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民初立嗣问题的法律与裁判 |
释义 | 图书信息作 者: 卢静仪 著 丛 书 名:法史论丛出 版 社: 北京大学出版社ISBN:9787301080634出版时间:2004-12-01版 次:1页 数:226装 帧:平装开 本:16开所属分类:图书 > 法律 > 法律史 内容简介中国自清末民初以来,一直面临四方近代法律与固有传统文化的冲突及适应的问题.立嗣是中国传统上相当独特的身份继承制度,本文借立嗣制度在国家的实定法上由保存到废除的演变过程,反映大理院时期(1912~1927)的社会、立法与司法互动关系。本书大量使当时最高司法审列机构大理院的民事裁判档案,并辅以《大理院解释例全文》、《各省审判厅判牍》等,以“寡妇立嗣”及“异姓承嗣”为主要考察对象,选择具有代表性之案例,分析纠纷的发牛原因、丰要争点及大理院法官们的法律适用及推理等最后,剖析大理院立嗣可裁判上呈现的特色.并对大理院的表现予以适当评价,以及讨论对于嗣后国民政府立法运动的影响。 作者简介卢静仪,1976年出生于台湾,政治大学法学学士、台湾大学文学硕士,硕士论文获选2003年度台湾国科会最佳百篇硕士论文奖。1999年台湾律师高考及格,2000年起在台湾的联合法律事务所执行律师业务,并协助所长黄静嘉先生出版台湾殖民地法史著作:《春帆楼下晚涛急》。现为北京大学法学博士生,主要研究领域为中国近代法律史。在台湾《法制史研究》发表过数篇文章,并负责整理张伟仁先生及黄静嘉先生等法史学前辈的口述史资料等。 ·查看全部>> 目录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第二节 研究方法与研究取材 第三节 研究文献回顾 第四节 本书章节架构 第二章 中国立嗣制度的发展 第一节 立嗣制度的源起 第二节 传统法制上的立嗣制度 第三节 清末立嗣制度之蜕变(-) --兼论大理院时期的审判根据 小结 第三章 大理院民事判决中的寡妇立嗣案件 第一节 守志寡妇的择嗣权 第二节 家务统于一尊 第三节 审判衙门的被动立场 小结 第四章 大理院民事判决中的异姓承嗣案件 第一节 异姓承嗣的习惯与裁判 第二节 遗产继承与遗产承受 第三节 名为争继实为争产 小结 第五章 大理院立嗣裁判的特色及时代意义 第一节 大理院立嗣裁判的审判特色 第二节 大理院立嗣裁判对民法修纂的影响 第三节 现行民法与宗祧继承的废除 小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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