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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罗国华
释义
1 合肥“越野男”

罗国华因驾驶越野车疯狂碾压协警被网友称为“越野男”。2011年5月24日,罗国华驾驶越野车碾压拖行一名协警20米远,现已经因涉嫌故意杀人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中文名:罗国华

国籍:中国

主要罪行:涉嫌故意杀人罪

现居地:合肥市包河区

人物简介

罗国华现住合肥市包河区铜陵路1号碧湖云溪望湖苑。该小区内全部为四层小楼,假山、溪水装饰其中。

据小区保安称,“这里住的都是千万富翁,我们要对他们的安全绝对负责。”其称,这是一个高级小区,单价达到16000元每平方米左右,住在这里的人非富即贵。

此前,有媒体报道,罗国华的家人表示,他们居住的房屋是租住的。然而,小区的一位保安队长却表示否定:“我们这里房屋不对外出租。”这位保安队长表示,罗国华的房子只有两种可能,要么是自己买的,要么就是他亲戚朋友的。

袭警事件

简介

2011年5月24日上午,25岁的合肥市交警支队包河大队协警罗映辉,在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与太湖路交叉口附近例行检查时,一辆牌照为皖ATT655的吉普车违法占据BRT公交车专用车道被查后,司机罗国华拒不配合,在车头站有协警情况下,仍猛踩油门将其撞倒卷入车底,一路拖行长达20米,造成受害者颅脑、内脏、生殖器等多处重伤,命悬一线。该肇事司机罗国华被称为“越野男”。

详情

罗映辉是交警包河大队的一名普通协警,24日上午10时20分左右,罗映辉与另外一名同事李强一起,在徽州大道与太湖路口执勤。红灯亮时,李强发现一辆车牌号为皖ATT655的北京吉普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跑到了BRT公交专用车道上,夹在两辆公交车中间等红灯。李强依法上前用照相机对此违法行为进行拍照。见协警在拍自己,该车驾驶人罗国华(男,1957年10月23日生,住合肥市包河区铜陵南路1号碧湖云溪望湖9幢C2座。)就对李强谩骂,称自己没有违法。

绿灯亮起之后,罗国华不但不将车直行开走,而是开到了旁边的车道上,下车继续跟李强纠缠。其行为影响了其他车辆的正常通行。见罗国华态度嚣张场面失控,李强便用对讲机呼民警曾辉前来处理。曾辉在对讲机中发出指令:立即查扣该车驾驶人驾驶证、行驶证。等其赶来再做进一步处理。 为防止罗国华驾车逃逸,李强就站到了吉普车前,请罗国华出示证件。但对方不但拒不出示证件,态度极为嚣张,还仍然对李强爆粗口进行辱骂。约2分钟后,协警罗映辉赶到,站在车前,要求驾驶人先将车辆靠边,这时驾驶人上车后,嘴里仍骂骂咧咧上了车。正当众人都以为他要将车开到路边停时,意外出现了。罗国华紧踩油门,直接撞向站在车前的罗映辉,拖行 20米后再碾压,此时罗映辉已经血肉模糊。

李强立即向上级请求支援,附近执勤民警及包河交警大队副大队长王本华立即赶到现场,组织抢救,罗映辉失去知觉,救援一度陷入困境。后来没办法,众人合力抬车,将罗映辉从车肚底下救了出来。刻不容缓,没等120救护车赶到现场,一名交警拦下一辆商务车,在群众的帮助下,他将受伤的罗映辉抬上车,马不停蹄将罗映辉送到了最近的省立医院进行抢救。1个小时以后,罗映辉被推出急诊室,全身多处缠满纱布,仍然昏迷着。据医生介绍,他伤势非常严重,已经下达了病危通知书。“伤者的情况不容乐观,能否挺过24小时,就得看他自己的身体素质了。”省立医院急诊室医生介绍道。据主治医生介绍,深层诊断发现,罗映辉颅脑出血、内脏出血,生殖器被碾压破裂,睾丸外露,危险性非常大。

社会反映

市民:不严惩不足以平民愤

“有钱就不得了嘛,有钱就能草菅人命吗?这样的人不严惩不足以平民愤!”在合肥市太湖路上的一家超市内,一名工作人员非常生气地说,她的同事也纷纷表示罗国华太嚣张了。

“现在有些富人根本没什么道德观念,也毫无法律意识。什么事情都敢做。”市民刘先生说,法律应严惩肇事者。

而另一位市民则冷静地分析称,一些富人之所以为所欲为,就在于他们形成了“有钱能使鬼推磨”的观念,在于社会上存在一股歪风邪气,让他们有胆量挑战法律权威,以为事后可以通过托关系走后门逃脱法律的制裁。

另外一些人则对协警小罗的未来感到担忧。大家希望他能挺下来,好好活下去。接受采访的市民都祝福小罗,希望他的妻子和父母家人能互相安慰度过这段艰难的日子。

有网友说:“这人太残暴了,简直令人发指!无论有怎样的理由都说不过去!不管"越野男"当时的心理状态怎样,做出这样的事太不该。”

很多网友在网上看到协警小罗被越野车碾压的视频后,表示这样的行为“令人发指”,要求严惩肇事司机。

除了表示愤怒以外,也有很多网友发帖对受伤的协警小罗送去祝福。

也有网友对该事件进行了反思,有网友建议,“法律是否应该给予协警更多的权力?”同时认为“全社会应该对协警工作给予理解和协助,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协警心声

没有执法权让他们很尴尬

多名接受采访的协警向记者表示,一些市民不服从协警管理,原因就在于这些人认为他们没有执法权。“有些人会说,你们算什么东西,又不是交警,凭什么指手画脚。”一位协警说,他们经常遭遇这样的尴尬。

“虽然我们都尽心尽力,但有时候确实感到力不从心,没有制度保障,一些市民根本不把我们放在眼里。”某协警建议相关部门应该加强对协警的执法保障,赋予协警更多的权限,让协警能更好地投入工作中。

协警 屡屡被打

1、2011年4月11日合肥大钟楼天桥附近 一名奥迪女司机因驾车违章,被包河交警大队的协警小瞿拦了下来。女子遭查竟迁怒协警,当街撒泼耍横,对协警恶语相向之后,又两次挥臂施暴。

2、2011年4月12日

龙门岭路

中午12时40分许,省城新站交警大队协警谢明,在和其他交警、协警一起对龙门岭路违停车辆进行查处时,被七八名男子围攻了近10分钟。特种兵出身的他,在殴打中被打成了轻微脑震荡,面部多处软组织挫伤。

3、2011年4月13日

黄山路与徽州大道交口

在省城黄山路与徽州大道交口执勤的交警吴剑雄,发现一辆车牌为皖AJL798的黑色现代越野车正在闯红灯,便将其拦下,就在他准备拍照取证的时候,车上下来一对母子对其拳打脚踢。

4、2011年5月17日

市府广场

53岁的交通协管员杨家保执勤时,看到一名中年男子,打算由南向北横穿马路,连忙拿着指挥杆上前劝阻。可这名男子根本不听,在争执中,该男子一拳将他打倒在地,造成老人左脸颧骨和脸颊处受伤。

协警岗位 社会学家的看法

协警屡屡被打,也引起了社会学学者的关注。“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协警就是交警部门的临时工”,安徽省社科院研究员王开玉认为这个职位的设置本身应该反思,要么取消要么给他们该有的权力。 “社会需要各司其职”,如果交警们都做得很好了,或者协警也有相应的权力,那么这样的悲剧发生的概率就会减小。从这件事中,最需反思的是职位和体制的设置。

安徽大学社会学系副教授王云飞认为,当协警被打成为一种现象时,市民的素质应被拷问。这种拷问,不仅是对撞人者本身,还有对协警。 王云飞说,冲突产生的原因大都是双方行为不当的结果。开车撞人的吉普车司机强势霸道,协警或有不妥行为,两方结合,就酿成不好的后果。而对于协警来说,他们行为的不当,有一部分原因可能还是权力的缺失。“人们会觉得他们管得过宽,这样又回到了第一个问题,到底该如何定位协警? ”

律师观点

安徽省律协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王亚林:

对司机如何定罪应尊重法律

面对社会公众对越野车司机的一片喊杀声,安徽省律协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王亚林认为,对于司机如何定罪应根据案件事实包括行为人当时的主观罪过、实施了什么样的行为和受害人最后的治疗情况来认定。

那么协警在以后的工作中要作何防范呢?王亚林表示,在我国,协警在协助警方执法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而根据相关规定,协警虽然可以在交警指导下,承担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劝阻违法行为等五种协助警方执法的辅助性工作,但不得从事其他执法行为、不得对违法行为人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强制措施决定,所以协警没有包括取证、调查、处罚等执法权。

安徽金晟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军:

法律要严惩越野车司机

“首先道德上就要对其谴责,其次法律上要对其严惩。”安徽金晟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军称,协警虽然不能作为正常的交通警察来执法,但他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警察的形象,如果连司机冲撞协警对其都不予严惩,将会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这样以后协警就会面临更大的危险。

同时,协警在解决交通压力上发挥了一定的作用,如果今天这个犯罪嫌疑人开着一部好车,就能把协警撞成重伤而不予严惩,那么以后,协警还怎么出来指挥交通,也不敢出来指挥交通了。因此,如果该嫌疑人罪名成立,应予以严惩。

那么,对于有些市民提出的要给予协警放权,可否实施呢?陈军说,就目前的法律来说是突破不了的。

最新消息

涉嫌故意杀人被批捕

5月31日包河区检察院经审查决定对嫌犯罗国华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但检察机关拒绝透露对此案定性的理由。记者连线采访了罗国华的律师、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主任王亚林律师。

对于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捕罗国华,王亚林表示,他尊重司法程序,对检察机关的批捕罪名不发表意见;其次,由于该案中受害者罗映辉的伤情还没有最终结论,检察机关以故意杀人罪批捕罗国华在他的意料之中;其三,检察机关以故意杀人罪批捕罗国华,并不意味着就以故意杀人罪起诉,法院也不一定以故意杀人罪判决。

罗国华终于道歉

2011年5月30日上午,被羁押7天的罗国华首次见到家人为其聘请的律师,流下了悔恨的泪水“这件事我终生后悔,会好好认罪受罚,对受害人将尽自己所能给予赔偿,对受害人表示深深的歉意,他家人打我、骂我都行,哪怕以我的生命作为代价都可以。 ”

律师介绍,据罗国华和他的亲属称,目前罗国华夫妻名下并没有豪车、别墅、存款、股权等巨额财富,居住的别墅也在抵押状态。

罗国华老家在湖北,原本他与爱人打算等女儿高考结束后,就移居老家服侍患有很重精神疾病的老母亲。如今身陷囹圄,一切都难定论,罗国华十分后悔。

2 原广州海事法院院长

罗国华,广州海事法院院长。在“出国人均花费8.2万元”事件曝光后,成为网络中热议的人物。2009年6月12日,广东省纪委、省外事工作办公室已组成调查组,对此事进行调查。2009年10月15日罗国华被免职。

中文名:罗国华

国籍:中国

民族:汉

性别:男

原职务:广州省政协副秘书长

人物简介

09年12月30日,广东省政协十届九次常委会议,广州海事法院原院长罗国华被任命为省政协副秘书长。他曾因出国“豪华游”被曝光,于今年10月15日被免职,据此次复出仅仅过去2个月。

公费旅游

事件

2009年6月3日,有网友在某论坛上发帖称,2009年1月7日至1月18日,由广州海事法院院长、副院长、庭长、副局长等一行六人组成的考察团,赴南非、埃及、土耳其等国进行了为期11天的考察,总共花费48万元。此事一经披露,引起了网友的广泛质疑。有评论质疑,广州海事法院出国人均花费8.2万元,比旅行社相同路线报价2万元高出数倍。

回应

广州海事法院秘书科工作人员罗春回应,海事法院此次出国不是旅游,跟旅行团不是一个性质的,还有公务花销,所以费用比旅行社报价高。

事后,海事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向媒体确认:该院6人12天考察南非、埃及、土耳其三国,人均花费8万多元属实,并承认“顺途”“就近”参观当地风景名胜。

接受调查

广州海事法院“出国人均花费8.2万元”事件曝光后,2009年6月12日广州海事法院院长罗国华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说,他正在接受上级部门调查。

罗国华在电话中简短地说,他正在接受上级部门调查此事,等待事情调查清楚后将向媒体公布结果。随后他匆匆挂断了电话。

职务被免

2009年10月15日举行的广州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免去罗国华广州海事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指出2009年初广州海事法院以考察外国处理海洋油污案件的先进经验为由,由院长带队一行6人前往南非、土耳其、埃及考察,并在阿联酋停留,共花费48万多元,人均花费8万多元。“考察团”最终提交的“考察报告”,被指是抄袭网上资料东拼西凑、毫无价值的虚假报告。在广州各大旅行社,相同线路的豪华游报价一般在2万元左右。因此,该“考察”被认为是一起利用公款出国豪华旅游的典型事例。

3 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

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

人物简介

罗国华(1929~ )笔名谷桦、罗华。祖籍江苏常州,1952年毕业于国立社会教育学院艺术教育系。由国家统一分配至江苏省南通师范任教。南通师范学校美术教师,全国美术教育研究会会员,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南通市美术教育研究会名誉理事长、南通市水彩画研究会副会长、南通师范副教授,中国水彩画家协会会员,其艺术经历被编入《中国当代美术家名录》、《中国翰墨名家作品博览》等辞书。艺术简历被编入《中国当代美术家人名录》、《中国当代艺术家名人录》等多部辞书。罗国华先生是中国民主促进会会员,1929年出生于武进奔牛镇罗家塘村,1949年考入国立社会教育学院艺术系,毕业后在南通师范任教,课余从事美术创作。罗国华早年师从著名美术教育家吕凤子、乌叔养、谢孝思等先生。多年来,他师造化而骋墨池,真积力久,于中国画、水彩画造诣日深。自20世纪50年代初,他的美术作品开始在报刊大量发表。从80年代起,他相继在启东、南通、淮阴、桂林等地举办个人画展10多次,并有众多作品参加国内外重要画展。著有《美术教育论文选》、《浅谈水彩画民族化》、《罗国华画选》,还参加江苏省第一套《中小学美术教材》的编绘。

省亲画展

2009年12月26日至28日,由中国民主促进会常常州市委、南通市委及南通高等师范学校主办的“罗国华省亲画展”在刘海粟美术馆举行。画展以庆祝新中国和政协成立60周年为主题,展出武进籍八旬画家罗国华创作的山水画、水彩画作品百余幅。

观赏罗国华先生的作品,其中国画《柏寿千万年》之宏篇巨构,《秋山秋树红叶飘》中西画法之融和,水彩画《芦塘飞雁》之肌理天成,都呈现出感人的艺术魅力和独特的艺术追求。罗先生离开家乡多年,因工作和社会活动繁忙,很少回乡。他退休后,几次回乡,以家乡改革开放后的乡村新面貌为题材进行创作。这次省亲画展是他的第15次个人画展,也是专门向家乡父老乡亲汇报成果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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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21:0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