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梅槎地区 |
释义 | 梅槎地区,是广东省客家地区的代名词,主要包括梅州、惠州、河源、深圳等四个部分。兴梅地区,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设,辖兴宁、梅县、龙川、五华、蕉岭、平远、和平、连平、大埔等9个县,行政驻兴宁。正式名称为“广东省第六行政督察区”。此为兴梅地区名称来源。兴梅地区因为行政驻地为兴宁,而冠名为“兴”。也有人笼统地将民国二十五年设置的广东省第六行政督察区称为梅循区。因东江(珠江支流)别名槎江,和平、连平、龙川等3县位在东江流域,而梅县、兴宁、五华、大埔又属梅江流域,故也有称这个含九个县的兴梅地区为“梅槎地区”的。 简介梅槎地区,是广东省客家地区的代名词,主要包括梅州、惠州、河源、深圳等四个部分。兴梅地区,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设,辖兴宁、梅县、龙川、五华、蕉岭、平远、和平、连平、大埔等9个县,行政驻兴宁。正式名称为“广东省第六行政督察区”。解放初所设的“兴梅专区”,行政驻地已迁到梅县,但很明显是因为继承了民国二十五年的广东第六行政督察区,才定名兴梅的。若民国的广东第六行政督察区行政驻地不在兴宁,解放后所设的“兴梅地区”,恐怕不会突出“兴”字。因除大埔外的兴宁、梅县、龙川、五华、蕉岭、平远、和平、连平等8县,恰好在北宋以后是梅州、循州故地,所以也有人笼统地将民国二十五年设置的广东省第六行政督察区称为梅循区。当时的兴梅地区,明显包括了现在不属梅州地区的和平、连平、龙川等县。因东江(珠江支流)别名槎江,和平、连平、龙川等3县位在东江流域,而梅县、兴宁、五华、大埔又属梅江流域,故也有称这个含九个县的兴梅地区为“梅槎地区”的。 隋朝四县南朝齐永明元年(483年)至唐武德五年(622年),是梅州地区的第一个四县时期。这个时期,梅州地区包含:兴宁县(今五华)、程乡县(今梅县/蕉岭/平远)、齐昌县(今兴宁市)、万川县(今大埔县)等4个县。 兴宁县 东晋咸和六年(331年),兴宁县由古龙川县分立,县境跨今五华、兴宁全境及龙川县东部和紫金县东北部。兴宁正式隶属东官郡,县治设于今五华城镇雷公墩。南朝齐永明元年(483年),古兴宁析今兴宁地置齐昌县,兴宁江(今五华河)及右别溪(今琴江)流域地,仍保留为兴宁县。北宋熙宁四年(1071年),重置兴宁江及右别溪流域地为长乐县。 程乡县 南朝齐永明元年(483年),析义招县置程乡县。宋徽宗宣和二年(1120),以敬州地置义安郡。 齐昌县 南朝齐永明元年(483年),古兴宁析今兴宁地置齐昌县,县治设于今兴宁市城北五里洪塘坪(枫林坪)。梁天监年间(约503年)撤销齐昌、雷乡两县,并入兴宁县,县治由雷公墩徙至今龙川县佗城。唐武德五年(622年),在原齐昌地复置齐昌县,县治仍设于洪塘坪(今兴宁境)。贞观元年(627年),废齐昌县,置宁昌驿,隶属兴宁。武则天天授二年(691年),复置雷乡县。兴宁保留东晋所划辖境(含今五华、兴宁),县治由佗城(现龙川县境)迁回雷公墩(今五华)。 万川县 东晋义熙九年(413年)以恶溪上游5个“流民营”为基础,古海阳县北部析置了义招县。隋大业三年(607年)改义招为万川县。唐武德四年(621年)废万川并入海阳县,属潮州。历宋、元及明前期,仍属海阳县光德乡、滦州乡。 嘉应四县清雍正十一年(1733)割惠州府兴宁、长乐等二县,潮州府程乡、平远和镇平等三县,设置州治,建立嘉应州。嘉应州下辖嘉应本州(通称程乡县)及兴宁、长乐、平远、镇平四县。是梅州地区的第二个四县时期。这一时期有不少嘉应州籍客家民从迁到台湾定居,其中主要为蕉岭籍。至今台湾的客家族群主要还是由“四县腔”、“海陆腔”构成,四县籍客家在台湾至今仍是主要的部分。在大陆四县籍客家人原乡梅州地区,则认为如果按经济比例看,蕉岭的影响力恰好可以排在梅州地区内第四,独称蕉岭一县(即原镇平县)为“四县”。今梅州地区各县经济影响力排名:梅县、兴宁市、五华、蕉岭、大埔、平远、丰顺。 兴梅地区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原属“潮州府”的大埔县划入兴梅地区,只保留丰顺县仍属潮汕地区(当时,现在的潮州、揭阳、汕头和丰顺共同组成了“汕头市”),当时的通俗所称的“潮汕”区,也就是广东第五行政督察区。 “潮汕”一名,是继承了潮汕铁路的名,同时,对于解放后的新中国来说,潮汕其实是直接继承了民国二十五年的广东第五行政督察区,才定名潮汕的。与潮汕相对的通俗区域名“兴梅地区”,因为行政驻地为兴宁,而冠名为“兴”。解放初所设的“兴梅专区”,行政驻地已迁到梅县,但很明显是因为继承了民国二十五年的广东第六行政督察区,才定名兴梅的。若民国的广东第六行政督察区行政驻地不在兴宁,解放后所设的“兴梅地区”,恐怕不会突出“兴”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先于1949年10月设置兴梅专区,辖梅县、兴宁、五华、大埔、蕉岭、平远6县。1950年1月26日,国务院发文成立兴梅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也称兴梅专区,增丰顺县,号称兴梅七县。1952年底撤销兴梅专区,兴梅七县改隶粤东行政区。1956年2月,粤东行政区分为惠阳、汕头两专区,兴梅七县属汕头专区。1958年至1961年大跃进时期,汕头专区辖区内兴梅七县部分,撤并为梅县(含蕉岭)、兴宁县(含平远)、大埔县、五华县等四县,丰顺县划属潮安县。 梅槎地区梅州地区 河源地区 惠州地区 深圳地区 东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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