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马秋仪 |
释义 | 马秋仪,原名马淑祯(也称马肃贞),1873年(清同治十二年)出生于山东栖霞亭口镇马家窑村,自幼随任台湾宜兰县知县的父亲马桂芳住任所三年,故思想开化,见识博远。1904年(光绪三十年),与丈夫谢鸿焘结婚后,双双赴日本早稻田大学读书,是栖霞最早的女留学生。孙中山先生1905年在东京组建中国同盟会时,她与丈夫等53人成为首批会员,丈夫谢鸿焘还是山东主盟人之一。1905年11月,日本政府发布了《取缔清朝留日学生规则》(日文取缔是限制之意),秋瑾非常气愤,当即做好回国的准备,马、谢极表赞成,便于1905年底,相率回国。 马秋仪夫妇回到烟台后,在烟台与徐镜心等人秘密设置同盟会机关。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出资兴办“东牟公学”和“端本女校”,遇到经费拮据时,她慷慨地将父母遗留下的田宅家产甚至个人的首饰嫁妆变卖,以资学用,山东革命党人利用新式学校为掩护,秘密开展革命活动。不久,夫妇遭当局通缉,离烟去潍县(今潍坊市寒亭区),与丈夫分别执教于潍县广文书院和崇实女校。 1911年秋,马秋仪的丈夫谢鸿焘,受武昌起义成功的影响,毅然挑起推动山东独立的重担,她本人则积极联络女子师范学生加入同盟会,并教育两个女儿积极投入革命宣传工作。后来烟台军政府成立,经济遇到困难,她便发起女子国民捐运动筹集资金,还动员胞弟马宝麟变卖一处庄子及土地山岚数百亩,支援新军之用。后来革命果实被反动军阀窃取,马秋仪与丈夫十分失望,又回天无力,他们便转而投身慈善事业,1920年与丈夫双双成为烟台红卍字会的主要成员,谢任会长,她担任红卍字会董事兼芝罘女中董事,为家乡做了很多好事,章太炎先生曾撰文称赞说:“夫人初适先生时,资装甚备,后设学校及谋倡议,皆斥卖田宅以奉之。光复事成,其夫妇亦耦俱无等差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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