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南宁市教育局 |
释义 | 南宁市教育局是南宁市人民政府职能部门,主管全市教育事业和汉语言文字工作。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人事教育科、计划财务基建科、基础教育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科、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汉语言文字工作科、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等11个科(室)。辖七县五城区2623所学校,学生118万人,专任教师4.9万人。 教育简况南宁市教育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管全市教育事业和汉语言文字工作,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基础教育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教育督导团、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语言文字工作科、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科、人事科、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等11个科(室)。现辖六县六城区、三个经济开发区共2916所中小学、幼儿园,在校人数117.78万人,教职工7.24万人。其中:幼儿园990所,在园人数17.30万人,教职工9880人;小学1515所、教学点1091个,学生52.65万人,教职工3.12人;普通中学349所(其中:初中263所,学生25.98万人,普通高中86所,学生11.65万人),中学教职工2.71万人(其中专任教师2.27万人);中等职业学校52所,学生9.97万人,教职工3827人;特殊教育学校10所,学生2290人,教职工353人。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十一五”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大力支持和正确领导下,南宁市大力实施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和人才强市战略,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加快发展教育事业,全市各级各类教育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是学前教育形成多元发展新格局。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初步形成公办、民办幼儿园互相促进、共同发展的多元化办学格局。目前全市共有各级各类幼儿园990所,在园幼儿17.3万人,其中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9.90万人,占全市在园幼儿人数57.23%。 二是义务教育转入均衡发展新征程。全面实行城乡免费义务教育,重点在经费投入、基本建设等方面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倾斜,“十一五”期间市本级共投入20.30亿元,新建、迁建及扩建了一批中小学校,义务教育由全面普及转入均衡发展。2009年武鸣县被评为全国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进县。 三是普通高中教育跨进优质发展新阶段。积极实施学校建设“精品工程”,39所普通高中通过自治区普通高中一级学校评估,占全市普通高中的45.35%。同时,加强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建设,做大做强优质高中教育资源,实现了县县有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的目标。全市现有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19所,在校学生4.81万人,占普通高中在校生的41.31%。 四是职业教育步入快速发展新行列。全面实施职教攻坚,共投入攻坚经费11.63亿元,完成攻坚任务数的111.76%,生均校园面积、生均建筑面积、生均设备值、生均图书等四项主要指标全部超过攻坚要求,全市中职学校办学条件得到极大改善。现有自治区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7所,其中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2所(全区共有9所),每县均建有1所综合性县级职教中心。 五是教育经费投入实现新增长。坚持以财政投入为主,不断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逐年加大教育投入。2006-2010年全市教育经费总投入205.84亿元,年平均增长24.77%。其中预算内教育经费拨款150.42亿元,年平均增长27.81%;多渠道筹措的教育教育经费达55.42亿元。 六是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新进展。加快中小学建设的步伐,抓紧实施《南宁市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与实施方案(2002-2015)》,取得了良好成效。截至2010年,我市城区新建滨湖路小学、桂雅路小学、仙葫学校等12所中小学校,逐步缓解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就近接受义务教育难的问题。 七是教师队伍建设实现专业发展新水平。坚持把教师队伍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树立“教育家办教育”的理念,积极实施“高素质校长培训工程”、“356人才培养工程”、“南宁市21世纪园丁工程”等,选派骨干校长到英国、美国、加拿大等国家培训,与北京大学、广西师大等区内外高校合作开展教师、校长培训。“十一五”期间,举办培训班30多期,近6000名校长、教师参加了培训。 八是素质教育取得全面发展新成果。深化课程改革,创新学校德育工作,我市荣获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集体。率先在全区进行中考及招生制度改革,素质教育成果显现,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体育、艺术教育硕果累累。 九是学生资助工作迈进全程覆盖新时期。建立健全了覆盖从小学到大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2006至2010年,全市共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特定学生132.7万人次,累计发放财政资助经费8.33亿元。 十是教育国际交流合作迈出新步伐。市教育局分别与美国跨世纪文化交流中心、加拿大素里市教育局等签订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协议;市二中、市三中等7所学校与国外学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澳大利亚半威系英语学院在市十四中设立了雅思学习基地,市十三中被批准为美国英特尔未来教育培训基地。南宁市不少学校结合实际聘用外籍教师执教,提高了外语教学的水平,增进了彼此之间的交流。2009年,市政府同意建设南宁三中国际学校的方案,目前项目正在筹备之中。 目前,南宁市各级各类教育欣欣向荣,多层次、多形式、学科门类基本齐全、结构合理的教育体系正在形成,首府南宁已经成为全区学子向往的理想求学之地。南宁市教育局先后荣获“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教育督导先进集体”、“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区基础教育课改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教育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研究制订全市教育工作的重要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根据市人民政府委托,起草有关教育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 (二)研究提出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拟订全市教育体制改革的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主持起草全市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措施和办法;监测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内外对我市的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和教育捐资。 (四)贯彻执行中等和初等教育各类学校的地方设置标堆、教学基本要求、教学基本文件;审核中等专业学校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宙批市属中等专业学校在国家颁布的专业目录内的专业设置与调整;指导中等和中等以下各类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制订技术装备规划及有关规范标准;制订有关督导评估标准及办法。 (五)指导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和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学前教育工作的实施、督导与评估;负责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社会力量办学工作;根据市人民政府下达的招生总量,制订中小学、幼儿园的招生计划,并报计划部门审定下达,负责组织审核申报市属中小学以及全市中等成人学校、职业学校、民办学校的设置、更名、撤消和调整,审定各级各类学校的学制、办学形式、教学内容,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制订本市教学工作计划。 (六)负责少数民族教育工作,研究制定加强民族教育的政策措施,协调对少数民族的教育援助。 (七)规划并指导市属各类学校的社会主义精种文明建设,负责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品德教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 (八)主管全市的教师工作;负责实施教师资格制度;贯彻执行各类学校的编制标准;统筹规划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教育系统职称改革工作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直属学校领导干部的培养、考核、评聘、任免工作;规划、指导在职校长、教职工的继续教育工作。 (九)统筹管理各类高等学历教育和中等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工作,研究制定招生工作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规划指导成人自学考试、高中会考工作;负责各类学校学藉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十一)研究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汉语言文字工作的政策和规划,负责推广普通话、普通话师资培训、普通话水平测试和规范社会用字工作,负责对全市的汉语言文字应用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十二)承办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教育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班子施日全 党委书记、局长 主持南宁市教育局党委和行政全面工作。 分管党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计划财务基建科、市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安全稳定工作、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治理工作、党建工作、精神文明工作、统一战线工作和离退休工作。 定点联系单位:马山县教育局、兴宁区教育局。 黄家刊 党委副书记、纪检书记 主持局纪委全面工作,分管纪检监察室,负责工会、妇女、团委和关工委工作。协助局党委书记分管党委办公室、党务工作、安全稳定工作、综合治理工作、双拥工作、精神文明工作、统一战线工作。 定点联系单位:邕宁区教育局、良庆区教育局。 陈中亮 调研员 分管市招生考试院、市“两基”达标办公室、市教育基金会,负责县区学校危房改造工作。 定点联系单位:上林县教育局、西乡塘区教育局。 刘 彪 副局长 分管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汉语言文字工作科、市职业教育中心,负责教育国际交流工作、宣传工作、社区教育工作、勤工俭学工作。 定点联系单位:宾阳县教育局、高新技术开发区教育部门、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部门。 潘永钟 副局长 分管基础教育科、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科、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市中小学保健中心、市校外教育活动中心、市综合实践中心,负责普通高中教育、科普工作、国防教育工作。 定点联系单位:武鸣县教育局、华侨投资区教育局。 内设机构1、办公室 科室职能: 协助局领导综合协调机关政务,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和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工作;组织草拟工作计划、总结,审核以局名义发出的文件;负责机关文秘、信息、信访、接待、保密、文书档案、机关财务、安全保卫、行政后勤管理工作;负责办理有关教育工作的人大代表议案、政协提案等;负责教育行政信息的收集、报送工作。 2、政策法规科 科室职能: 负责教育改革与发展重大问题的研究与政策调研;起草地方性的教育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订全市教育综合改革方针、规划,总结推广教育综合改革经验;负责教育行政执法工作和教育法规的普法宣传工作。 3、人事教育科(离退休干部管理科) 科室职能: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调配、劳动工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制订人事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教职工管理办法,并检查督促实施;负责做好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和奖惩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职称改革、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和职务评聘工作;协调、指导教师队伍的管理工作和学校人事制度的综合改革;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校领导干部的考核、任免工作;参与制订基础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制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和校长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教师资格的认定和证书颁发工作;负责人事、工资的统计和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4、计划财务基建科 科室职能: 编制我市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负责制订教育系统的财务和国有资产、校产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负责审核和统筹管理各项年度事业经费和教育专项资金经费;负责全市各级各类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和统计分析监测工作;负责教育系统财务管理、监督和审计工作。 负责全市中、小学建设布局和总体规划,审查学校的总平面规划;指导学校按照有关规范、标准开展基本建设,负责解决基建中的建设问题;编报全市城区中小学、幼儿园的基建维修计划,组织直属学校的基建和校舍维修工作;负责学校基建项目工程招标、工程质量监督和工程预决算审核工作;汇总编制全市教育基建统计报表,负责检查县、郊区等学校基建工作。 5、基础教育科(市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达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科室职能: 综合管理和协调指导全市基础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制订基础教育学期工作计划、评估标准和有关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检查实施;指导基础教育的综合改革及教学改革并组织交流和推广先进经验;指导中小学德育工作、幼儿园教育工作、残疾少年儿童的特殊教育工作;指导中小学共青团、少先队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校园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社会力量举办的基础教育学校的开设、更名、撤销等审批工作并指导学校教学业务工作;组织、协调高中会考工作;参与制订基础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基础教育布局调整和校本教材、实验教材的建设工作,负责基础教育用书目录的审核工作;制订技术装备规划及有关规范标准,指导中小学电化教育、图书和教学仪器设备配备工作;参与中小学师资和校长队伍的建设工作。负责少数民族教育中的基础教育工作。 6、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 科室职能: 统筹管理全市普通及成人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文化技术教育工作。研究提出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发展规划,指导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改革;研究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工作的管理办法;制订中等职业学校、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技术装备规划及有关规范标准;负责组织审批中等职业学校、社会力量举办的非学历机构(培训机构)的开设、调整、更名和撤销工作,审批学校联合办学手续,审批和调控专业设置;制订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及协调招生工作;指导中等职业学校及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负责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成人中专的毕业生毕业证验印(审核)工作;参与和指导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工作和有关教材的编写工作;与计划、人事、劳动等有关部门联系,协调学校专业技术等级考核和毕业生推荐就业工作;协调城市和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工作。负责少数民族教育中的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 7、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科 科室职能: 管理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卫生健康和艺术教育工作,研究制定体育卫生艺术教育教学计划及各种规章制度并组织检查实施;拟定有关体育、卫生、艺术教育教学与学生体育竞赛的指导性文件;指导和协调学校体育竞赛、健康教育和学生军训、艺术教育工作,帮助和指导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师资培训和教材编写工作。 8、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 科室职能: 负责制订全市教育督导工作规划及有关教育督导评估标准、工作方案;组织协调全市的教育督导工作;督导市属县、区人民政府的教育工作及其教育职能部门和学校工作;对贯彻国家有关教育方针政策的情况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评估,保证素质教育的实施。组织培训督导人员开展教育督导的科研,总结交流教育督导经验。 9、汉语言文字工作科(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科室职能: 研究执行国家和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的政策和规划;统筹协调各部门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工作;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管理和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指导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管理和指导社会用字规范化建设工作。 10、党委办公室 科室职能: 负责贯彻落实党委的决议、决定,督促检查基层党组织做好各项工作;负责草拟党委的文件;协助教育局党委做好直属中小学校级领导干部和机关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的选拔、推荐、管理、考核、任免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建设管理;指导基层单位的思想政治、统一战线、工青妇和教代会等工作;做好党内统计以及有关情况的报告、汇报工作;指导学校做好计划生育、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党员、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11、纪检监察室 科室职能: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纪检、监察工作,指导市属各级各类学校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受理对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章和其他重要规章制度, 以及败坏党风的行为检举、控告案件;负责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的行风评议工作和协助做好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协助党委做好党风廉政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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