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拿酒杯的少女 |
释义 | 作品信息名画珍品 画作名称:《拿酒杯的少女》 创作者: 约翰内斯·维米尔 (荷兰) 创作年代: 1659-1660年 风格: 题材: 风俗 规格: 78cm×67cm 质地: 布面油画 存藏处: 不伦瑞克 赫尔措格·安东·乌尔里希博物馆藏 作品赏析《拿酒杯的少女》是一幅风俗画,画面透视有一定深度。劝酒者与饮酒少女都显得愉快,而另一坐在桌旁的男子则有些不高兴。这是一幕市民生活的场景,生活优裕而无烦恼,安逸与自我满足,是荷兰人民当时的生活目标与理想。 作者简介维米尔这位在逝世以后被湮没达两个世纪的绘画大师, 是十七世纪荷兰绘画的第三个重要代表。 荷兰在十七世纪是欧洲经济繁荣的强国,文化艺术相当发达,产生了哈尔斯、伦勃朗,在欧洲艺术史上占有特殊的地位。 维米尔是继哈尔斯、伦勃朗之后独树一帜于十七世纪中期的大家。正值荷兰的文化艺术逐渐丧失其民主传统的时候、 荷兰的德尔夫特市成为先进的艺术中心,而约翰尼斯 " 维美尔 (1632-- 1675)就出生在这个城市并终其一生于此。然而这位伟大的画家在生前虽曾为人所知却一贫如洗,负债累累,正当年力强之时,却又溘然长逝,只活了43 岁。死后又被人遗忘,直到九世纪中期才被艺术评论家们重新发现,从此名声日 隆,给了他以应有的地位。他被称为“沉睡了两个世纪的司芬克斯”,是“谜一样的画家”。他的生平也逐渐为人探索考证,始得知其概观。 维美尔出生于荷兰德尔夫特市一个经营客店兼贩卖画的中产阶级家庭。据考证,他曾经向伦勃朗最有才华的弟子法布里乌斯学过画。1653 年,他正成为故乡的画师,加入过公会,而且在1663、1669年两次被选为公会的会长。根据 1663年一位国收藏家专程拜访过维美尔求画一事推断,他在生前已经享有荣名,并且他在画坛的地位也已为社会所认可。但是他的家庭经济十分拮据,1672 年,他因负债累累而不得不出卖父亲遗下的客店。去世以后,还留下了一大 笔债务。他生活的艰难大概和他的多子女有关,据说他有十一个孩子(一说十个,另一说为八个 )他留下的画, 据专家们鉴定,共存34 幅真迹,其余的三十多幅都是别人伪托的赝品。这34幅作品除少数肖像、风景和宗教画外,绝大多数是描绘市民日常生活的风俗画而且绝大部分以中产阶级的家庭妇女生活为主,表现她们读信、弹琴、织花边、假寐以及种种杂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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