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南都社区 |
释义 | 南都社区 宁波社区简介南都社区,地处宁波南侧,位于环城西路以东,市委党校以西,新典路以北,占地面积20余万平方米。社区自然环境优美,祖关河在社区内绵延达一公里,又与南郊公园为邻,沿天然地形自然分别设计了茶花园、月季园、桂花园、南都绿洲、玉兰园五个小区,能容纳居民2109户。现有户籍人口2403户,社区先后被评为浙江省老龄工作规范化社区、宁波市首批节水型社区、海曙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海曙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先进集体等。社区居民条件优越,辖区内拥有小学、幼儿园及大型超市等各类生活设施,周边有医院、宾馆等其他配套设施一应齐全,且交通便捷,是较为理想的居民生活小区。 安全防范南都社区安全防范信息 警情通报 一、 本周小区发案情况: 1、10月11日至10月18日刑事案件发生一起(为云霞路街面小店手机被盗),无治安案件发生。 2、未来重点仍然要防止电动车、电动车电瓶盗窃案件,特别是装修比较多百合园小区要特别注意防止盗窃电动车上的电瓶之类的案件发生,希望辖区居民提高防范意识,加强防范。 二、防范建议: 民警提醒: 一、电动车在停放时一定要将龙头锁锁好,如果有条件的话最好在车胎上加挂一把锁。在锁具的选择上,我们尽量要选择一些环形或弧形的锁具,上锁时尽可能地将车与地锁、固定物体所在一起。 二、如果自己的电瓶车被盗,应第一时间向警方报案,以便为公安机关提供破案线索,确定案件的高发区采取措施。 南都社区 杭州党建工作南都社区的党组织是随着社区建制逐步发展起来的。南都社区成立于2000年12月21日,随即建立了社区党支部,当时在册党员23人。2003年11月1日,文新街道党工委批准建立南都社区党总支。后来又随着社区党员队伍的不断扩大,经中共西湖区委批复于2005年11月成立南都社区党委。现有党委委员5人,下设6个党支部,共有党员106人。 南都社区党委以“健康社区”为契机,通过创建“健康教育示范社区”特色活动,“通过五项活动,推进五个提升”,提出“四个延伸”,扩大党建工作的覆盖面,在社区维稳中,更是发挥党组织的先锋模范作用,建立第一时间处置机制,及时化解矛盾,妥善处理各种不稳定因素。推动着社区各项工作的蓬勃发展,增强了党组织的影响力和渗透力。 办事指南(一) 民政福利、帮扶救助相关办理指南一、申领老年优待证须知 对象:本地区常住户口,年满60岁以上的老年人。外地户籍的老年人,原则上在户口所在地办理,如在居住地办理的需提供居住地派出所暂住证。 办理程序: 1、携带本人身份证(外地户口还需提供暂住证),户口簿,一寸近期拍摄的正面免冠红底彩照1张,到居住地所在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办理。60至69周岁老年人申领绿色优待证,70周岁以上老年人申领红色优待证。 2、户籍在西湖区的老年人初次申领《浙江省老年人优待证》是免费的。需换证、补证以及户籍在西湖区以外的老年人要收取制证工本费2元/张,持证困难家庭成员予以免费。 3、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可提前两个月到社区登记办理(每月22日之前),约3个月时间可领到《浙江省老年优待证》。 二、申领最低生活保障救济金须知 1、条件: (1)户籍条件:持有杭州市区(不包括萧山、余杭区)的常住户籍; (2)居住条件:在杭州市区(不包括萧山、余杭区)实际居住的; (3)收入条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指依法形成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并共同生活在一起的人员)人均月收入低于杭州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办理程序: (1)申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以户主为申请人、以家庭为单位,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如:户籍证明、身份证,本人及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劳动能力状况、房产证明等),申请前六个月的家庭收入总和等相关材料; (2)社区帮扶救助站调查,街道民政科核实,经社区公示无异议后,报区民政局审批; (3)低保金发放日为每月10日,直接打入低保户账户; (4)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享受期限为6个月,期满后应重新办理申请、审核、审批手续。 三、申领杭州市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须知: 1、申领条件:在杭州市行政区域内持常住户籍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员。符合下列任一条件均可申请。 (1)精神残疾或智力残疾、本人收入低于当地城镇低保标准的成年残疾人 (2)残疾等级为二级(含二级)以上、本人收入低于当地城镇或农村低保标准的成年重度残疾人; (3)残疾等级为二级(含二级)以上、本人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但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城镇标准200%以下的重度残疾人; (4)城镇居民家庭中残疾等级为三级(含三级)以下、本人收入低于当城城镇低保标准、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尚未就业的成年残疾人。 2、申请享受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待遇的审批程序,参照《杭州市城乡居民最代生活保障实施办法》 3、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待遇享受期限,重度残疾人为12个月,非重度残疾人为6个月,期满后应重新办理申请、审核、审批手续。 四、申请“春风行动”助学援助须知 1、申请“春风行动”助学援助金的家庭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持有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户籍并在市区实际居住一年(含一年)以上; (2)、家庭成员年总收入(申请当月前12个月)减去高校学校(凭高校开具的学费收据,每个学生每学年按6000元计算,不足6000元的按实际计算)后,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在杭州市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2倍以下的 (3)、子女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含高职院校)就读本科或专科学业。 2、申请程序:以户主为申请人,以家庭为申请单位,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如户口本及家庭成员的居民身份证、房地产证或住房租赁证或住房租赁合同、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子女的学生证、就读高校开具的学费缴纳收据和学籍证明等)。 3、“春风行动”助学援助金的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500元。申请受理时间为:每年9月1日至10月31日。 五、申领杭州市市级困难救助须知: 申请标准:家庭成员中有年自负医疗费(申请前12个月)4000元以上且家庭总收入(申请前12个月)减去个人自负医疗费后,人均年收入在城镇低保标准100%---120%之间的。其它申请程序参照申请低保相关程序。 六、优抚对象统筹优待金发放须知 1、对象: (1)本区应征的,服役期内的义务兵; (2)关系在本社区,享受定期抚恤的“三属”、“革命伤残军人”,享受定期定量补助的“在乡老复员军人”。 2、程序: (1)由区民政局提供应发人员名单。 (2)于当年底告知应发对象办理签字手续,一式三份。由其本人或直系亲属签名,待全部签好后加盖南都社区印章,由文新街道集中交区民政局。 (3)如仍为义务兵身份的超期服役者,须通知其家属,由部队团行政机关出具证明后,视情况发放。 (4)凡应发放对象由区上报市局,由市局统一发放,直接打入储蓄卡账户。 七、如何申请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1)带户口本、身份证、近照1张到户口所在地区残联,经目测,凡符合《中国实用残疾人评定标准》者,发给《杭州市残疾鉴定证明》并加盖钢印生效。 (2)到指定医院进行残疾等级、残疾类别确认。指定医院为: 听力、语言、视力残疾: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肢体残疾:杭州市第四人民医院(每周二上午) 智力、精神残疾: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 (3)凡经指定医院确认残疾等级、残疾类别者,携带户口本、身份证、4张两寸彩照到残联,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区残联地址:文二西路615号,电话:88489120 八、高龄老人长寿保健补助费如何申请?标准是什么? (1)提出申请:凡年满90周岁(或100周岁)的老年人,由赡养人或亲属凭老年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向户口所在地的社区提出补助申请。 (2)上报审批。申请材料由街道集中报区民政局进行审批。 年满90周岁的老年人每月发给长寿保健补助费100元;年满100周岁,发给长寿保健补助费300元。从老人年满90(或100)周岁的当月起发至老人辞世后的下个月止。 (二) 劳动保障办事指南 一、失业人员管理 1、领取失业保险金应具备条件: 领取失业保险金应具备以下条件:(1)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2、失业保险金申领的工作时限计算: 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后, 经办机构应当在7日内予以审核,符合享受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在经办机构核准失业保险待遇的次月起可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 3、失业保险金申领办理的流程: 失业人员本人每月10、11日(节、假日顺延)凭《失业证》、本人私章到户口所在社区劳动保障服务室办理领取手续。每月22日,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经办银行发放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超过60天不办理申领登记的,视同已重新就业; 无正当理由连续2个月不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接受失业状态确认和就业指导的,视同已重新就业, 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其未领完的失业保险金按规定给予保留。 4、失业登记申办对象应具备资格条件: (1)失业登记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16周岁以上,法定退休年龄以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目前无业的非农业户口人员; (2)失业登记对象 :①年满16周岁,未继续升学的各类学校毕(肄)业生; ②因各种原因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聘用关系)的; ③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的; ④军人退出现役、且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 ⑤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的(以下称归正人员); ⑥假释、缓刑、监外执行的; ⑦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业主停止经营的; ⑧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人员。 已享受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退休金)的人员,不进行失业登记。 5、办理失业登记程序: (1)各类失业人员人事档案应当按规定办法在规定期限内移送到本人户籍所在地就业服务机构。 (2)失业人员本人持身份证、户口簿、免冠一寸照片4张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失业证件。(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需提供《杭州市登记失业保险缴费》证明书) ①就业转失业人员应当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由本人持用人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办理失业登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还须提供《杭州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申请表》等相关资料。 超出60日未办理失业登记的,还须提供社区劳动保障服务室出具的无业证明、迟延登记的原因说明等资料,经失业登记机构审核,符合失业登记条件的予以失业登记; ②未能升学的毕(肄)业生凭本人毕(肄)业证书办理失业登记; ③归正人员凭释放或解教证明办理失业登记; ④假释、监外执行人员凭司法部门的有关证明办理失业登记; ⑤缓刑人员凭法院判决书办理失业登记; ⑥停止经营的个体工商户业主或私营企业业主凭工商部门的歇业证明办理失业登记; ⑦农转非人员凭户籍证明办理失业登记; ⑧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退役军人凭本人退役证明和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证明办理失业登记。 6、失业人员退休审批手续办理: (1)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失业人员(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须生日当月的前一个月的1日至10日到社区申报,并携带以下材料:①户口簿;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③一寸近照1张;④社会养老保险手册;⑤《延期领取基本养老金协议书》(政策性补缴人员需提供);⑥银行个人结算户的纸质存折帐号复印件1份(发退休工资时用,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杭州银行(原杭州市商业银行)三家银行中任选其一) (2)请本人于生日当月的次月16日至20日凭身份证、失业证或就业援助证到社区领取退休证和《基本养老金审核表》,凭该表于生日当月的次月底前至杭州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局(中河中路248号,咨询电话:87041850)办理退休人员医保手续。 7、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 1、适应性培训:新办失业证人员都必须参加培训,培训时要带失业证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到社区报名。 2、技能培训:持有效期失业证失业人员每年有一次免费培训,持有效期援助证的失业人员每年有两次免费培训。带失业证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即可,照片一寸一张到社区报名。 8、用工单位需求: 用工单位招聘人员需持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代码证(原件、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招聘登记表(1份)。 9、失业人员职业介绍: 为有求职愿望的失业人员进行职业介绍,并填写求职表。 10、户迁进杭建档和档案遗失建档: 外地户籍迁入本社区无参保单位的无档失业人员,并携带以下材料: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高中以上和随带原籍档案,户迁进杭建档申请表(1份)。 11、失业证件遗失补卡: 到社区填写遗失补卡登记表,凭登记表到到市级以上报纸登报遗失,凭报花和发票到劳动保障站补证。 12、报告灵活就业情况: 申报灵活就业人员需到社区填写:①《享受灵活就业补助和社会保险费补贴协议》,一式两份; ②《杭州市就业援助证人员灵活就业申报表》。 13、《杭州就业援助证》申领对象和条件: (一)对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杭州市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以下统称就业困难人员),经本人申请,区就业管理服务机构核准,可发放《援助证》,并享受相应的扶持政策。 (1)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即城镇居民家庭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人员均处于失业状态且无经营性或投资性收入的人员。 (2)困难家庭人员,即纳入市、区两级救助圈的家庭成员。 (3)4050人员,即男50周岁以上、女40周岁以上的人员。 (4)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并连续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人员。 (5)有一定劳动能力并有就业愿望的残疾人。 (二)就业困难人员的身份以认定时为准,《援助证》有效期一般不超过三年(其中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有效期限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有效期满后处于失业状态的,可以重新申请,经认定仍符合申领条件的,其有效期限重新计算。 14、《杭州就业援助证》申领发放程序: 申领《援助证》的,由本人向户籍所在社区(村)劳动保障服务室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杭州市就业援助证申请表》,并提供下列相关资料: 1、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和1寸证件照2张; 2、《失业证》或《杭州市残疾人就业援助认定表》; 3、属困难家庭人员的,还需提供困难家庭证明复印件; 4、属困难家庭和零就业家庭中高校毕业生的,还需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 二、企退人员社会化管理 1、企退人员区困难帮扶申请: (1)上报区企退中心。 企退人员个人申请、困难材料(因病的附医院发票复印件,并在社区进行公示。每季度季末递交申请材料。 2、企退人员丧葬、抚恤费申报: 死亡退休人员家属填写丧葬、抚恤费申领表一式两份(盖章),并附上火化发票复印件。 3、萧山、余杭退休人员托管申请: (1)填写托管申请表、社区居住证明到劳保站盖章确认。 (2)由申请人将表格交档案所在区退管中心。 4、异地居住养老金领取认证和异地安置人员定点医疗机构认证: 异地居住在杭退休人员:必须本人持有效证件及资格认证表到社区盖章。 5、支援外地退休回杭申请: 符合条件的人员带上相关的申请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两寸彩照一张、户籍迁出原始材料复印件或原户籍迁出证明、退休证复印件、联系函、支援外地相关原始材料(必须是档案内的原件复印件或个人履历表的复印件,须加盖复印单位公章)到社区填写申请表(一式三份),信息表(一式三份),养老金不足900的填写分档补助表,将所有材料收齐后录入电脑,上报区企退中心。 6、办理企退人员社会化管理转移手续: (1)按户籍地转移:将企业人员的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上交街道;(原户口所在地的社区或街道劳保站) (2)按居住地转移:由退休人员填写转移申请表交于档案所在街道。 7、企退医疗救助 (1)服务对象:缴纳1元医疗互助救济人员 (2)所需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3)医疗发票(原件);属规定病种的提供病历封面复印件;困难家庭提供困难证原件复印件;申请表3份。 普通企退人员申请为自付超过5000元,其余人员自付超过20000元,困难低保企退人员申请不受限制。 三、社会保障 1、老年居民生活保障相关内容: (1)老年居民生活保障申请条件:杭州市区非农业户籍年限满5年,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无养老保障的居民,可自愿参加城镇老年居民生活保障。 (2)老年居民生活保障享受方式:自参保次月起按月享受,标准为每月400元。 (3)老年居民生活保障领资格认证:每年第1季度前本人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及《杭州市城镇老年居民生活保障证》。 2、60周岁城乡居民社险登记相关内容: (1)申请条件:年满60周岁的杭州市区户籍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 ①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 ②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③未享受各类养老保障待遇的城乡居民; 各类养老保障待遇指离退(职)费、按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农村居民养老金及城镇老年居民生活保障费。 (2)登记所需要资料: ①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②复员退伍军人,还需带复员退伍证或复员退伍登记表等材料原件 (三) 计划生育相关办事指南 一、服务项目 1、接受本辖区内失业、闲散、流动人口因意外怀孕需落实补救措施的求助,联系落实免费医疗手术服务定点机构。 2、为已婚育龄妇女(失业人员)落实放环、取环等计生手术定点医疗技术服务的联系。 3、为社区育龄妇女(包括外来人口)提供免费避孕节育药具等服务,为失业育龄妇女开展每年两次B超孕环情检查。 二、办证程序 (1)《浙江省生殖健康服务证》即(一孩生育证):新婚夫妇凭《婚育服务指南》、结婚证、身份证及已孕证明,并携带户口本、女方两寸近照一张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盖章后到街道(乡镇)社区服务中心(计生窗口)办理。 (2)《再生育证》:符合《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再婚夫妇,到女方户籍地社区提出书面申请,再到女方户籍地街道办理处填写《夫妻再生育申请审批表》,并提供双方婚育情况有关证明经女方户籍地乡镇街道计生科调查核实,20日内上报区级计生部门审核,并由区计生局在30日内作出是否核发的决定。 所需材料:结婚证、夫妇身份证、夫妇及小孩的公安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离婚协议书或法院离婚调解(判决)书原件加复印件(A4纸)、原子女的独生子女证、夫妻生育情况自愿声明书等材料。 (3)《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妇,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社区填写申请表,经所在单位核实并盖章(无业人员凭失业证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盖章)后,携户口本、结婚证、《生殖服务健康证》及孩子的一寸近照1张和《医学出生证明》到女方户籍地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办理。 (4)验发《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①发证:凡本辖区年龄在18-49周岁的育龄人员,需离开户籍地外出经商、临时派驻或务工,在离杭前,携带户口本、身份证件、一寸近照到户籍所在地、街道计生部门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②验证:成年流动人口(18-49周岁)到现居住地后,应及时向现居住地的乡镇、街道计生部门交验所持的婚育证明。对已婚育龄流动人口予以登记,并享有现居住地育龄妇女同等的计划生育管理和生殖健康服务。 (5)办理《杭州市免费避孕药具领取证》: 地区已婚育龄女性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办理《领取证》后可免费领取各类避孕药具;开展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引导育龄人群落实长效措施。 三、生育政策解读: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定条件的,经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鼓励公民晚婚、晚育,严禁不符合法定条件者生育。 四、奖扶政策 1、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员工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夫妇,各增加晚婚假12天;晚育(已婚夫妇女方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的,男方可享受7天护理假。 2、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简称《光荣证》)的夫妻,从领取《光荣证》当年起至子女满14周岁止,每年可各自向所在单位领取当年不低于5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已解除劳动关系的事业人员或无业人员,持《光荣证》、户口本、《失业证》(或《就业援助证》)到户籍所在地社区领取。 (四) 城建、城管相关办事指南 一、杭州市《养犬许可证》申请程序 (1)一般申请人持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到杭州市环境鉴管中心(体育场路238号,联系电话:85063102)领取《个人申请养犬登记表》。特殊申请人(老年人、残疾人)持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并提供老年人独居证明或残疾登记证明(智残Ⅰ、Ⅱ、Ⅲ,肢残Ⅰ、Ⅱ级),领取《个人申请养犬登记表》或《残疾人申请养犬登记表》。 (2)如实填写《申请养犬登记表》,经申请人所在社区公共服务工作站签署意见盖章后到所辖街道进行审核。残疾人养犬须经区残联审核同意。 (3)社区、街道签署意见、审核同意后,申请人携犬到杭州市畜牧兽医总站城西分站(地址:古翠路89号城西花鸟市场内)对犬只进行检疫,免疫,并领取《家犬免疫证》。 (4)一般申请人持《个人申请养犬登记表》和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以及《犬类免疫证》、犬照2张,至市容环境卫生监督中心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缴纳犬只登记费,并领取《养犬许可证》和犬牌。特殊申请人持上述证件、独居老年人提供独居证明,申领《养犬许可证》;残疾人提供残疾证明,并经调查核实后,在7个工作日予以审理,并告知审理结果。 (5)市容环境卫生监管中心将准养犬只资料抄告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受理中心和所在街道、社区。 二、除四害药品销售地点: 杭州巾帼西丽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政新花园南门5号(文新环卫所东面) 公司电话:88487169 三、无偿献血及捐献造血干细胞志愿者报名登记: (1)报名要求:年龄18—55周岁;身体健康,无任何传染疾病和遗传病;女性45公斤以上,男性体重50公斤以上;半年内未参加献血。 (2)报名材料:身份证 (五) 综治司法相关办理指南 一、办理居住证须知 办理对象:凡非本市常住户口,年满十六周岁以上的外来人员来杭暂住,应在到达暂住地三天内申领。 办理程序:持本人身份证或乡镇开具的可以证明本人身份的证件,一寸正面免冠照二张,房屋产权证或租房协议及《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浙江省外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临时查验证明》办理。 办理地点:1、竞舟路228号西湖区行政服务中心2楼;2、紫荆花路108号社区服务大厅。 二、人民调解须知 受案范围:本社区公共服务站受理发生在本辖区区域内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民间纠纷。主要包括家庭婚姻、邻里、房产、生产经营、赔偿等纠纷。 调解原则:(1)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调解,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依据社会主义道德进行调解;(2)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行的基础上进行调解;(3)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得因未调解或者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调解效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由民事权利义务内容、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调解协议。 三、信访工作须知 信访受理范围:信坊人采用书信、电话、传真、电子邮件、走访等形式,向上级国家机关、本街道、社区党委(总支)、社区居委会等组织和所属企事业单位,提出的相关意见、建议、要求、批评和举报等活动。 信访人享有的权利:对行政机关及其他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检举、揭发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控告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依照信访规定的程序向受理机关要求处理、答复和复查信访事项;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权利。 信访人应履行的义务: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或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隐害他人;遵守信访秩序,服从行政机关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处理。 (六) 党建群团相关办事指南 一、党员因私出国、出境或定居有哪些审批程序? 对区委管理的干部或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党员,因私出国、出境需保留(停止)党籍的党员,需报经区委组织部同意。具体报批程序如下: 1、党员本人提出申请。党员因私出国、出境需要办理保留(停止)党籍手续的,向所在党委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应简要写明出国、出境的事由和时间:保留党籍的截止时间等内容。所附材料:保留党籍要附国外、境外亲友(单位或机构)邀请信、入学通知书(翻译件)和技术职称等有关材料(复印件)一式二份。停止党籍要附外国移民局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翻译件),复印件一式二份。 2、党委审查报批。党委在接到申请后,要求申请人如实填写《党员因私出国、出境保留(停止)党籍报批表》一式四份,在审查核实情况后,填写报批意见,盖印后报文新街道党工委审批。所附材料同上。 3、党工委审查报批。文新街道党工委根据基层党组织的报告,在审查核实情况后。填写报批意见,报区委组织部审批。所附材料同上。申请对象如果是前述第四种情况的由文新街道党工委审批,报区委组织部备案。 4、区委组织部审批。区委组织部审批后,填发《中共杭州市西湖区组织部关于党员因私出国、出境保留(停止)党籍的批复》。《党员因私出国、出境保留(停止)党籍的报批表》批复后,分别由区委组织部和党员所在党工委基层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保留存档。 5、党员因私出国、出境或定居需要市以上党组织审批的,按以上程序逐级上报审批。 二、党员组织关系如何接转? 党员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如无特殊情况,党员组织关系一般要求本人亲自办理。如集体办理,可由组织干事统一办理,但需出具有关证明。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注明有效期,有效期的填写一般为本市5天,省内7天。外省可再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党员应按期如实办理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对过期的党员关系介绍信要弄清原因,分清责任,并对责任人和当事人进行批评后由接受单位党组织给予办理;对于超过六个月以上的,也未参加组织生活或缴纳党费的,按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不慎造成介绍信丢失的,由当事人出具有关的证明材料,由原开出单位补办,并通知接受单位党组织原件作废。 复退军人、大学生、退休职工干部及其他人员的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原则,已落实单位的可直接转往所在单位党组织,暂时未落实单位的,可将党组织关系转到本人居住地、或户口所在地、爱人、父母的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应届毕业生已在市人才中心办理人事档案挂靠的,也可将组织关系转到市人才中心。已办理因私出国(出境)保留党籍单位管理,不得转移。 三、西湖区党员组织接转程序有哪些? 1、转入:原组织关系隶属单位党组织→可以在县(市)区级以上相互接转的党(工)委→西湖区委组织部→所去单位党组织→将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反馈至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 2、转出:原组织关系隶属单位党组织→上级党(工)委→西湖区委组织部→所去单位党组织→将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联反馈至党员所在基层党委。 社区荣誉社区先后获得了“西湖区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五好’学用示范点”、“西湖区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先进人民调解委员会”、“杭州市规范化养犬社区”、“浙江省充分就业社区”、“杭州市健康单位”、“杭州市四星级民主法治社区”等荣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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