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蒙城县经济委员会 |
释义 | 根据中共亳州市委办公室《关于蒙城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批复》(亳办200741号),将蒙城县经济贸易委员会改组为蒙城县经济委员会,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按照科学界定职能、精兵简政、理顺关系、提高效率的原则,结合实际情况,确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一、主要职能(一)监测、分析经济运行态势,调节经济日常运行;制定和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和政策措施,提出解决经济运行中重大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二)研究拟定全县经济运行和工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监督检查;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有关经济信息。 (三)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产业政策,指导行业、行业结构调理,提出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调整方案;研究制定工业行业规划、行业标准等,并对其实施行业管理;联系有关社会中介组织;负责全县盐业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墙体材料革新和新建筑材料节能管理工作。 (四)研究企业技术进步的政策措施,组织推动技术创新;指导全县企业的技术创新体系和技术中心建设;指导企业信息化建设;指导技术引进和装备更新,推广使用新工艺、新材料,指导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制工作;指导企业实施争创名牌战略;指导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组织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和环保产业发展中的相关问题。 (五)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综合运输协调工作,制定应急预案,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涉及交通、邮电方面的重大问题;组织推动联合运输,做好全县公路、水运等运输的衔接和协调工作;负责全县船舶建设企业的监督管理。 (六)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布局和调整、企业改革的政策措施的意见和建议;推进企业信用制度建设;扶优、扶强,指导企业上规模、上档次、上台阶,组织培育大型企业集团;指导企业的改革、改组、兼并破产等工作,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负责企业(集团)设立和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审核办理工作;参与指导企业的直接融资工作;指导企业的管理、扭亏和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指导企业内部的法律顾问工作。 (七)研究和规划全县工业行业投资布局,定期公布项目投资引导目录;指导除国家拨款以外的工业企业投资和商业性银行贷款的方向,进行项目的登记备案和监督,纳入县发展改革委的总量平衡;指导企业利用外资、开展国际化经营以及智力引进和国际交流与合作,负责全县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的监管和督查。 (八)研究拟定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等能源生产和市场管理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培育和监管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等能源市场,协调解决能源生产和市场供需中的重大问题。 (九)研究拟定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中小企业、个体私营和民营企业的发展与改革,并负责有关的综合协调和服务工作。 (十)负责全民创业的综合协调和服务工作。 (十一)负责企业职工教育培训与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十二) 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根据上述主要职能,县经济委员会设六个职能室: (一)办公室 负责委机关文秘、机要、档案、信访、保密工作;负责处理机关日常政务工作和重要工作的督查督办;负责政务信息、经济信息的搜集、发布和信息化等工作;负责经委系统党政信息的报送工作;牵头组织委内重要文件、材料的起草工作;负责建立健全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并检查落实;负责机关各办公室的卫生管理和检查;负责机关水电、房屋维修;负责机关车辆保养、维修和管理;负责机关固定资产的管理;负责后勤工作;承办重要会议的组织和接待;负责组织重大活动;负责委机关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委机关财务工作,办公用品的招标、采购和供应。 综合分析近期经济运行和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委管生产建设资金的综合平衡、分配和监管;组织贯彻综合性经济法规和行业法规材料的起草;对经济法规、行业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委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指导企业法律顾问工作。 (二)经济运行室 监测、分析经济运行态势,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制定和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煤炭运输总量平衡,负责协调全县煤炭产运需衔接工作;指导企业的扭亏增盈工作;负责经委系统的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盐业行政管理工作。 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涉及交通、邮电方面的重大问题;组织推动联合运输,研究协调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综合运输工作;做好县内公路、水运等运输的衔接和协调工作。 组织实施国家产业政策,研究提出产业发展方向、重点发展的行业和利用外资有关政策,监督检查产业政策实施情况,协调解决执行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发展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的政策措施。 实施行业技术政策;研究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监测分析行业生产运行态势,协调解决生产和流通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汇集、分析、发布行业经济技术和市场信息;指导创建行业协会,规范行业行为,协调行业内部关系,维护公平竞争秩序;联系有关社会中介组织等事宜。 研究提出重点行业生产力布局、城市工业综合发展方案、技术改造项目规划和重点产品结构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工业企业、金融机构及社会资金投向;建立完善技术改造项目库,研究拟定项目备案制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并指导实施;对财政债券支持的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督查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研究提出企业技术进步、技术引进和重大装备国产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工作;指导和协调重点技术创新项目、重大引进技术消化吸收等项目的实施;指导和推动企业技术创新机制建设及产学研联合,指导和协调企业的技术中心建设工作;指导企业实施争创名牌战略;指导电子信息技术在企业的推广应用;指导和协调企业重大技术装备项目的研制工作。 (三)企业发展改革室 研究提出贯彻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资产监管的方针、政策措施和审核批准企业改革方案;承办县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推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指导和协调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改组;提出企业股份制改造有关意见;对各种经济成份的企业实行宏观管理和指导,规范企业行为;参与指导企业直接融资工作;推动企业管理创新,总结推广企业管理经验;规范企业各项基础性管理,指导企业内部运行机制的转换工作;承担县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煤炭电力能源室 研究提出贯彻企业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发展环保、新能源的政策、法规措施;指导和推动以节能降耗为主要内容的新品种、新技术开发和设备改造;指导和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和环保产业的发展。 研究拟定煤炭行业发展规划、行业规章和规范,引导行业合理布局,实施行业管理,承担煤炭工业管理职能;衔接平衡煤炭重点企业发展规划和生产建设计划,审核煤炭建设重大项目;编制和实施年度煤炭计划,协调煤炭生产等重大问题。承担城市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研究提出电力工业(含水电)、石油、天然气的行业规划、行业规章和规范,实施行业管理和监督;负责全县电力资源配置和农电管理工作;拟定贯彻电力安全法规和政策措施,参与电力重大安全事故的处理;指导农村电气化和小电网建设规划及农电体制改革的工作。 (五)中小企业发展室 指导中小企业、个体私营、民营经济发展和全民创业辅导中心的工作,并负责有关的综合协调和服务工作;负责提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安徽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的措施;负责推进全民创业战略实施;负责全民创业的综合协调和服务工作;负责研究提出全民创业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产业发展方向和重点;负责蒙城县作为国家农业部中小企业直报点的直报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和对外开放工作。 (六)企业职工教育与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 研究、分析全县人力资源开发的动态与发展趋势,提出全县职工教育培训工作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推动企业家人才队伍建设;指导企业智力引进;组织全县经济干部和企业的经营管理者、中层干部、业务骨干、一线职工的适用性培训;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职业技能培训、劳务输出方向的指导工作。 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干部政策,制定并落实本委人事工作管理制度;负责经委机关公务员考核,干部调配、任免、奖惩,人事、编制、劳动工资管理,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干部培训以及人才信息等工作;协助做好县委管理干部的考察、了解工作;负责有关技术职称的管理和审查工作;负责经委机关离退休人员及系统内的离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企业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经委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党的建设、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工作。 三、人员编制县经济委员会机关人员行政编制23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6名。 纪检(监察)、工会机构设置按有关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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