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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模拟画像
释义

模拟画像是一种公安刑侦手段。一般指的是在有目击者参与协助调查的案件中,通过目击者口述,工作人员通过画笔、模拟画像专用软件等来描绘犯罪嫌疑人的面部肖像;如果这张肖像达到与犯罪嫌疑人50%以上的相似度,即可用来摸排、张贴,作为一个有用的线索使用。一般来说,模拟画像适用于有目击者,同时又没有犯罪嫌疑人案底照片的案件中。例如:抢劫、强奸、勒索、诈骗等。另外,在一些非犯罪场合也可适用,例如:为自己去世或失踪的亲友画遗像(没有留下照片者)。

发展简史

模拟画像是一种源远流长的刑侦技术手段,最早可以追溯到春秋时期。

传说中楚平王要杀伍奢全家,次子伍子胥逃脱。于是,楚平王命人将伍子胥的画像张贴于城门缉拿,这便有了伍子胥过昭关一夜之间白了头的故事。

基于人类相互识别的本能,古代执法者在侦破案件时,首先选用了人的体貌特征。《秦简-封诊式》中的“贼死篇”记述了一起他杀案件的现场勘查报告,其中就有关于尸体的身长、肤色、发长、疤痕等体貌特征的描述。

画像捉拿逃犯有记载的是在唐宋时期,官府在缉拿罪犯时开始利用体貌特征,当时遇有逃犯,官府便开具“海捕文书”,上面除写有逃犯的姓名、年龄、籍贯和体貌特征外,往往还配有逃犯的画像,即“画影图形”以便官民辨识和缉拿。

模拟画像不仅出现在中国,国外历史上也有过相似的记载。利用模拟画像侦破案件被纳入科学体系则是从19世纪80年代巴黎人类学研究会的主席路易斯-阿道尔-伯尔蒂龙开始的。伯尔蒂龙开创了“头像描述法”:通过书面形式记录罪犯的相貌特征,然后将其头像描绘出来,供张榜通缉使用。

20纪40年代中期在国际上通用的方法是“人像组合法”,其原理就是把一定数量、不同种类的相貌特征,通过不同的排列组合制作出模拟画像。就是人们常在影视剧中看到的“3号眼+5号鼻+8号嘴……”,拼出一张人脸。当时的“拼图库”是一个旅行箱大小的“人像组合箱”,里面装满了代表不同类型的五官塑料片,采用幻灯式的方式拼图、制作。

60年代初西德已有了半自动人像组合仪,并开始为侦破工作服务。

70年代后由于相貌学在刑事侦察上的广泛应用,世界各国先后推出了人像组合仪,电子成像器等系统。

如:(1)、西德刑事警察使用的“美能达”人像组合法;

(2)、美国使用的“FIS”系统;

(3)、“MIMIC”系统(Multipie Image Mager+Compositor);

(4)、英国的“Face--fit”系统;

(5)、奥地利的SIGMA方法;

(6)、日本的简易人像合成器等等

80年代初“人像组合法”在我国出现。当时,公安部组织开发了PZY—110型透明重叠组合人像仪,由于此系统采用手工组合方式,及另外一些原因,未能普及推广。80年代中期天津市刑科所将人像照片按五官分类,剪帖于模版上,将目击者选中的模版(如,脸型、发型、眼睛、鼻子、嘴)组合起来,就可以得到类似与于嫌疑人的相貌。重庆市刑科所采用收集照片,按脸型分类的方法,目击者在相册中查找与疑犯相似的照片若干张,剪帖相貌特征,然后组合在一起,便能得到与疑犯相似的照片。

20世纪90年代“人像组合箱”被移入电脑中,世界各国都推出了具有本国特征的拼图库,开发出了电脑人像组合系统。我国一些单位也相继推出了几种“电脑人像组合系统”。这些系统的推出,受到了公安部门的欢迎,破获了不少大案要案,在刑事侦破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方法演变

传统手绘画像

传统模拟画像一般采用素描,由画家根据目击者的描述进行创作,我国元朝王铎所著的《写象秘诀》中谈到画人像的方法,他把人的脸型归纳为八种类型,谓之“八格”,即,田、由、国、用、目、甲、风、申,“面扁方为田,上削下方为由,方者为国,上方下大为用,倒挂形长为目,上方下削为甲,扁阔为风,上削下尖为申”。

这种方法简便直接,画家一人一枝笔就可开始工作,画像手法灵活,特征表现随心所欲,是一种非常有效的方法,直到今天,这一传统的方法仍在被使用。但是,这种方法也有画像花费时间长、不易修改等缺陷,特别是画像的效果和画像人员的整体素质有很大的关系,一个人要想成为模拟画像专家,不仅要具有多方面的知识,还需要好几年的实践锻炼。因为其掌握起来难度很大,只能为少数专家掌握,所以不利于模拟画像的普及。

人像组合画像

基于机械和光学原理的人像组合法比起人工手绘有一定的进步,这种方法经过一定时间的培训一般人都可以掌握,但此方法操作烦琐、制图时间长、不易修改,而且拼出的人像都有一定的模式:不是浓眉大眼的“帅哥”就是窈窕妩媚的“靓妹”,完全脱离了生活。随着电脑在人像组合上的应用,用图片或幻灯片组合人像的方法现在基本上已被淘汰。

电脑模拟画像

利用电脑进行模拟画像有两种方式,一是利用现有的图象处理软件(如photoshop等)进行模拟画像,这是电脑在该领域最初级的应用,比起手工绘制来说是一个进步,但由于软件不是专门为模拟画像设计,使用起来很不方便,而且素材要自己收集,有很大的局限性。

另外就是利用专门设计的模拟画像软件进行模拟画像,电脑模拟画像系统安装使用方便,简单、成像速度较快、易于修改、图像较清晰,逼真。

从上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各国都推出了具有本国特征的电脑模拟组合系统。如:

(1)、美国研制的用计算机绘制儿童几年后外貌图像的计算机增龄成像系统;

(2)、美国研制的计算机素描系统(Compusketch),该系统具有相当能力的会话程序,提出不具引导、不具攻击性的询问,不会产生先入为主的答案。以此程序,能充分帮助目击证人回朔嫌犯的容貌。在电脑关键性面谈过程的配合下,使操作人员能够用加强回朔记忆问题,一步一步触及到相关的记忆;

(3)、美国研制的计算机照片拟合(Comphoto Fit)系统,这是一套计算机辅助的面相指认系统,操作人员能在证人或受害人叙述下通过它迅速拼出嫌犯的相貌。该系统能搜集各种前额、眼、鼻、嘴及下巴等部位影像集合成资料库,通过键盘操作,拼出嫌犯的基本面相;

(4)、“Face Prints”系统,该系统操作时,首先,向坐在屏幕前的目击者展示20幅各不相同的头像,它们是34亿种脸型中随机选取的;然后要求目击者将屏幕中的每张脸与记忆中罪犯的脸作比较,具体地指出两者相似的面部特征;再将这些信息反馈到电脑中,复合成另外20幅头像,称之为新一代合成像。在合成新面孔的过程中把那些见证人认为确信无疑的面部特征予以固定。

(5)西德计算机辅助人像联合系统(FACETTE),该系统中所有的程序步骤均由电子输入及控制器来完成。其他功能则由键盘来完成。其操作比较简单。组合好的相片可通过一个图形自动选择器进行进一步加工,直到证人所描述的形象完全吻合为止。相同的脸型可通过面部模型在面部表情上进行修改;

(6)、由英国内政部SRDB(科学研究发展分部)研制的电子面相鉴别系统(E—Fit) 能根据目击证人回忆罪犯面相而复制出其相似的面相照片。该系统是以电脑化方法修正先前所建立的资料库,该库包含有无数以VDU方式在屏幕上组合而成的图像(似真实的面相),与其他的拼合系统无任何联机作业。此系统强化了认知心理的概念。例如,他们主张直接呈现依据目击证人所描述的图像给目击证人看,而不采用众多的登记相片让目击证人选择。后种方法会使目击证人眼花缭乱,产生似是而非的幻影。

进入90年代,我国一些单位也相继推出了自己的“电脑模拟画像系统”,比较著名的有:

(1)、清华大学电子工程系苏光大教授主持研制的“TH人像组合系统”;

(2)、清华大学研制的“火眼金睛人像组合系统”;

(3)、东软软件股份公司与中国刑警学院联合开发的“警星CCK人像模拟组合系统”;

(4)、重庆刑侦研究所和创慧网络信息集成有限公司研制的“创新刑侦人像组合系统”。

2005年,《公安部应用创新计划项目》中包含一款目前最新的电脑模拟画像系统,是山西省公安厅协助开发的。就是大家熟知的《天网-智能画像专家》系统。

总的来讲,这几种系统都是以照片形成人像部件库进行组像。具体讲就是通过人面像部件库具有的发型、脸型、眉型、眼型、鼻型、耳型、嘴型、胡须等,由目击者从其部件库中寻找相近脸型,经进一步的修改以达到与嫌疑人的脸型相近后,再经过同样的方法在部件库中寻找相近的五官、发型,经过修改后组合成目击者认可的嫌疑人照片。

相关资料

气质的概念

——气质是一个古老的心理学问题,早在公元前五世纪,古希腊著名医生希波克里特就提出人体有四种体液:血液、粘液、黄胆汁、黑胆汁,这四种体液在人体内的不同组合就构成了人体的特质。几个世纪以后,罗马医生哈林(Galen)用拉丁语“temperametnum”一词来表述这个概念,这就是气质(temperament)概念的来源。

我国古代思想家孔子从类似气质的角度出发把人分为“狂”、“狷”、“中行”三类。他认为“狂者进取、狷者有所不为。”意思是说,“狂者”一类的人,对客观事物的态度是积极的、进取的,他们“志大言大”,言行比较强烈表现于外;“狷者”一类的人比较拘谨,因而就“有所谨畏不为”;“中行”一类的人,则介乎两者之间,是所谓“依中庸而行”的人。

在现实生活中,气质似乎是人们熟知而又不易捉摸的概念,大有“只能意会不可言传”的意味。实际上气质是人的个性心理特征之一,它是指在人的认识、情感、语言、行动中,心理活动发生时力量的强弱、变化的快慢和均衡程度等稳定的动力特征。主要表现在情绪体验的快慢、强弱、以及动作灵敏或迟钝方面,因而它为人的全部心理活动表现染上了浓厚的色彩。它与日常生活中人们所说的“脾气”、“性格”、“性情”相近。

人们观察、评价一个人的气质时,往往是“由表及里”,透过对方的眼光、神情、谈吐,才能观察到一个人的气质。常言道“眼睛是心灵的窗户”、“神情是感情的外露”、“谈吐是直抒胸臆的表达”。

气质的分类

——人的气质一般来说分为四种类型:

1、多血质

特征:反应快而灵活,注意力容易转移,兴趣广而易变,喜欢与人交往,语言富于表达力和感染力,感情外露易变,缺乏毅力和耐力,浮躁、轻率,是人们常说的活泼好动型,如:孙悟空、郭沫若、赫尔岑。

2、胆汁质

特征:精力充沛,热情,直率,内心外露,容易冲动,脾气暴躁,易怒,缺乏自制力,是人们常说的急性子的人,如:张飞、李白、普希金。

3 、粘液质

特征:稳重,塌实,冷静,说话少,动作迟缓,内心少外露,情绪发生慢且持久,坚韧,执拗,是人们常说的慢性子的人,如:林冲、茅盾、克雷洛夫。

4、抑郁质

特征:反应慢而不灵活,情绪体验深刻而不外露,孤僻沉静,想象力丰富,善于觉察别人不易发现的细节,多愁善感,弱,胆小,是人们常说的好多心的人,如:林黛玉、杜甫、果戈里。

现代心理学把气质理解为人典型的、稳定的心理特点,这些心理特点以同样方式表现在各种各样活动中的心理活动的动力上,而且不以活动的内容、目的和动机为转移。

这种典型的心理特点很早就表露在儿童时期的游戏、作业和交往活动中,据N-B-斯特拉霍夫的研究,在39名作为研究对象的小学生中,有33人明显地表现出所述的气质类型。

气质的观察

—— 气质类型的很早表露,说明气质较多地受个体生物组织的制约,也正因为如此,气质在环境和教育的影响下,虽然有所改变,但与其它心理特征相比,变化要缓慢得多,具有稳定性的特点。

所谓心理活动的动力是指心理过程的速度和稳定性(例如,知觉的速度、思维的灵活程度、作用注意力集中时间的长短)、心理过程的强度(例如,情绪的强弱、意志努力的程度)以及心理活动的指向性特点(有的人倾向于外部事物,从外界获得新印象,有的人 倾向于内部事物,经常体验自己的情绪、分析自己的思想和印象)等等,气质仿佛使一个人的整个心理活动都涂上了个人独特的色彩。

当然,心理活动的动力并非完全决定于气质特性,它也与活动的内容、目的和动机有关。任何人,无论有什么样的气质,遇到愉快的事情总会精神振奋、情绪高涨、干劲倍增;反之,遇到不幸的事情就会精神不振、情绪低落。但是,人的气质特征则对目的、内容不同的活动都会表现出一定的影响,换句话说,有着某种类型气质的人,常在内容全然不同的活动中显示出同样性质的动力特点。例如,有的人每逢考试会表现出情绪激动、等待与友人会面时会坐立不安、参加体育比赛前也总是沉不住气,等等。就是说,此人的情绪易于激动会在各种场合表现出来,具有相当固定的性质,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才能说,情绪易于激动是此人的气质特征。

人的气质类型无好坏之分,每一种气质都有积极的和消极的两个方面,在这种情况下可能具有积极的意义,而在另一种情况下可能就具有消极的意义,如,胆汁质的人可成为积极、热情的人,也可能发展成为任性、粗暴、易发脾气的人;多血质的人情感丰富、工作能力强、易适应新的环境,但注意力不够集中、兴趣容易转移、无恒心等;抑郁质的人工作中忍受能力差、容易感到疲劳,但感情上比较细腻、做事审慎小心、观察力敏锐、善于察觉到别人不易察觉的细小事物。

气质不能决定人们的行为,是因为人们可以自觉地去调节和控制。虽然,人的行为不是决定于气质,而是决定于在社会环境和教育影响下形成的动机和态度,但是,气质在人的实践活动中也具有一定的意义,虽然气质与态度相比只居于从属的地位,但它是构成人们各种个性品质的一个基础。因此,它也是刑事犯罪学中一个必须加以分析和考虑的重要因素。

通常意义上讲,罪犯属于精神卫生高危人群,具有反社会性,易情绪低落、抑郁,自我控制力差,自我生理卫生差,人格方面有偏差。就拿暴力型罪犯来说,就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

1.行为动机与社会道德、法律规范相悖且有强迫的紧迫感。暴力型罪犯大多文化程度较低,所受法制教育更是微乎其微,并且由于自身体质气质方面的优势,在社会中常表现出为所欲为的状态。特别是不能平静地对待问题,也不善于运用语言表达,错误地认为“拳头更能解决问题”;

2.社会适应性差,受示性强,冲突环境中的诱发率极高,大多数暴力型罪犯虚荣心强、爱面子、争强好胜。在一些人际交往的冲突环境中,由于性格暴躁,好冲动,特别在他人的鼓动下往往不思后果,极易采取暴力行为;

3.缺乏情绪情感的自我调节能力,暴力型罪犯由于自身性格气质的特点,决定了其忍耐力较差,不能有效地转移矛盾焦点、不能有意识地进行自我心理调节。

罪犯面部特征分析

在过去三十年,美国联邦调查局心理支援小组发展了一套阅读面部技术,通过实际实验、尝试、失误和总结,在先后分析了6千万个罪犯面部之后,得出一种简明的阅读面部的方法,即:划分阅读法,每次分析面孔的某一个部位,阅读成份包括面部表皮、肌肉和骨骼轮廓线,分析阅读后加以总结。

此项方法的作用:

1.有助于全面了解罪犯的性情和人格;

2.有助于发现罪犯隐藏的心理特征和行为方式;

3.有助于推测罪犯可能的下一步行动;

4.有助于判断罪犯的一些嗜好,帮助发现线索。

几乎所有的行为心理学的研究成果都支持此项技术。

一、 步骤

审视罪犯面部,将罪犯面部分成若干区域,在照片上轻划两条线把面孔分开,分成四个区域,即:右脸、左脸、上部、下部。

1.在面部中部垂直划线,分开左、右两半面孔;

2.从水平方向划线,使头顶、眼睛与鼻子、嘴和下巴分开;

3.阅读右脸,右脸是罪犯的社会面孔,很可能暴露罪犯的生活状况和惯常行为,是积极的人格面貌;

4.阅读左脸,左脸包含了本质,被右脸掩饰。很可能暴露罪犯的气质、性格和潜意识动力,是比较消极的情感面貌;

5.阅读上半部脸,主要看眼睛,两眼比较起来不太敏锐的是左眼,罪犯可能隐藏更基本的情感在其中;

6.阅读下半部脸,主要看下巴轮廓,它可能暴露罪犯的性情;

7.实施综合判断。

二、判断面孔的101个性格特质词汇:

警觉的、不信任的、未成熟的; 冷酷的、孤零的、盛气凌人的;

不可靠的、藐视的、野心勃勃的;渴望的、智慧的、无忧无虑的;

愤怒的、好色的、认真的; 富有魅力的、忧虑的、暴躁的;

欣喜的、自私自利的、傲慢的; 恐惧的、和蔼的、怨恨自己的;

禁欲的、娇柔的、无精打采的; 自我怜悯的、有权威的、凶恶的;

孤独的、性感的、害羞的; 轻佻的、表示爱的、羞怯的;

痛苦的、坦率的、朝气蓬勃的; 怀疑的、残忍的、友好的;

恶意的、迟钝的、冷淡的;体面的、自鸣得意的、好心肠的;

有同情心的、诡秘的、母亲似的; 缺乏性感的、男孩子气概的、淘气的;

势力的、自负的、说话转弯抹角的;脾气好的、认真的、心肠软的;

自信的、阴沉的、自恋的; 坚强的、脾气坏的、合作的;

易激动的、巩固的、狡猾的;快乐的、开朗的、愤怒的;

玩世不恭的、轻蔑的、乐观的;多疑的、欺诈的、任性的;

过于自信的、紧张的、防范的;无情的、易恐慌的、富有思想的;

抑郁的、忠诚的、悲惨的;可信赖的、坚决的、易激动的;

温和的、无私的、沮丧的;谦卑的、好斗的、谨慎的;

不满的、歇斯底里的、无赖的;焦虑的、思慕的。

三、 运用方法

1. 首先集中观察罪犯的整个面孔,浏览词汇表,从中选出最能描述罪犯的词汇,并记下来,最后选定三个目标词汇;

2. 接着在分析罪犯面部的右半部,选择最适合描述罪犯面孔的三个词汇;

3. 再次,分析罪犯面部的左半部,同样选择三个词汇;

4. 就性格和人格而言,左、右两半部脸可能是完全两个不同的人;

5. 分析罪犯的上半部,同样选择三个词汇;

6. 分析罪犯的下半部,同样选择三个词汇;

7. 总体结论。

模拟画像案例

楚游新闻网2004-05-13 15:05:26

在刑事案件的侦破过程中,有一个重要的辅助手段,就是根据证人对犯罪嫌疑人体貌特征的描述完成画像。但另一种在西方被广泛采用的“心理画像”方式,虽然20世纪90年代开始在我国得到局部运用,但更多的只是对前期侦破工作提供参考,事实上它本可以在研究和预防犯罪方面做得更多

拿着马加爵的犯罪心理调查问卷,李玫瑾陷入沉思 摄影 本报记者 柴春芽

本报驻沪记者 沈颖

4月24日,马加爵以故意杀人罪被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这起轰动全国的重案目前进入死刑复核程序,看上去即将走完法律层面的最后一步。

甚至一度沸腾的民间的怨愤、感慨或争论,在未经梳理的情况下也正逐渐归于平静。

在昆明中院的判决书上,关于这一令人惊愕的案件的犯罪动机,只有寥寥四个字———“琐事积怨”。

而犯罪心理学家李玫瑾给出的分析结论,却长达万言,它构成的其实就是一幅马加爵犯罪心理的精确画像。

作为特殊的“画家”,李玫瑾关注的远不止这一张脸孔,面对那些典型性恶性案件,她试图以自己的方式给出解答,并通过“画像”向社会回馈有价值的信息。

破译犯罪的心理密码

去年春节期间,河北某地接连发生三起凶杀案,其中一起发生在一家小旅馆,店家的一家老小都被杀害了,一位老太太还遭到强奸。凶手几乎没在现场留下任何线索,当地警方一筹莫展。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犯罪心理学教授李玫瑾被请来。听完案情介绍,她通过分析确定了凶手大致特征:一个外地打工者,住所不在附近;有犯罪前科;一个性饥渴的人,没有正常的婚姻生活或者女伴。最后,李玫瑾还根据三起案件的发案地点,画出疑犯的大致路线图。

警方据此缩小范围展开侦查。很快,疑犯落网了,各种情况恰好符合李玫瑾的分析。

“我的分析,就是给犯罪心理画像。”在这个领域研究多年的李玫瑾说,应用犯罪心理画像,能够比较迅速准确地确定侦查方向。“但犯罪心理画像的意义远不止于这些。”

“发烧就给吃退烧药,得了传染病就给隔离,这显然不够。”身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犯罪心理学教授,李玫瑾认为犯罪心理的研究和临床医学有某些相近之处,一定要找到具体的病因,才可以真正起到预防的作用。

犯罪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驱使犯罪的心理问题同样呈现着复杂和多样性,不可能以某种固定模式对不同的犯罪行为作出解释。

五个多月前在河南平舆接受了审判的案犯黄勇,最不能让人理解的是自己设计了一个专用于杀人的木马床,连续杀害了17名青少年。

黄勇的犯罪动机同样令人惊愕,人们很难根据生活常理给出答案。

李玫瑾对黄勇杀人案也有过自己的深入分析,黄勇系列杀人案的案情使她首先想起国外同行研究过的一个案例———

有一个在孤独中成长的孩子,觉得没有人看得起自己,他就会拿家里的布娃娃去砍,以此来表示他的勇敢。当他长大以后,看到和布娃娃一样的金发女郎,就会激起他幼年的冲动,用杀人的过程来体现自己的英雄气质。实际上,这是自己的挫折感扭曲的表现。

根据国外对于系列杀人犯的心理研究结论,李玫瑾的判断是:黄勇实施杀人计划的时候,内心一定存在着某种想象,他应该有个缺乏亲情的家庭,应该是单身。

后来有记者问黄勇:你为什么想杀人?他说,因为我小时候看过一个电影,觉得做杀手很酷,一直想成为一个杀手。

果然是一个幼年的想象在作祟。

而他在明知道放走对方自己必将落网的情况下,却最终被第18个杀戮对象的亲情诉求所打动——与其说是打动,不如说是被对方无意中击中了自己内心最敏感的痛处。这一情节也印证了李玫瑾关于亲情缺失方面的判断。

这显然是一次成功的心理画像。它通过某些典型案件中总结出的一些共性特点,针对新的系列杀人犯的犯罪特征进行分析,很快找出了他的心理背景。

但有的案子用环境去解释,不足以客观而全面地透视犯罪动因。

今年年初在浙江发生一起特大杀人案后,李玫瑾见到了被抓捕归案的犯罪嫌疑人刘超。他在5年时间里流窜于杭州、昆明、广州、长春等地,强奸、杀人,作案几十起,甚至挑衅公安部门,不时给警方写信透露自己的杀人过程。刘超在叙述杀人过程时就像在讲一件极其平常的事,他直到这时还不觉得自己有什么错。

李玫瑾通过谈话发现,刘超的家庭环境很正常,他是家里的第7个孩子,哥哥姐姐心理也完全正常。在周围人看来,这个孩子从小就特别坏,他犯罪的“理由”就是想杀人。

李玫瑾的判断是,刘超属于典型的反社会人格。

“反社会人格最核心的一个特征就是没有情感,其次就是极端任性。国外对这类人的大脑皮层的脑电进行测试,结果是始终在10岁左右。”

李玫瑾说,有些犯罪即使表面看是外因导致的,也要通过他的家庭背景、成长过程以及罪犯自身的遗传特点去分析。比如制造了石家庄爆炸案的靳如超,他的犯罪也与自身心理问题有关,由于听觉不好,某种程度也容易造成一种心理障碍。

我们的社会需要“危险人格评估”

破译犯罪的心理密码是为了更好地预防犯罪。

“在分析具体的心理历程中,发现问题后还要找到有效的解决途径。比如在某些国家,如果发现家庭出了问题,父亲吸毒,母亲改嫁,孩子无人管,这时候社会就会启动家庭干预机制,干预家庭不只是为了帮助一个孩子,而是为了整个社会的安全。”

针对刘超的案子,李玫瑾认为我们的社会迫切需要建立关于危险人格的评估体系。“危险人格评估”的指标有很多,包括智力发展的均衡问题、个性倾向等,更重要的是心理内容,心理内容通过心理测量是测不出来的,需要对一贯的行为方式进行观察,这就是一个评估体系。

“如果在小学、中学时,你看出一个孩子家庭很正常,但是非常任性,谁也管不了他,就要引起注意了,可以做一个人格评估,对症教育就可能矫治他的人格问题。”李玫瑾说。

去年震惊全国的杨新海系列杀人案,一杀就是全家,连做20多起,对于这样一个类似于“天生杀人狂”的典型,李玫瑾认为该案就属于危险人格失去控制酿成的悲剧。

对于轰动性的马加爵杀人案,人们最初是惊愕,继而是按常规的逻辑推导出他的犯罪诱因:马加爵由贫穷导致自卑,由自卑导致极度自尊,当脆弱的自尊受到伤害,当然会疯狂报复。

3月26日开始的独立调研,使李玫瑾逐步得出自己的判断。她发现马加爵的悲剧更多的是由于其人格缺陷酿成的。

马加爵不擅长与人打交道,他只能与自然频率接触较高的少数同学交往。即使是与交往最密切的同学、老乡之间,他每个月至少有1至2次争吵,这属于较高的人际冲突频率,它意味着马加爵在处理人际冲突方面的能力很差。“这一问题显然不是因为他的贫困状态导致的,与他发生冲突的同学大多同他一样,也住在贫困生宿舍。”

过分情绪化的马加爵还时常为一点小事而出现强烈的反应。当他少年时代听到父母吵架,甚至动了杀死父亲的欲念,从中不难发现导致他后来杀害同学的心理背景。他对吵架极为敏感与愤怒,而且漠视生命,很容易引起他的“杀人”冲动。

马加爵的思维方式还有一个显著特征,就是几乎一切都是以“我”为出发点。心理学研究指出,许多心理上存在严重疾病的人,一个最突出的表现是谈论任何事情时都以“我”为主题词,“我”的出现频率极高。他们从不会站在别人的角度上换位思考。这种性格特征也是许多犯罪人共有的心理特征之一。

李玫瑾认为,以马加爵的性格与人性特征,典型属于需要在日常生活中加以疏导和控制的“危险人格”。

犯罪心理研究之惑

“(杨新海)这个案子的深入研究对公安的侦查工作极有价值。”李玫瑾至今对杨新海案没有从犯罪心理的角度进行透彻研究感到遗憾。

“我非常想知道他离家出走以后,究竟遇到了什么,他的内心潜藏着什么,为什么他变得如此残忍?我很想亲耳听听他对一些问题的回答,比如他第一次犯罪的真实动机。”

李玫瑾常常苦于没有面对面的机会去深入了解犯罪人的心理。

“这就像医院里突然收到一个很怪异的病症,可能是一个未发现的病毒在作怪,或者是某些病的集中代表,但一个很想问个究竟的医生却得到这样的答复——不用研究了。”

难题在于犯罪心理学研究目前仍很难立项成功,在基层得到的配合也不够。“走法学,立不下来,走心理学,立不下来,走政治学,也不行。”

目前中国国内像李玫瑾一样从事这项研究的专家还寥寥无几,显然,这个领域还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在一些国家,有些死刑犯的行刑会根据需要暂缓一段时间,允许犯罪心理学家去研究他。”

犯罪人到了最后时刻自己也在总结,比如黄勇临死前就说了一句很有价值的话———“告诉孩子,不要相信陌生人的话”。我们的社会当然有必要对他们进行更客观更全面的心理分析并建档。

李玫瑾为此建议,全国的重大案件都应该附上一份犯罪心理分析报告。

“应该在接到报案的时候有一个行为指标的登记,在案件破了以后,通过讯问再建立一个人格指标的登记,积攒起来,形成一个犯罪心理指标的系统。”点击此处添加图片说明

这个指标系统也有助于加快串并案的侦破速度。如果每一个案子后面都附有几项指标的话,如果3起案件有相同的指标,就可以大体判定是一个人所为。“人的心理规律是通过动态的行为方式表现出来的。”李玫瑾强调说。

马加爵案为更系统的犯罪心理分析撬开了一道门缝,李玫瑾相信,只要这一工作得到充分的重视,坚持5年时间,一个针对中国人的犯罪心理指标系统就可以建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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