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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伦布兰特
释义

伦布兰特(Rembrandt) 伦勃朗·马尔曼松·里因,1606年7月15日出生于莱顿,1669年10月4日卒于阿姆斯特丹。伦布兰特曾入过大学,不久即缀学当了画家,干上了专画肖像的热门职业,并娶了一个富家小姐。妻子富裕的家庭为伦勃朗事业打下了成功的基础。直到1642年妻子去世前,伦勃朗一直是上流社会的肖像画家。此后,他的事业开始衰落,伦勃朗开始陷于债务之中。当伦勃朗1669年去世时,他除了几件旧衣服和画具外,没有留下任何财产。人世沧桑,人情冷暖,给伦勃朗的绘画打上了强烈的生活烙印。

中文名:伦布兰特

外文名:Rembrandt

国籍:荷兰

出生日期:1606年7月15日

逝世日期:1669年10月4日

职业:画家

主要成就:荷兰历史上最伟大的画家

代表作品:《浪子回头》、《扫罗与大卫》 《夜巡》

作品风格

他的肖像画风格人物安排具有戏剧性,深深打动人心,他以神话和宗教故事为题材的作品供不应求。他对戏剧很感兴趣,经常利用如同舞台高光的亮色描绘在阴暗背景下的人物。50年代后,他的画更为宽阔有力,画面更加有立体感。

履历

17世纪初,荷兰新兴资产阶级以加尔文教为国教,废除教堂的装饰画和祭坛画。可是伦勃朗受拉斯特曼影响,加上宗教画在荷兰富裕市民中仍有市场,因而一直对圣经题材感兴趣,一生中没有中断过绘制宗教画,但对这类画作了世俗化的处理。约1625年,他返故乡设画室,从事绘画创作和招收学生。

伦勃朗14岁进莱顿大学;17岁去阿姆斯特丹向历史画家拉斯特曼学画;1627年21岁时已经基本掌握油画、素描和雕刻画的技巧并发展了自己的风格,回家乡自己开画室招徒作画,期间画了许多自画像;1631年离开莱顿去阿姆斯特丹,30年代就成为阿姆斯特丹的主要肖像画家。

从40年代开始,他经常到乡村漫步和作画,创作了许多反映大自然的素描和版画,风格质朴。1661年是他作画最多的一年,1663年以后就作画较少,结交了许多中下阶层的市民,眼界更为开阔,技巧更为成熟,创造力达到顶峰。

伦勃朗和他的妻子生有4个孩子,只有最小的一个存活,但他妻子在生孩子后不久去世,他和女仆住在一起,女仆为他生了一个女儿,为此受到教会的正式谴责为“罪恶的生活”。由于他为了画画经常采购大量的衣物和绘画工具,从不计较财产,所以很快就到了破产的边缘。1669年他在贫病中去世,身边只有女儿陪伴,死后葬在西教堂一个无名墓地中。

评价

伦勃朗是欧洲17世纪最伟大的画家之一,也是荷兰历史上最伟大的画家。伦勃朗生于荷兰莱顿,父亲是磨坊主,母亲是面包师的女儿,他们共有九个孩子。

伦勃朗在绘画史——不独是荷兰的而是全欧的绘画史上所占的地位,是与意大利文艺复兴诸巨匠不相上下的。他所代表的是北欧的民族性与民族天才。千万伦勃朗伟大的,是表现他的特殊心魂的一种特殊技术——光暗。这名辞,一经用来谈到这位画家时,便具有一种特别的意义。换言之,伦勃朗的光暗和文艺复兴期意大利作家的光暗是含着绝然不同的作用的。法国十九世纪画家兼批评家弗罗芒坦称他为“夜光虫”。常有人说他以黑暗来绘成光明。

创作生涯

伦勃朗创作生涯大体上包括四个阶段。

莱顿时期

(约1625~1631),伦勃朗的绘画体裁广泛,包肖像画、风俗画、风景画、宗教画、历史画等。现在的最早署有年低的小说诗歌文学作品为宗教画《圣斯蒂芬被石块击毙》。这类油画受拉斯特曼以及乌得勒支画派画家洪特霍斯特的影响,采用意大利画家卡拉瓦乔的强烈明暗对比画法,以加强画面的戏剧性效果。它在人物形象刻画方面,通过更深入地捕捉面部表情的细微变化来揭示其内心活动。此外,从莱顿时期起,开始绘制大量肖像画。他一直对老年人以及各种富有绘画性特征的人物感兴趣。自画像真迹目前估计总数在 60-100幅之间。为了塑造具有个性特征的人物形象,画家耗尽毕生精力来研究面相学。这方面的探索成果,乃是他表现技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莱顿时期中,伦勃良把卡拉瓦的明暗对比画法加以发展,形成了自己的画风,后人称之为伦勃朗式的明暗画法,即主要利用光线来塑造形体、表现空间和突出重点,画面气韵生动,层次丰富,而且富有戏剧性。早期小说诗歌文学作品虽不像后来小说诗歌文学作品那样成熟,但已显示出画家很早就致力于发掘油画颜料本身的质感和潜力,从他那时的有些油画小说诗歌文学作品,已经可以看到,他曾采用厚涂画法以及在画布的颜料层上用笔杆刮出痕迹之类技法。

阿姆斯特丹早期

(约1632-1640)从1632年起,伦勃朗定居阿姆斯特丹,在艺术上进入成熟阶段。成名作《蒂尔普教授的解剖课》,突破荷兰传统的团体肖像画的呆板程式,在构图和人物神态上均处理得逼真而生动,因而受到好评。伦勃朗此后10年中成为该城最受欢迎的画家。在此期间,他还画了大量肖像画和宗教画,其中的宗教画主要以巴洛克风格画成。伦勃朗在他所写的少数几篇文章中谈到,他力求在小说诗歌文学作品中,以显眼的人体姿态和运动来表达最巨大的内心情感。此类巴洛克绘画中,最激动人心的为《参孙被弄瞎眼睛》。

年轻时候的成功使伦勃朗富裕起来。他开始收购艺术品和古董。1639年迁居一座豪华的住宅。妻子萨斯基亚为他许多小说诗歌文学作品充当模特儿。画家在这阶段中看来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评论家们一般认为从他当时的一些自画像中,可以察觉其心情的愉快。但也有人指出,这类自画像和亲友肖像中,有一部分曾被搬用于他的宗教历史画。著名的《怀抱萨斯基亚的自画像》,据近年考证,可能是一幅进行道德说教的宗教画。

阿姆斯物丹盛期

(1640~1648) 40年代,伦勃朗个人生活中遇到了一些不幸事件。生活的折磨使他更深刻地去观察和理解社会,在艺术上进入深化阶段。1642年,萨斯基亚在儿子蒂蒂斯出生后不久病死。同年,名画《夜巡》问世。画家进一步突破传统的团体肖像画程式,使它带有风俗画和历史画的性质,其目的可能是为了要使观众由此而回忆起往昔荷兰人民反抗异族统治的革命斗争。"夜巡"这个名称是约1800年才出现的。这是由于,此画被后人涂上过厚的光油层,加上超过一个半世纪的时间侵蚀和空气污染,以致画面变暗,像是夜景图。40年代后期起,伦勃朗不再像在30年代中那样受许多顾主欢迎,以致生活越来越因难,这种情况则不仅仅是为《夜巡》一幅画,而是为画家画风的改变所造成的。《夜巡》这幅画实际上标志着第2、3这两个时期之间的过渡。《夜巡》采用接近于舞台效果的表现手法,使两个主要人物处于照明的中心,显得很突出,并好像正在向观众走来。这种手法加强了整个画面宏伟的巴洛克气势。不过《夜巡》以后,伦勃朗越来越少地运用巴洛克美术那种激动不安和讲究排场的艺术效果,而是热衷于采用更加含蓄的手法去表现画中人物的内心活动。这类手法当时并不流行,因而尽管伦勃朗的创新小说诗歌文学作品仍有一批赏识者,但毕竟没被多数市民理解。 这时期的小说诗歌文学作品《圣家族》(1645)等虽为宗教画,却洋溢着世俗精神,正如马克思所说:伦勃朗是按照尼德兰的农妇来画圣母的。同一时期中,他对景写生,制作了《三棵树》(1643)等蚀刻画和一些风景素描。约1645年,斯托费尔斯来到伦勃朗的家中,以后成为他的妻子,怒的形象曾出现在他的许多小说诗歌文学作品中。

晚年

(1648~1669)1656年,伦勃朗被迫宣布处于变相的破产状态。以后两年,房子和动产均被拍卖。他的油画买主不多,可是宗教题材蚀刻画却销路甚广,其中有一幅俗称《100荷币版画》(约1649),即是由于买价高而获得这一名称的。1660年,他迁居阿姆斯特丹犹太人区域附近的一座小屋。同年,他充当妻子与儿子开设的一家美术公司的雇员,因为这样才能免于受到债主们进一步的逼债。次年,他受托绘成历史画《西菲利斯的密谋》。西菲利斯于公元69年发动过反抗罗马暴政的起义,是荷兰远古的民族英雄。此画为荷兰历史画中最有纪念碑式气派的杰作,但由于某种至今尚未弄清的原因,它遭受了从市政厅墙上取下的厄运,如今只留下了其中的一块残片。1662年,他绘成《呢商同业公会理事》。1663年,他的家庭遭到不幸,但是一系列折磨并未摧毁倔强的老人,他在去世前还绘出了一批名画,包括《浪子回头》、《扫罗与大卫》等

影响

伦勃朗一生留下600多幅油画和2000多幅素描,几乎画了100多幅自画像,而且几乎他所有的家人都在他的画中出现过。

伦勃朗对光的使用给人的印象更深。如同他谨慎地使用亮色一样,他也独到地运用明暗。他自由地戏剧性地处理复杂画中的明暗光线,他利用光线来强化画中的主要部分,也让暗部去弱化和消融次要的因素。他这种魔术般的明暗处理构成了他的情节性绘画中强烈的戏剧性色彩,也形成了伦勃朗绘画的重要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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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7 19:1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