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纳吉迪耶派 |
释义 | 纳吉迪耶派(al—Najdiyyah) 伊斯兰教哈瓦利吉派的分支之一。亦称哈鲁里耶派。该支派是哈瓦利吉派中较为宽容的派别。其首领是纳吉代·本·阿米尔·哈鲁里·哈乃斐(?~692)。 该派领导成员曾支持麦加伊本·祖拜尔(?~692)反对伍麦叶王朝哈里发的斗争。685年,在阿拉伯半岛叶麻麦地区建立政权,推举纳吉代为哈里发。其控制的地区包括巴林、阿曼、也门和哈达拉毛的部分地区,同伍麦叶王朝相对抗。该派信奉真主独一和《古兰经》,认为不信奉哈瓦利吉派教义者为“伪信者”(即穆纳菲格),允许居住在其他教派地区的哈瓦利吉派成员实行“塔基亚”原则;认为“犯大罪者”应下火狱,但又主张将犯罪而坚持不改的人与因无知而犯罪的人区别开来。对某些“大罪”如通奸、盗窃、酗酒等,如系初犯并表示悔改是可以被宽恕的。 该派提倡穆斯林必须诚实,视说谎的人为多神教徒,认为“说谎的罪比奸淫、饮酒的罪更大”,谎言会引导人们背叛信仰和作恶。该派将穆斯林的行为从宗教上分为“基要的”和“非基要的”,如在教法律例上的“创新”属于“非基要的”,偶尔犯罪属“非基要的”罪行,屡犯不改则属于“基要”罪行。认为犯“非基要”罪行经过悔改,仍可进天园,而犯“基要”罪者属叛教,则必下火狱。692年,纳吉代因内讧被杀,该派分裂为许多小分支活动于各地,8世纪上半叶,被伍麦叶王朝军队所消灭。 (杨克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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