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南宁市地方税务局 |
释义 | 机构简介1994年,根据国务院《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经国家税务总局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广西国税、地税机构分设。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批准,1994年9月22日南宁市地方税务局挂牌成立,1995年1月1日起,南宁市地方税务局独立运行。 主要职能南宁市地方税务局是主管南宁市地方税收工作的地方税务机构,实行在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和南宁市人民政府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其他有关政策。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条例、制度,结合南宁市的实际情况,研究拟订具体的实施细则和办法。 (二)根据本行政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上级地方税务局地方税收工作规划、计划,研究制定本行政辖区地方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本行政辖区地方税及国家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指定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制定地方税收工作规则;编报地方税务系统税收计划、会计、统计报表。 (四)负责监督检查本行政辖区各地、各部门、各行业纳税人和地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国家各项地方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五)负责对本行政辖区集体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财务进行指导和政策性管理。 (六)组织对税收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工作。 (七)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本行政辖区地方税务系统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和经费资产;以及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八)负责本行政辖区地方税务系统税收信息化、办公自动化工作的规划和实施,建设和管理信息系统。 (九)组织进行有关税收理论和税收政策方面的调查研究工作,分析税收信息,掌握税收动态;组织实施对注册税务师的管理;规范税务代理行为。 (十)承办上级地方税务局和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1、办公室 科室职能: 负责处理市局机关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报告;负责会议的组织、秘书事务、文电收发处理、文书档案、督查、保密、保密、信访、调研、政务信息、税务报刊发;负责承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涉税建议和提案;负责机关工会日常事务工作;制定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考核。 2、法规宣传科 科室职能: 负责监督检查税收法规、规章执行情况,组织开展税务执法检查工作;负责税务行政复议、行政处罚、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等事项;承办重大税务违法案件审理,监督行政处罚执行情况;负责与税收法规相关的其他工作。 3、税政科 科室职能: 负责属地税部门管理的营业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遗产税、土地增值税、车船使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印花税、屠宰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地方税种和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防洪保安费以及与涉外税收相关的政策业务;负责有关税收政策的请示和答复;负责有关税种税政问题的调查研究;办理税收减免报批有关事项以及与税种政策相关的其他业务。 4、所得税科 科室职能: 负责属地税部门管理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以及相关涉外税收的税政业务;负责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税政问题的调查研究;组织办理有关税收减免中的具体事宜;负责对集体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财务指导和政策性管理;负责牵头协调涉外税政业务工作;办理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相关的其他业务。 5、征收管理科 科室职能: 负责地方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防洪保安费和工会经费的征收管理业务;根据《税收征管法》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研究制定税收征收管理具体办法;指导、监督、检查本市各级地方税务机关贯彻执行税收征管法规、规章;负责组织纳税人户籍、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和税收征管档案资料的管理;统一组织对普通发票的设计、印制、管理和纳税申报表、税收征管法律文书的印制管理;负责对在税收征管中普通发票、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等有关违反法规、规章的处罚事宜;负责对普通发票印制企业的监督、管理和检查;组织税收征管工作调查研究;指导本市地方税收征管改革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税收征管质量检查考核;负责对注册税务师的管理工作,规范税务代理行为;负责处理与税收征管工作相关的其他业务。 6、计划财务科 科室职能: 负责编制本市地方税收长远规划和近期计划;编制、分配和调整税收计划,督促税收计划的落实,检查、分析税收计划的执行情况;汇总全市地方税收会计、统计信息资料和数据;建立健全税收会计、统计管理制度,监督检查税收会计、统计制度的执行情况;负责税收票证的管理;负责全市地方税重点税源监控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地方税务系统会计、计划、统计工作。负责管理全市地方税务系统经费、财务、装备和固定资产;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监督检查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编制审核本市地方税务系统财务预算、决算;负责基建计划的制定和基建项目的立项、报批,监督检查基建专项资金投入使用情况;负责组织实施本市地方税务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全市地方税务系统财务工作。 7、人事教育科 科室职能: 负责全市地方税务系统干部人事、劳动工资、专业技术等管理工作;拟定全市地方税务系统人事管理制度;负责所辖县地方税务局正、副局长及相当职务的干部的管理工作和县地方税务局领导班子建设;负责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教育培训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地方税务系统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地方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本级机关党群组织日常工作;负责全市地方税务系统的基层建设工作以及与人事教育相关的其他工作。 8、监察室 科室职能: 负责监督本市各级地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情况,组织开展税务执法监察;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受理对本市各级地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以及税务机关工作人员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调查处理本市各级地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纪的行为,移送有关违法案件,组织实施本系统负有经济责任干部的离任审计;负责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和相关制度建设,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考核;负责本局纪检组的日常工作以及与税务行政监察和纪律检查相关的其他工作。 9、稽查科(南宁市地方税务局涉税违法案件举报中心) 科室职能: 负责制定本系统稽查工作计划和总结,审批各稽查局检查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本系统的税收检查工作;负责组织贯彻税务稽查规章制度,拟定具体实施办法;负责涉税举报的受理、转办;负责牵头组织本系统税收专项检查、交叉检查、大案要案检查及对下级税收检查情况进行复查复审工作;负责本系统稽查工作质量的考核;负责与公安及司法机关等部门协调涉税工作;负责本系统的税收检查工作情况的统计、汇审、分析和报送工作。 10、计算机信息管理中心 科室职能: 负责规划并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信息化建设;负责本级计算机网络系统和办公自动化系统的维护、管理;组织应用软件的推广; 协助有关部门推广应用税控器具及技术培训工作;对本系统税收信息系统建设和办公自动化系统实施技术指导工作。 11、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科室职能: 负责拟定后勤服务和行政事务的工作制度及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局机关后勤服务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市局机关安全、保卫,车辆、基建、物业管理工作;负责与后勤服务相关的其他工作。 12、市行政审批办证大厅地税窗口 科室职能: 负责南宁市区范围内税务登记证的办理及税务咨询工作。 领导信息王晓华 党组书记、局长 伍志强 党组成员、副局长 韦学源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 强 党组成员、副局长 滕泽良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林碧波 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魏光银 副调研员 朱丽斯 副调研员 覃丽芳 副调研员 卢振亮 副调研员 王汝卫 副调研员 下属单位一、兴宁区地方税务局 地址:南宁市济南路120号 管辖范围:兴宁区管辖范围内纳税户(不含原兴宁分局管辖的兴宁区安宁街道纳税户);原邕宁县地税局管辖的四塘、五塘、昆仑3个镇的纳税户划归兴宁区管辖。 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教育监察股、政策法规股、税源管理一股、税源管理二股、税源管理三股、计划征收服务股(办税服务厅)。 二、青秀区地方税务局 地址:南宁市金湖路40号 管辖范围:青秀区管辖范围内的纳税户(原邕宁县地税局管辖的长塘、伶俐、刘圩、南阳4个镇和蒲庙镇的莫村的纳税户划归青秀区管辖)。 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教育监察股、政策法规股、税源管理一股、税源管理二股、税源管理三股、计划征收服务股(办税服务厅)。 三、江南区地方税务局 地址:南宁市五一中路10-38号 管辖范围:江南区管辖范围内纳税户;原由邕宁县地税局管辖的吴圩、苏圩、延安3个镇的纳税户;原永新分局管辖的江西镇(除老口、兴贤2个村外)的纳税户。 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教育监察股、政策法规股、税源管理一股、税源管理二股、税源管理三股、计划征收服务股(办税服务厅)。 四、西乡塘区地方税务局 地址:衡阳西路11号及人民西路21号 管辖范围:西乡塘区管辖范围内纳税户(不含原江西镇的同新、同华、锦江、安平、同良、同宁、同江、那廊、智信、扬美等10个村);原兴宁分局管辖的兴宁区安宁街道纳税户。 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教育监察股、政策法规股、税源管理一股、税源管理二股、税源管理三股、计划征收服务股(办税服务厅)。 派出机构:坛洛税务分局。 五、相思湖新区地方税务局 地址:南宁市鲁班路75号 管辖范围:南宁相思湖新区管辖范围内纳税户。 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股、税源管理一股、税源管理二股、计划征收服务股(办税服务厅)。 六、青秀山风景区地方税务局 地址:南宁市青山路19号 管辖范围:青秀山风景区管辖范围内纳税户。 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股、税源管理一股、税源管理二股、计划征收服务股(办税服务厅)。 七、邕宁区地方税务局 地址:南宁市仙葫大道东段 管辖范围:原邕宁县地税局管辖的蒲庙镇(不含莫村)、新江镇、那楼镇、镇龙乡、百济乡、中和乡的纳税户。 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教育监察股、政策法规股、税源管理一股、税源管理二股、税源管理三股、计划征收服务股(办税服务厅)。 派出机构:新江税务分局、那楼税务分局 八、良庆区地方税务局 地址:南宁市大沙田德政路139号 管辖范围:原邕宁县地税局管辖的良庆、那马、那陈、大塘、南晓5个镇的纳税户。 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教育监察股、政策法规股、税源管理一股、税源管理二股、税源管理三股、计划征收服务股(办税服务厅)。 派出机构:大塘税务分局。 九、华侨投资区地方税务局 地址:南宁市华侨投资区人民路26号 管辖范围:南宁华侨投资区管辖范围内纳税户。 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股、税源管理一股、税源管理二股、计划征收服务股(办税服务厅。) 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方税务局 地址:南宁市滨河路1号火炬大厦 管辖范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辖范围内纳税户。 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股、税源管理一股、税源管理二股、计划征收服务股(办税服务厅)。 十一、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税务局 地址:南宁市星光大道230号 管辖范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辖范围内纳税户。 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股、税源管理一股、税源管理二股、计划征收服务股(办税服务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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