奉献之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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