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南昌市司法局 |
释义 | 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司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洪府厅发[2002]102号),南昌市司法局为市政府主管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正县级建制。 主要职责南昌市司法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编制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管理、监督和指导全市劳动教养工作。 (三)制订法制宣传教育和全市依法治市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县区、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 (四)管理、监督和指导全市律师工作和法律顾问工作,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监督、指导市律师协会工作。 (五)管理、监督和指导全市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工作。监督、指导市公证员协会工作。 (六)指导全市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和司法助理员工作。负责对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七)管理、监督、指导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和“148”法律服务工作。 (八)指导全市法学教育工作。 (九)参与地方性有关法规的草拟工作,指导法学理论研究工作,指导管理法学专业社团,归口管理市法学会工作。 (十)管理、监督、指导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工作及枪支、弹药、服装、车辆等物资装备。 (十一)依法管理仲裁登记工作,管理、监督、指导面向社会的司法鉴定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十三)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警务警衔工作。协助县、区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重大政务活动的组织实施和检查落实;负责内外联系的综合协调和督查、督办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件的起草;研究拟定司法行政工作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负责政务信息、文秘、信访、新闻发布、统计、文书档案管理和机要保密工作;负责管理局机关财务和行政事务工作;指导全市司法行政通信信息技术网络建设;管理局机关和局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基本建设、枪支、弹药、服装、车辆等物资装备,监督业务经费使用。 (二)人事警务处 负责局机关和局直属单位的队伍管理、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工资福利、宣传教育、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立功创模争先创优、警务警衔、职称评定及领导班子的考核、考察、任免工作。对协管干部进行考核并提出任免、交流意见;组织指导法学类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方面的有关工作;负责管理和指导局机关和局直属单位老干部工作。 (三)法制宣传处(南昌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全市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拟定全市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市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培训、考试、考核工作;指导全市法制新闻和对外法制宣传工作。 (四)律师工作处(南昌市司法考试办公室) 管理、监督和指导全市律师工作和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负责全市律师执业证年度注册的审核工作;负责全市律师事务所机构设立登记的审核工作;负责对全市律师事务所和执业律师奖惩工作;执行国家司法考试的工作规划、规范和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全市国家司法考试的考务工作。 (五)公证工作处 管理、监督和指导全市公证工作;负责全市公证机构年检、注册的审核工作;负责全市公证员资格考试、审查、报批工作;负责对公证投诉、举报的查处工作。 (六)基层工作处 管理和指导全市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司法助理员工作,负责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资格统一考试的考务工作;负责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资格审查、申报和基层法律服务所的设立、变更和注销、年检工作;负责对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七)法制处(司法鉴定工作处) 负责起草、修改、审核有关司法行政的规定和规范性文件:指导全市司法行政机关法制建设,组织有关法律、政策调研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处罚、国家赔偿案件的处理工作;归口管理司法协助协定的执行事宜;依法管理仲裁登记工作;指导法学专业社团工作;管理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登记,司法鉴定人员鉴定资格考核工作。 (八)法律援助工作处 管理、监督和指导全市法律援助工作;指导执业律师、公证员及其他法律服务人员承办法律援助及相关事务;监督全市重大、涉外、涉台、港、澳法律援助事项;筹集、管理法律援助基金。管理、监督和指导全市司法行政部门“148”法律服务工作。 (九)劳动教养管理处 负责指导市劳教所业务工作,协助做好管教、生产、装备、场所设施等工作;协助做好各项统计报表工作;协助做好警容风纪的监督检查;协助做好对劳教人员的评比、奖惩、加期、减期、提前解教、所外执行、保外就医、因故请假等方面工作。 政治部为虚设机构,主管司法行政机关政治工作。 市法学会挂靠市司法局。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纪检组(监察室),为市纪委(监察局)的派驻机构。 领导信息吕建民 南昌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南昌市劳教所第一政委 胡磊明 南昌市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南昌市劳教所政委 邓兴国 南昌市司法局党组成员、调研员 涂慧玲 南昌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市劳教所所长 聂早生 南昌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慧玲 南昌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周斌 南昌市司法局副调研员 熊义春 南昌市司法局副调研员 邱焕权 南昌市司法局副调研员、人事警务处处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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