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茂名电视台 |
释义 | 茂名市广播电视台为正处级事业单位,于2003年6月9日正式运作,归属茂名市广播电视局管理。茂名市广播电视台所播出的自办广播、电视节目分别使用“茂名人民广播电台”、“茂名电视台”呼号。 台内设机构((一)办公室 (二)时政新闻部 (三)社会新闻部 (四)新闻专题部 (五)新闻编辑部 (六)广播社教部 (七)广播文艺部 (八)广播节目部 (九) 电视社教部 (十) 电视文艺部 (十一)电视节目部 (十二)播出部 (十三)技术部 (十四)设备部 (十五)网上业务部 (十六)节目监测部 (十七)广告业务部 (十八)网络管理部) 主要职责任务(一)负责制订本台的广播电视宣传计划,按舆论导向要求搞好广播电视采访、制作和播出。 (二)负责本台广播电视节目的采制、编排、改版、整合、包装和重播重审。 (三)负责本台自办广播电视节目的精品策划和制作。 (四)负责本台广播电视文艺节目的购置和广播电视文体节目的拍摄与录制。 (五)负责本台制作、播出节目的审查与监督。 (六)负责本台各套节目的安全优质播出工作。 (七)负责本台思想政治工作和党群工作及本台的日常事务工作;负责本台工、青、妇工作和计划生育等工作。 (八)负责广播电视有线网络发展计划的拟订及组织实施;负责数据业务的发展与管理;负责有线网络工程的组织建设;负责有线网 络客户服务、咨询、开户、撤户及收费工作。 (九)承担市委、市政府和市广播电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台领导机构台 长:邓 允 负责本台的全面工作,兼管台办公室。 副台长:梁陈智 分管广播社教部、广播文艺部、广播节目部、网上业务部。 副台长:石景辉 分管电视社教部、电视文艺部、电视节目部。 副台长:吴祖强 分管网络管理部、节目监测部,播出部、代管设备部、 技术部。 副台长:林康明 分管时政新闻部、社会新闻部、新闻编辑部、新闻专题部。 台内设机构(一)办公室负责本台各部室业务的组织、协调、监督工作;负责本台的日常事务和党群、工、青、妇、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本台工作计划的拟订和各种文稿的草拟等工作。 (二)时政新闻部负责本台广播电视时事政治新闻的采访和舆论监督类型的新闻采访工作。 (三)社会新闻部负责本台广播电视社会新闻的采访工作。 (四)新闻专题部负责本台广播电视新闻性专题、专栏采访制作工作。 (五)新闻编辑部在局总编室的指导下,做好配合中心工作的年、季、月、周宣传策划工作;负责本台各套自办广播电视节目每天新闻栏目的编辑业务,并及时送达节目放送部门;负责向省级和中央级媒体发送稿件。 (六)广播社教部负责本台广播社教节目板块的采、编、播工作。 (七)广播文艺部负责本台广播文艺节目板块的采、编、播工作;负责广播文艺的创作、录制和广播文艺节目的采购及所有库存广播文艺节目的重播重审工作。 (八)广播节目部负责本台自办广播节目的编排、整合、包装和服务性栏目的采制及重播重审工作(网上广播节目除外)。 (九) 电视社教部负责本台各频道非新闻类电视社教节目和对外宣传节目的采制 工作。 (十) 电视文艺部负责本台文体节目的摄制;负责本市电视剧的制作及的重播重审工作。 (十一)电视节目部负责本台电视文艺节目的采购、自办电视节目的编排、整合、包装和服务性栏目的采制及重播重审工作。负责本台电视文艺节目的采购和所有库存电视文艺节目的重播重审工作。 (十二)播出部负责本台广播、电视各套自办节目的增音、放送播出工作和向有线网络节目提供全部节目源。 (十三)技术部负责本台广播、电视无线节目的信号传输和发射工作。 (十四)设备部负责本台和局直属部门的广播、电视专业设备的管理、维护工作;负责广播、电视现场直播、录播的技术服务及核算各工作环节内部硬件的成本。 (十五)网上业务部负责将茂名地区每天的广播、电视宣传内容重新编排后,在互联网上以声音、图像、文字等多媒体手段予以发布,并负责本台与互联网信息相关的其它业务。 (十六)节目监测部负责对本台播出的广播电视节目质量进行实时监测、评议;及时向局、台领导和有关部门汇报与反馈;深入做好对节目播出质量的调查问卷、征求意见工作,并提出改进建议。 (十七)广告业务部负责广播电视广告业务和广告摄制、编排工作。 (十八)网络管理部负责拟定网络的发展计划,网络数据业务的开发利用,网络第二平台业务的运营管理,广播电视有线网络工程建设、维修、养护;负责有线网络用户的咨询,办理开、撤户及收费工作。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