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南兴乡 |
释义 | 南兴乡隶属海伦市管辖。位于市境南部,北靠海伦镇。乡政府驻地距市区4公里。 南兴乡境内,清代光绪初年(1876年),垦荒立屯。清末民初,先后隶属海伦府和海伦县管辖。东北沦陷后,1938年隶属海兴村。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隶属东边区,1950年改隶第五区。1956年4月,设置东兴乡。1958年11月,并入东风人民公社。1961年由东,风公社划出,成立东兴公社。1981年5月地名普查时,因与本地区公社重名,更名为南兴公社。1984年3月,改为南兴乡。 南兴乡为市区近郊乡,境内地势比较平坦,土壤肥沃。全乡总面积82.2平方公里,耕地面积10.4万亩,利用靠近市区的有利条件,大力发展庭院经济,种植蔬菜,养殖奶牛、家禽等。全乡共辖育村、八方、仁东、临河、勤劳、南兴、志强、保耕、东安、安乐等10个村。1992年末全乡总人口1.54万人。乡政府驻地南兴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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