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南瓦村 |
释义 | 村情概况南瓦村隶属于永宁乡永宁村委会,属于坝区。位于乡西北边,距离村委会3.50 公里,距离乡4.00公里,。国土面积2.89平方公里,海拔2,650.00米,年平均气温9.00 ℃,年降水量1,100.00毫米,适宜种植玉米稻谷等农作物。有耕地441.00亩,其中人均耕地1.77亩;有林地1674.3亩。有农户34户,有乡村人口154人,其中农业人口150人,劳动力101人,其中从事第一产业人数60人。2008年全村经济总收入40.2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700元。农民收入主要以种植业和养殖业为主。 基础设施该村截止2008年底,已实现通电、通路、通电视、通电话,无路灯。全村未通自来水,有34户饮用井水,有30户还存在饮水困难或水质未达标(占农户总数的90.9 %)。有34户通电,未通有线电视,拥有电视机农户32户(分别占农户总数的100%和94.1%);安装固定电话或拥有移动电话的农户数26户,其中拥有移动电话农户数26户(分别占总数的76.5%和76.5%)。 该村到乡镇道路为土路;进村道路为土路路面;村内主干道均为未硬化的路面;距离最近的车站4.00公里,距离最近的集贸市场4.00公里。全村共拥有拖拉机3辆,摩托车5辆。 全村未建有沼气池;未装太阳能;未建小水窖。耕地有效灌溉面积为200.00亩,有效灌溉率为45.35%。 该村到2008年底,农户住房以土木结构住房为主,34户居住于土木结构住房。 农村经济该村2008年农村经济总收入40.2万元,其中:种植业收入12.80万元,占总收入的31.8%;畜牧业收入10.90万元,占总收入的27.1%(其中,年内出栏肉猪74头);林业收入0.50万元,占总收入的1.2%;第二、三产业收入4.50万元,占总收入的11.2%;工资性收入10.80万元,占总收入的26.86%。农民人均纯收入1700元,属于贫困村,农民收入以种植业等为主。全村外出务工收入10.80万元,其中,常年外出务工人数32人(占劳动力的31.7%),在省内务工12人,到省外务工20人。 人口卫生该村现有农户34户,共乡村人口154人,其中男性132人,女性122人。其中农业人口150人,劳动力101人。该村以纳西族(摩梭人)为主,其中摩梭人153人,汉族3人。 到2008年底,全村未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加农村合作医疗138人,占92%,享受农村低保35人。 村民的医疗主要依靠村卫生所和乡卫生院, 距离村委会卫生所4公里,距离乡卫生院7公里。该村未建公厕,无垃圾集中堆放场地, 无村内生活排水沟渠设施,人畜混居的农户33户,占农户总数的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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