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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南平市行政服务中心
释义

南平市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于2008年5月19日起正式投入运行,这是南平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建设服务型政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通过这个服务平台,进一步发挥“锋”的作用,突出“民”的利益,做足“通”文章,服务我市经济跃升发展。

服务内容

中心位于南平市八一路439号(市政府大楼后侧),中心使用面积2800平方米,中心大楼二层至四层为办事大厅,五层为综合办公和档案区。其中,二层为社会公共服务类窗口,三层为经济管理类窗口,四层为建设项目投资类窗口。办事大厅布设有外商投资洽谈室、银行、商务文印中心,配备有LED大屏幕、监督台、电子触摸屏、自动叫号系统、自动取款机等便民设备,最大限度地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中心坚持以“服务科学发展、服务和谐社会、服务民生”为宗旨,以“规范、便民、高效、廉洁”为理念,按照“机构重组、流程再造、手段更新”的总体要求,推行网上审批、简化审批环节,再造审批流程,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办结”,提高各类审批方式的便捷性和效率性,真正体现“以民为本”的服务理念。

中心集政务公开、网上咨询、网上受理、电子监察和信息与咨询、审批与收费、管理与协调、投诉与监督,以及内部办公自动化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实行市、区两级一体化的运作模式。目前,市、区两级入驻中心共65个单位(市本级38个、延平区27个),入驻中心审批项目共580项(市本级377项、延平区203项),入驻中心人员有160余人。

服务制度

中心对入驻中心的行政许可审批和服务项目实行“六公开”即:“公开服务内容,申报材料、办事程序、收费标准、法律依据、办结时限”,将审批事项分为“即办件、承诺件、联办件、报批件、特办件、补办件和退回件”七件制,并按中心审批操作规定要求办理。

入驻单位

入驻单位以“能进必进”为原则,以“成立审批科、成建制、首席代表制、综合代理制”的模式入驻中心。其中,以审批科入驻单位有21个(市本级15个,延平区6个);以成建制入驻单位有9个(市本级6个,延平区3个);以首席代表制入驻单位有13个(市本级4个,延平区9个);以综合窗口形式入驻单位有22个(市本级13个,延平区9个);对申报业务量少,不需设立单独窗口的市、区直有关部门的审批事项由中心综合窗口受理;对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交警支队等八个业务量大的独立窗口设立分中心,并纳入中心统一管理、监督。

中心是市政府的派出机构,根据市政府授权,履行管理、监督、协调、服务的职能。坚持以“服务群众,促进发展”为目标,加强对入驻人员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业务技能;加强制度建设,推行文明用语,规范行政行为,落实效能建设八项制度;加强队伍人性化管理,开展竞赛、营造氛围、争创一流业绩;加强监督检查,实行电子监察,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让群众和企业放放心心办事,明明白白交费。

建设好、运作好行政服务中心,事关我市又好又快发展的大局,我们一定要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完善功能、提升质量,把中心建成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绿色腹地建设的前锋服务平台,为闽北经济跃升发展、和谐社会建设做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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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14:5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