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南京师范大学浦口校区 |
释义 | 一.简介2006年6月30日下午,南京师范大学与江苏教育学院联合培养普通高等教育2006级本科生签字仪式在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江苏教育学院)举行。南京师范大学校长宋永忠、副校长笪佐领以及校长办公室、教务处、学工处负责人参加了签字仪式。2006年(2006级2010届)以南京师范大学与江苏教育学院(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联合培养形式招收普通高等教育四年制本科生,以“南京师范大学浦口校区”名义招生,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江苏教育学院)承担教育教学、学生管理等任务和提供教学、生活条件保障,南京师范大学负责教学质量监控、学位课程考试、学籍学历电子注册、以及毕业文凭、学士学位和工作派遣证发放等工作,毕业证书样式及效力和南京师范大学本部都是一致的,2010届符合毕业条件的联合培养本科生,颁发南京师范大学毕业文凭(只盖有南京师范大学公章和钢印,宋永忠校长签名),并注明“与江苏教育学院联合培养”,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南京师范大学学士学位。 二.国内联合培养简介国内高校的联合培养解决了许多现实的问题,使高校之间的师资、学生、教学设备和资源得到充分的交流利用。有了这样的后盾,高校可以共同承担一些大型的、有难度的课题,学生也就有机会参与到课题中来,培养独立思考和创新思维的习惯,增强收集处理信息、获取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学生通过联合培养,自身科研水平得到提高的同时,各方面的能力也得到了锻炼。 联合培养学生的课程阶段原则上在高等学校上课。根据培养方案的需要,经双方同意,高等学校可聘请联合申报学位单位的老师开设某些课程,以保证课程教学质量。如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异地联合培养,根据科研院所的实际情况,并经高等学校同意,科研院所与高等学校联合培养的学生,可以在科研院所进行部分课程的学习,高等学校承认这部分课程成绩,并按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予以记载。联合培养学生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由高等学校颁发和注册。 2010年云南大学与复旦大学联合培养本科生项目 学生在复旦大学的第一学年按照复旦学院书院制管理模式编入书院学习,第二学年按照云南大学所录取的专业编入复旦大学相应的院系学习,并与复旦大学学生统一参加军训。 联合培养的本科生由云南大学负责招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云南大学将在学生信息栏备注“与复旦大学联合培养”字样。对于按规定完成学业,成绩合格的联合培养学生,其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由云南大学颁发,对于四年平均成绩的绩点达到2.0以上者,将在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上注明“与复旦大学联合培养”。 三.联合培养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订就业协议书 1.毕业生落实就业单位后,须与就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同时上报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毕业生主管部门审批。如是非公有制企业,还须到单位所在地人才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挂靠托管手续。 2.协议书盖章:甲方为用人单位盖章,乙方为毕业生本人签字,另还须加盖甲方上级主管部门或人才服务中心的章。 3.毕业学校及代码: 南京师范大学 【南师大联合培养生源填10319 代码】 江苏教育学院 【其它本科毕业生以及2005级延期(2009届)普通本科生填】 四.联合培养毕业生毕业去向2010届联合培养的本科毕业生有一大批进入中小学校做老师,还有很多申请到了世界顶尖大学研究生,如英国排名前4的伦敦大学学院(校友有21位诺贝尔奖获得者包括高锟)和布里斯托大学(校友有6位诺贝尔奖获得者及中国物理学家黄昆)以及利物浦大学、马里兰大学等,另有众多学生进入中国著名大学攻读研究生硕士和博士学位,如南京大学,香港中文大学、东南大学,以及南京师范大学等。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