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美国合并建制领土 |
释义 | 美国合并建制领土(英语:Organized incorporated territories of the United States),是指已经被美国合并为本土的一部分,并由美国国会以通过组织建制法案承认并确立建制管理的美国领土。而在美国历史上,联邦政府一旦成立这种领地,随后该领地便会加入联邦,成为新的州分。 现时美国并没有合并建制领土,只有合并未建制领土巴尔米拉环礁。而哥伦比亚特区的现状,即是不属于任何州分的美国本土一部分,和合并建制领土相当相似;但哥伦比亚特区根据宪法条文成立,而非由美国国会以通过组织建制法案承认的。因此现时,所有美国的领地都是未合并领土,而历史上所有合并建制领土都已成为州分。 花絮 路易西安纳购地、俄勒冈地区和印地安人领地,从来未成为过正式的合并建制领土。 南北战争时期,美利坚联盟国曾在今日亚利桑那州和新墨西哥州南部建立亚利桑那领地(1861至1865年间) 现有50个州当中,31个州份的辖地曾属于某个合并建制领土,其余未经过合并建制领土的建制过程,就加入联邦的包括:最初的十三州,自维珍尼亚州分出来西维珍尼亚州和肯塔基州、自麻省分离出来的缅因州、在墨西哥割让领土直接成州的加利福尼亚州,还有加入联邦时就是宣布独立的共和国的佛蒙特州和得克萨斯州。 自1959年后,美国再没有由国会以通过组织建制法案承认并确立建制管理的合并建制领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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