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茅鹏 |
释义 | 中文名:茅鹏 国籍:中国 民族:汉 出生地:张家港 出生日期:1932年2月 职业:官员 个人简介茅棚,男,1932年2月出生,江苏张家港人,现任职于江苏省体育科学学会。1949年南通中学高中毕业,入团、入党,参加革命。历任:团区委副书记,团省委、省体委干事,省体育干部训练班支书、代主任,南京体育学院院党委委员,运动系负责人,体操班主任,江苏省体育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省体育科学学会副理事长等职。 主要贡献在训练第一线任职期间,所带运动队均获好成绩。有专著《运动训练新思路》、《成绩窍门何处寻》、《为何难圆足球梦》等;是中央电视台专题报道集《新中国体育运动50年》的4个撰稿人之一。著有论文《训练探索半世纪记》、《与时俱进呼唤训练改革》、《一元训练理论》、《一元理论与训练实践》、《挡住体育强国建设的认识障碍》、《备战北京奥运会不可无视的经验教训》、《论崔文华现象》、《为何铿锵不再》、《“官路子”与核心竞争力》等上百篇。 训练理论研究的原创论点:指出体育运动水平逼近极限观是不符事实的,当代体育运动水平在不断进步着,发现其主要原因在于训练方法的改进;认为“体能”与“技术”二元的国际传统训练理论是错误的,创“体能”与“技术”一元的训练理论;认为把“超量恢复”作为训练进步的根本原理——这样的线性观念是以偏概全的,由此引发的“三从一大”训练原则是不妥的,指出训练进退的根本原理是生命有序状态的调整发展,由此引发的训练掌控原则是“到位”;发现运动能力的存在乃非恒常的,指出“体力波”是运动能力的存在形式,是训练工作的基本对待单元;发现生命运动是训练工作的根本载体,指出相对应地存在着“运动训练全周期”,其认识与掌控,无论对于竞技运动和全民健身,均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意义;认为对于适龄运动员来说,“进步原则”是设计与评估训练工作的根本原则。其所著《身体素质论应当否定》1964年刚发表即遭大批判。上述其所原创之训练原理,尽管受到部分学者和教练的支持,但迄今在中国体坛仍受抑;然而半世纪来,却受到国际体坛训练实践发展走势的印证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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