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墨者有巨子 |
释义 | 基本信息篇名:《墨者有钜子》 作者:吕不韦等 朝代:战国 体裁:诸子散文 出自:《吕氏春秋·去私》 作品原文墨者有钜子腹黄享,居秦,其子杀人。秦惠王曰:“先生之年长矣,非有它子也,寡人已令吏弗诛矣。先生之以此寡人也。”腹黄享 对曰:“墨者之法曰:‘杀人者死,伤人者刑。’此所以禁杀伤人也。夫禁杀伤人者,天下之大义也。王虽为之赐而令吏弗诛,腹黄享不可不行墨者之法。”不许惠王,而遂杀之。予,人之所私也;忍所私以行大义,钜子可谓公矣。 ——选自《吕氏春秋"去私》 作品注释①墨者:指墨家。 ②钜子:墨家学派对墨家有成就的人称“钜子”。 ③腹朜(tún):人名。战国时儒家学派领袖。 ④秦惠王:战国时秦国国君。 ⑤虽:即使。 ⑥弗:不。 ⑦诛:杀。 ⑧许:答应,允许。 ⑨公:公平,大公无私。 ⑩所私:所偏爱的。 作品译文墨家有个有名的人叫腹黄享,住在秦国,他儿子杀人,秦惠王说:“先生年纪大了,没有其他儿子,我已经命令官吏不要杀他,先生这件事你就听我的吧。”腹回答说:‘墨家的准则说:“杀人的人死伤人的人被判刑”这正是禁止杀人伤人的。禁止杀人伤人是天下的大义。大王虽然赐我儿子活命,命令官吏不要杀他,我不能不坚持墨家的准则。“没答应惠王,于是杀了他儿子。人的私义,忍私义而行大义,巨子是可以说公正的。 作者简介吕不韦(?-前235年),战国末期卫国著名商人,后为秦国丞相,政治家、思想家,卫国濮阳(今河南濮阳)人。吕不韦是阳翟(今河南省禹州市)的大商人,故里在城南大吕街,他往来各地,以低价买进,高价卖出,所以积累起千金的家产。他以“奇货可居”闻名于世,曾辅佐秦庄襄王登上王位,任秦国相邦十三年,其门客有三千人。吕不韦组织门客编写了著名的《吕氏春秋》(又称《吕览》),也是杂家思想的代表人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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