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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释义

主要职责

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承担统筹全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事业的责任。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建设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对全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城乡建设统筹发展的战略研究。拟订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事业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牵头编制并组织实施城市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协助编制城市规划、国土规划和区域规划。牵头组织编制市城建资金年度收支计划。会同市财政局统筹平衡城市规划、建设和维护管理等方面的资金需求。归口管理市级城建奋斗目标。加强重点工程规划、建设和管理等各方面的统筹协调。综合管理全市城市建设项目利用外资工作。 (二)承担推进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责任。拟订房改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住房保障政策,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督促和协调保障性住房建设,安排保障性住房资金并监督使用。

(三)承担规范、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市房地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市场监管政策。指导住宅产业化工作。承担规范全市物业管理市场的责任。承担各类房屋的安全、修缮、白蚁防治管理的责任。负责全市危旧房(棚户区)改造及直管公房的资产管理。负责指导全市落实私房政策工作。

(四)承担全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安置的管理和政府投资城建项目涉及的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安置的协调管理责任。负责各类房产专项资金的归集、管理工作。

(五)承担市级政府投资城建项目管理和投资控制、审核把关的责任。审批市级政府投资城建项目立项(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概算、工程造价及审计决算。组织协调和统筹安排项目建设。牵头组织竣工验收和移交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市风景名胜区的建设和上报工作。协助市农业委员会拟订绿化经费年度安排计划。 (六)承担全市城市供节水、燃气和生活污水处理行业的监督管理责任。拟订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市场准入、行政许可、资质审批等工作,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与管理措施,维护运营秩序,保障安全供应。负责公用事业的应急保障管理工作。

(七)承担规范和指导全市村镇建设、促进城乡建设统筹发展的责任。拟订并指导实施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指导、考核重点补助项目建设和补助资金的使用。组织指导村镇建设适用技术的研究和推广工作。 (八)承担规范全市城建工程招投标行为的责任。拟订规范城建工程招投标行为的政策。监督管理城建工程报建和招投标活动。负责城建工程合同审查及备案管理。

(九)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推进建筑业发展的责任。制定建筑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建筑业改革和发展工作。负责建筑施工、装饰装修、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工程检测等行业的市场监管及机构资质、从业人员资格管理。负责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负责建筑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负责全市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的征收管理。指导全市城建系统企业开拓境外建筑市场。

(十)承担全市城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制定城建工程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市城建工程施工工地现场管理。负责组织或协助对城建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一)承担推进全市建筑节能和建设系统科技进步工作的责任。负责建筑节能管理、墙体材料革新和建设科技成果的管理,牵头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工作。 (十二)承担监督管理全市城建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的责任。负责全市城建工程勘察设计市场和单位资质、从业人员资格管理。负责全市城建工程设计方案招投标管理和施工图设计审查。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城建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负责全市民用建筑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工作。

(十三)承担全市城市建设和建筑业行政执法的责任。指导全市建设系统内部审计监督工作。

(十四)领导城建系统党建工作。负责城建系统党组织和党员管理、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以及统战、社团、职工教育、共青团等工作。负责城建系统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的宏观管理;负责委机关干部管理及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劳资和离退休干部等工作。 (十五)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委机关政务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对外联系;负责委机关信息系统建设和政务公开工作;牵头指导城建系统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和群体性上访事件。

(二)城乡建设与发展研究室

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重大课题的调研;跟踪国内外先进城市发展动态,研究提出我市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指导性建议;协助拟订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城建系统改革工作;组织协调委机关调研工作;联系南京城市科学研究会。

(三)政策法规处

负责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重要政策的调研工作;拟订本委立法规划、计划,组织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修订;承办有关建设法规、规章的应用解释;负责本委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负责建设系统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建设法规宣传教育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建监察队伍行政执法的监督管理;负责本委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工作。

(四)综合计划处(审计处)

负责城市建设计划、项目、资金的统筹管理、投资控制及审核把关工作;牵头组织编制中长期发展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和年度任务计划;协助编制城市规划、国土规划和区域规划;会同市财政部门编制下达市城建资金年度收支计划,管理城建资金的筹措和使用;负责城建项目管理和投资控制,指导项目储备工作,牵头组织编制下达项目储备计划;负责城建项目的审批立项(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牵头市有关部门审批投资与财务决算工作;综合管理全市城建项目利用外资工作;负责城建收费和使用管理;协助做好行业产品价格管理工作;负责城建奋斗目标管理和城建统计工作;负责本委内部审计工作。

(五)工程概算审查管理处

负责城建项目工程投资概算的审查管理;协助开展过程性投资控制管理工作;负责审批工程投资概算和过程性投资变更;协助开展工程可行性研究论证与评审工作;协助开展工程初步设计方案论证与评审工作。

(六)城市建设处

负责城市道路(隧桥)建设管理工作;协助开展城市道路(隧桥)建设实施规划、计划的编制及研究论证工作;组织开展城市道路(隧桥)建设项目的前期储备和方案论证;负责城市道路(隧桥)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方案审查;指导城市道路(隧桥)设计招投标的论证;管理城市道路(隧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组织开展政府投资城市道路(隧桥、轨道交通)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和移交工作。

(七)环境建设处

负责城市水环境、生态环境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城市水环境、生态环境建设实施规划、计划的编制及研究论证工作;组织开展城市水环境、生态环境建设项目的前期储备和方案论证;负责城市水环境、生态环境建设的初步设计方案审查;指导城市水环境、生态环境建设设计招投标的论证工作;管理城市水环境、生态环境项目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和综合协调风景名胜区的建设和上报工作。

(八)村镇建设处

组织编制村镇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参与指导村镇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协调村镇建设相关工作;拟订新市镇和村庄建设政策;指导城乡统筹建设、农村住房建设、村镇基础设施建设与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组织村镇建设试点示范工作,指导重点中心镇的建设;牵头拟订村镇建设重点项目补助政策,协助制定下达年度补助项目计划,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指导和考核;组织开展村镇建设与建筑设计适用技术的研究推广工作。

(九)公用事业处

负责公用事业设施建设;负责城市供节水、燃气和生活污水处理行业的管理,拟定行业发展规划及政策;监督指导公用事业建设、运营、安全生产和保障供应;负责行业准入、行政许可、相关资质审查发证和业务指导;负责公用事业的统计工作;督促检查行业安保及劳动保护工作,参与公用事业中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指导危险品管理工作。

(十)建筑节能与科研设计处(抗震办)

拟订并监督实施建筑节能政策和发展规划,牵头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工作;指导墙体材料革新,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负责建设系统科技管理工作,拟订相关科技发展规划及政策,指导建设行业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负责城建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有关企业资质及从业人员资格管理;负责民用建筑工程初步设计审批和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负责组织工程抗震技术开发研究与推广工作。

(十一)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处

负责监督管理本市行政区内城建工程(含勘察设计)的招标投标活动;研究拟订城建工程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具体实施办法;负责城建工程(含勘察设计)招标事项审批、管理事项备案、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评标专家资格申报的初审工作和对评标专家日常管理等工作;负责城建工程(含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中投诉的处理,依法查处违反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行为;负责审查城建工程项目合同草案,受理合同备案。

(十二)建筑市场监管处(建筑业发展处)

制定并监督执行建筑业发展政策、规划、年度计划;指导建筑业改革发展和对外市场开拓工作;承担建筑业行业统计工作;指导郊县建筑业发展;承担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园林古建筑、园林绿化施工及装饰装修等行业的市场管理,负责建筑业企业、园林、市政、监理、造价咨询机构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管理;负责建筑市场准入和信用体系建设、建筑业企业队伍管理;负责建筑施工许可证的管理;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负责建筑业民工的权益保障和管理;检查指导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征收管理工作。

(十三)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

拟订城建工程和建筑业工程质量管理、安全生产政策并监督执行;拟订建筑业技术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建筑业的质量安全、建筑材料管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指导预拌混凝土(砂浆)、预制构件等质量管理;负责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负责城建工程和建筑业工程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建工程(含轨道交通)和建筑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负责市级优质工程的评审和省级优质工程的推荐;负责牵头管理各类工地现场,指导文明工地创建。

(十四)房地产开发管理处

负责房地产业的综合管理;研究编制房地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拟订相关政策;负责房地产企业设立备案和资质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备案;监督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实施情况;组织住宅小区综合验收和商品住宅性能评定;指导住宅产业化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

(十五)房改与住房保障处

研究拟订全市房改规划、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公房租金改革、公有住房出售、集资合作建房等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并指导实施房改售房资金和集资合作建房资金使用、住房保障等政策;组织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拟订经济适用住房、中低价商品房、廉租房及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并指导执行;指导和组织保障住房建设;负责上述保障住房的申购、审查、分配和管理工作;承办和指导廉租住房资金安排的有关事项;指导区县房改及住房保障工作。

(十六)产权市场监管处

负责房地产市场的统一管理;负责预售商品房许可证的管理工作;编制、修订各类房地产区域等级和基准价格;负责房地产咨询、经纪、评估等中介机构和人员的资质、资格管理及行业管理;负责房产权属测绘、登记、发证和产籍的管理;负责房屋租赁管理工作;协助做好企业改制中国有房地产的处置管理工作。

(十七)征收拆迁管理处

负责房屋征收、拆迁的行政管理工作;拟订房屋征收、拆迁安置补偿标准;负责审查房屋征收、拆迁安置补偿方案;负责核发房屋征收、拆迁许可证并控制拆迁总量;负责审查房屋征收拆迁机构资质和人员资格的管理;负责房屋征收、拆迁的听证和裁定工作;调解房屋征收、拆迁纠纷;负责城建工程的拆迁协调管理工作。

(十八)房屋和物业管理处

承担危旧房(棚户区)改造的推进工作;负责直管公房的资金管理;指导直管公房的管理;负责房屋安全及鉴定工作的管理;负责全市白蚁防治工作;指导监督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综合验收工作;指导监督物业管理项目的招标、投标工作;负责物业管理公司的资质管理;负责旧住宅小区整治出新和老旧小区物业管理的指导监管工作;指导区县房地产业务工作。

(十九)财务处

负责委机关的财务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委直属单位财务管理以及专项资金的归集、使用和核算管理;负责委机关资产管理、全委及直属单位的政府采购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单位的资产管理;负责管理房产专项资金的归集、使用和核算;负责监管相关规费的收缴。

(二十)组织人事处

负责指导城建系统党建工作;负责城建系统党组织、党员管理工作以及统战、社团工作;负责城建系统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的宏观管理;负责委机关干部管理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人事、劳资等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

(二十一)宣传教育处(团工委)

指导城建系统政治理论学习、思想政治工作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开展城建系统文明创建、新闻宣传、文化建设工作;指导城建系统职工教育工作;负责城建系统共青团工作。

市落实私房政策办公室。

负责指导全市落实私房政策工作;审核落实政策的案件;负责落实私房政策的解释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委机关党群工作。

离退休干部处。

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城建系统离退休干部工作。

另按有关文件规定设置纪检监察机构。

直属事业单位

1、单位名称: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管理中心

职能介绍:依据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对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进行审查;协助南京市住建委对南京地区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进行监督与管理;协助南京市建委对南京地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进行监督与管理。

负责人姓名:顾道远

2、单位名称: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职能介绍:为建设工程承发包交易提供信息、场所、商务等服务。

负责人姓名:杨洋

3、单位名称: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职能介绍: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工程造价管理的各项法规和政策,负责对本市的工程造价管理和监督,履行政府对工程造价管理职能;负责我市国有投资工程招标控制价备查和工程竣工结算备案工作;负责我市建筑材料价格信息的测算发布工作;负责本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造价从业人员的资质、资格管理和信用体系建设,并对工程造价中介咨询单位进行业务指导。

负责人姓名:周友根

4、单位名称:南京市城市建设费用征收处

职能介绍:依法负责全市建设项目的有关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减免和审核事宜,并对相关征收行为实施监督管理。

负责人姓名:范诚

5、单位名称:南京市房地产开发服务办公室

职能介绍:主要职责是负责房地产开发建设情况的分析、研究工作;负责城市市政建设项目前期费用的调查、测算、审核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备案、住宅小区交付使用备案和住宅性能认定的日常工作;参与市政建设项目拆迁矛盾的协调。

负责人姓名:许蕾

6、单位名称:《现代城市研究》编辑部

职能介绍:编辑出版《现代城市研究》杂志。

负责人姓名:陈小坚

7、单位名称:南京市装饰行业管理办公室

职能介绍:负责管理全市各类装饰施工企业的资质认证、施工许可管理以及装饰工程质量监督等。

负责人姓名:林文

8、单位名称:南京市城市道路建设项目储备中心

职能介绍:承担城市道路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

负责人姓名:韩春源

9、单位名称:南京市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

职能介绍: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全市墙体材料改革及有关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的推广应用等工作。

负责人姓名:厉益芳

10、单位名称:南京市规划建设展览馆

职能介绍:利用展览馆平台向上级领导、各界来宾和南京市民宣传南京市的规划建设成就;及时向社会公示南京市规划方案;积极组织举办与城建主题相关或相近的展览与活动;做好内部增收节支工作、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积极组织完成上级领导和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姓名:肖皋

11、单位名称:南京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

职能介绍:对全市城建监察队伍的业务指导;对全市城建监察队伍的服装管理;对全市城建监察行政执法重大案件进行组织查处;受住建委委托对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执法。

负责人姓名:尤凤凯

12、单位名称:中共南京市委城市建设工作委员会党校

职能介绍:通过多种形式,做好本系统的党员领导干部的培训、轮训和党校系统的函授学历教育。

负责人姓名:眭小宁

13、单位名称:南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处

职能介绍:负责全市房地产交易管理、商品房销售许可、房地产经纪机构与人员管理、房屋租赁备案等工作。

负责人姓名:邬顺弟

14、单位名称:南京市房屋产权监理处

职能介绍:负责全市房产交易与权属登记管理、房产档案管理和房产测绘等工作。

负责人姓名:邬顺弟

15、单位名称:南京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

职能介绍:承担全市房改方案的制订和实施,参与制订房改的各项法规,指导区、县房改业务;组织实施全市住房保障工作,负责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供应管理工作;负责单位自管公房售房款,管理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以及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差价款等政策性住房资金的管理。

负责人姓名:丁德新

16、单位名称:南京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

职能介绍:负责房屋拆迁的审批、指导、监督、协调等工作。

负责人姓名:兰文平

17、单位名称:南京市房屋安全管理处(鉴定处)

职能介绍:根据《南京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具体负责全市房屋安全管理工作。

负责人姓名:陆燕飞

18、单位名称:南京市白蚁防治管理处(研究所)

职能介绍:承担南京市新建、改建、翻建、扩建房屋及房屋装饰装修工程的白蚁预防,对房屋白蚁危害进行检查和灭治;开展白蚁防治技术服务和药物的筛选研究;负责对各县白蚁防治工作的业务进行指导;制定白蚁防治工作技术规程和质量标准;承担全市白蚁防治专业人员培训;统一提供防治药物和器材等。

负责人姓名:陈丹琦

19、单位名称:南京市物业管理办公室

职能介绍:受委托对物业管理行业进行业务指导,加强物业管理行业监管,规范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公司资质认定和年审工作;负责全市物业维修资金归集、使用、审核和日常管理;协调处理物业管理纠纷;参与住宅小区的整治和综合验收,督促江南八区小区出新、房屋整治项目实施单位做好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参与住宅区物业管理考核,督促在全市建立物业管理新体制。

负责人姓名:胡俊成

20、单位名称:南京市房产监察大队

职能介绍:受委托监督、检查全市房产管理方面的违法违章行为。

负责人姓名:叶福良

21、单位名称:南京市公房管理中心

职能介绍:负责市管直管公房的权属、租赁、维修及委托管理等工作;负责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经营管理工作;承担南京市重要近现代建筑和风貌区的修缮和使用保护工作;承担市房屋应急排险抢修中心工作;曾作为市危旧房改造办公室具体办事机构,负责危旧房改造日常事务工作。

负责人姓名:高旭阳

22、单位名称:南京市市政管理处

职能介绍:负责全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市场监管和质量安全监督;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信用手册以及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的初审上报与动态管理;负责本市市区(含主城区、新区、撤县改区区域等)、开发区建设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大中修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及在企事业单位院落内、区属村镇建设30万元以上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和现场管理工作;依法负责对市政建设市场中违法违规行为责令整改、约谈、行政处罚、不良记录等工作。

负责人姓名:郭苏杰

23、单位名称:南京市供水节水管理处

职能介绍:为城市生产、生活用水安全提供管理保障,对全市供水企业实现行业管理,全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管理,依法征收自备水源用户城市污水处理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负责对城市供水用水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执法,依法维护供水节水行业管理秩序。

负责人姓名:金勇军

24、单位名称:南京市燃气管理处

职能介绍:负责行业规划编制、行政许可初审、参与行业法规政策制定、开展行业统计和科技信息化工作;负责燃气行业安全、保供、服务、稳定、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日常监管;负责依法对市场检查和行政执法等工作;负责行业行风建设、文明创建等工作。

负责人姓名:张兆福

25、单位名称:南京市市政工程建设处

职能介绍:负责全市市政公用工程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的新建、改建工程的组织实施。

负责人姓名:陈学武

26、单位名称:南京市城建中等专业学校

职能介绍:开展全日制中专学历教育、成人大专、本科学历教育和城建系统岗位、技术培训鉴定,培养城建人才,促进城建事业发展。

负责人姓名:成宁

27、单位名称:南京市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站

职能介绍:负责南京市城区房屋建筑、地铁、长江隧道等工程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

负责人姓名:杨岭

28、单位名称:南京市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监督站

职能介绍:受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对南京地区建筑安装工程实施质量监督。

负责人姓名:高乔明

29、单位名称:南京市建筑安装管理处

职能介绍:负责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审核、管理及三级企业资质的审批;负责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建造师)的注册登记;负责《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的发放及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备案管理;负责建筑工程分包及施工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工作;负责对建筑市场行为进行执法监督检查。

负责人姓名:田成

30、单位名称:南京市建筑职工大学

职能介绍:大专学历教育和本系统内的岗位技能培训等。

负责人姓名:娄宗华

31、单位名称:南京市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征收管理处

职能介绍:负责全市建设工程社会保障费征收管理,组织建筑业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向财政划转农民工社会保险费,以及建筑业农民工的权益保障和管理工作等。

负责人姓名:蓝桂华

32、单位名称:南京市预拌混凝土管理处

职能介绍:负责全市建筑预拌混凝土生产许可、资质审定、使用质量管理及推广应用等工作。

负责人姓名:万仁瑜

33、单位名称:南京市园林工程管理处

职能介绍:依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对全市园林工程行使质量监督职能,监督检查全市园林工程的安全质量;规范和管理园林工程建设市场,对全市园林工程施工企业进行资质审查;负责全市园林工程施工企业施工许可证等证照的发放和管理工作。

负责人姓名:路奎

34、单位名称: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职能介绍:负责全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人姓名:石平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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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1/15 14:5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