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律师是这样做成的 |
释义 | 图书信息作 者: 韩冰 著 丛 书 名:律师之道系列丛书出 版 社: 法律出版社 ISBN:9787503685699 出版时间:2008-09-01 版 次:1 页 数:281 装 帧:平装开 本:16开所属分类:图书 > 法律 > 法律实务 编辑推荐《律师是这样做成的》(The Course to be a Lawyer)既可以被认为是一本可读性很强的案例故事书,也可以被视为是一本专业性颇丰的案例分析书。更重要的是,《律师是这样做成的》还是一本罕见而实用的案例教学书。 ·查看全部>> ·《蔡康永的说话之道》58折抢购 >>·独唱团(韩寒主编,绝版热卖) >> 作者简介《律师是这样做成的》的作者---韩冰律师! 韩冰律师,中国律师界在CCTV《焦点访谈》出镜第一人,北京市汉卓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法学硕士研究生,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博士研究生。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客座教授,国际注册财务管理师(财务战略方向),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研究会理事,北京市法学会环境法研究会理事。 韩冰律师自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开始从事法律工作。1987年起在北京市经济律师事务所执业,1992年起担任经济律师事务所金融投资法律事务部主任。1999年发起设立北京市汉卓律师事务所。 韩冰律师曾入围“中国十大律师名人”,曾被评为“中国现代服务业十佳优质服务律师”、“最佳私募股权金融律师”、“护航中小企业发展全国优秀律师”、“优秀律师事务所主任”。 韩冰律师先后为中国录音录像出版总公司、中国国际图书进出口总公司、中国国际航空公司、中国航天汽车工业总公司、伊利实业集团公司、《人民政协报》、《新华社·每日电讯》、中央电视台《社会经纬》栏目、《法制日报》影视中心、国资委商业服务中心、青年电影制片厂等近百家国内大中型企业和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韩冰律师多次受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航空航天大学等高等学府之邀发表专题演讲。 内容简介《律师是这样做成的》收录了韩冰律师20年律师生涯中的经典案例,其中既有职务犯罪、商事犯罪与暴力犯罪的普通刑事辩护案例,也有鲜为人知的刑事代理案例,还有一些暂时难以归类的特殊刑事辩护案例。在这些形形色色的案例中,我们读到了一个律师运用法律的智慧使当事人利益达到最大化的成功喜悦,读到了一个律师利用专业的技巧化解当事人困惑乃至化解社会矛盾的成就感受,读到了一个律师采用自己既定方案、沿着自己既定目标前行却又因某些司法人员和司法机关的傲慢与偏见而前功尽弃的职业忧虑。这是一个律师用心换来的喜悦、用力追求得到的回报、用笔写成的忧虑与思考。 《律师是这样做成的(1)》目录No.01 “打造”的“贪官” 用这种方式可以打造出任何需要的罪犯 No.02 福兮祸之所伏 这是给一个群体敲响的警钟 No.03 说你是你就是 司法专横若不遏制,这样的闹剧还会不断上演 No.04 只为维护诉讼语言的权利 司法不仅需要公正,更需要文明 No.05 火眼识孤证 这样的孤证定案在司法中司空见惯 No.06 何等昂贵的替人“买单” 有多少错误是司法自愿背负的 No.07 愈困弥坚,刑辩律师的品质 辩护律师,是最容易也是最难的职业 No.08 刑事审判过于承受之重:社会道德诉求 以法律的名义并非就符合正义 No.09“这里,不是律师表现自己的地方!” 不尊人者难有自尊 No.10 律师除了智慧,还需要什么 从尸体上摸来的赔偿 No.11 偏轨的双轨追诉机制 被害人在偏失的国家公权力面前也很无奈 No.12 司法鉴定的尴尬 科学的谎言令司法蒙羞 No.13 诱惑侦查与引诱犯罪 诱惑可以引发多种不同的罪恶 《律师是这样做成的(2)》目录NO.01 “红帽子”不是好戴的——有时候司法的悲哀不在于司法本身 NO.02 白领获罪的一个司法陷阱——灰色可以覆盖一切光鲜亮丽 NO.03 “交易”而来的正义——还有多少无法言说的因素会导致司法腐败 NO.04 一个“诈”字两重天——法律的模糊可以让人变成鬼 NO.05 法为什么不可以容情——激情犯罪何时进入立法的视野 NO.06 拷问良知——任何人都应该记住:“人做事、天看到” NO.07 “难道人是被空气撞死的吗”——司法的进步可以从个案开始 NO.08 “总量控制”是政府假设的——中国《行政许可法》第一案 NO.09 “暴力讨债”是合法的?——自力敕济的合法边界 NO.10 命悬一念——游离在故意与过失之间 N0.11 由一截胶带所构建的法律事实——律师辩护的一项基本功 NO.12 当司法面对群体事件——司法如何正确判决因群体上访而引发的犯罪 精彩书摘No.01 “打造”的“贪官” 用这种方式可以打造出任何需要的罪犯 一、初闻案件 时下中国的贪官到底有多少,也许是一个永远无法准确统计的数据。几年前流行这样一个段子:把所有的干部都枪毙了,肯定有冤假错案;如果隔一夺枪毙一个,就肯定有漏网的。有的官员因贪而受刑我并不感到意外,然而当我听到黄强因为涉嫌受贿被抓,还是有震惊之感。当我跟黄强认识算得上是“不打不相识”。 因为一个民事案件,我作为原告代理人,黄强作为被告法定代表人而出庭应诉。当案件审理进展到一定程度之后,被告方面似乎意识到案件的结局对其不利,于是提出调解,我表示同意。在接下来的几次调解接触中,我发现黄强不像我见过的其他官员,最明显不过的是他身上全无官气,更没有某些官员的匪气。虽说黄强不是级别很高的干部,但在一个地市级工商局开办的企业担任“一把手”,至少在当地是耀眼的人物。后来我了解到,他是50年代毕业的大学生,在西北工作了很多年,后来回到江南出生地。他不抽烟不喝酒,不打麻将、不跳舞,总之,很多官员、商贾都有的嗜好他没有。 案件调解了结后,我再没到过那个城市。作为案件原、被告双方,除了案件问题之外,彼此虽然没有更多的接触,事后亦鲜有联系,但还是彼此能够感觉到对方的存在。 我听说黄强被抓,案子已经到一审期间了。 黄强原来的一个下属、也参与过那个民事诉讼案工作的小潘突然打电话来,问我是否听说了黄强的事情,我说什么也没有听说。他说,新年第三天,反贪局的三个人将黄强从家里带走了。黄强妻子问把人带到什么地方去了,来人也没有答她,只是一句“有问题要谈”。后来多方打听才知道人被关押在一个酒店的房间里,前后关了六七天,在拘留和逮捕之后也没有通知家人。家人好长时间也不知道他被关在什么地方,也不知道因为什么被关。这期间,黄强的妻子也被关过两天,反贪局要她承认黄强把受贿款交给她了,她坚持说没有。反贪局的就不让她吃饭,不让睡觉,不许上厕所,就这样折磨了她两天两夜,但她还是没说。在黄强被拘留期间,反贪局始终不允许律师跟他会见,直到逮捕之后律师才第一次见到黄强。…… 名家点评刘桂明(原《中国律师》杂志主编,现《民主与法制》杂志主编): 大凡做律师的,无论你是做业务还是做管理,不论你是做诉讼业务还是做非诉讼业务,不管你是做刑事辩护还是民商事代理,你都永远无法对案例不闻不问、不理不睬。 可以说,案例是法律人最专业的语言,是法律人成长的见证,是法律人成功的写照。尤其是刑事辩护案例,更是如此,且更有阅读兴趣与研究价值。 韩冰律师撰写的这部书,正是一部这样的案例集。但是,它又不是一部一般而平常的刑事辩护案例集(当然也包括刑事代理案例)。 一般的案例集,可能情节动人、细节感人,但难免缺乏深度,也不够高度,只是不同程度地满足了部分人的猎奇欲望与好奇心理。 平常的案例集,可能条理清晰,思路清楚。“案情简介”、“判决结果”与“结论分析”三者组成的“三段论”,难免老套,甚至俗套,既有些古板,也有些呆板。 在我看来,前者可以被称为案例故事书,后者则可以被称为案例分析书。应当说,上述那样定位、类似风格的书,目前在市面上并不少见。甚至可以说,在各大法律书店随处可见,俯拾即是。 而本书既可以被认为是一本可读性很强的案例故事书,也可以被视为是一本专业性颇丰的案例分析书。更重要的是,本书还是一本罕见而实用的案例教学书。 案例教学书,实际上就是法律院校进行案例教学的“案例课本”。案例教学法是一种于17至18世纪发源于英国剑桥法学院的教学方式,即按照法学的各个主要专业领域,把历史上最有代表意义的著名诉讼案例汇编成“案例课本”。要求学生在上课之前必须预先阅读指定的案例,并在课堂上分成法官、检察官和辩护律师三方,进行模拟法庭辩论,以加深理解和提高诉讼技巧。有关专家认为,就其性质而言,这种案例教学法旨在对灵活细致的辩论方法学进行训练,而不仅仅是讲授有关法律条文方面的知识。 然而,这样有价值、有技巧、有智慧的案例教学书,在我们的校园里、在我们的书架上、在我们的案头边,实在是太少太少。 从这个意义上说,有心对自己执业20年的律师生涯进行一番小结的韩冰律师,却在不经意间做了一件让同行应该感谢、让社会必然感动的好事和实事。 本书收录了韩冰律师20年律师生涯中最为经典的案例,其中既有职务犯罪、商事犯罪与暴力犯罪的普通刑事辩护案例,也有鲜为人知的刑事代理案例,还有一些暂时难以归类的特殊刑事辩护案例。在这些形形色色的案例中,我们读到了一个律师运用法律的智慧使当事人利益达到最大化的成功喜悦,读到了一个律师利用专业的技巧化解当事人困惑乃至化解社会矛盾的成就感受,读到了一个律师采用自己既定方案、沿着自己既定目标前行却又因某些司法人员和司法机关的傲慢与偏见而前功尽弃的职业忧虑。 这是一个律师用心换来的喜悦、用力追求得到的回报、用笔写成的忧虑与思考。 于是,忧虑与思考就自然而然地成为了本书写作的主色调。 在这个主色调背景下,结合本书的体例、写法乃至风格,我们可以看出,本书是一本达到了理论高度、写出了专业深度、表现了职业风度的案例教学书。 从体例上来看,本书有一个值得关注、值得提倡的创新,那就是其理论高度。我们注意到,在每个案例的开头有一个“题注”。其实,这个“题注”正是每个案例的点睛之笔。它犹如一篇论文的“关键词”,是这个案例内容的高度概括;也如一篇美文的“潜台词”,告知我们如何理解这个案例;更如一个故事的“解说词”,将一个普通的案例解读到了一个理论高度。可以说,言简意赅,要言不烦,字字珠玑,行行至理。例如,《诱惑侦查与引诱犯罪》一文的“题注”说:“人一方面受着本能的支配,像动物一样做事情;一方面又受人类建立起的庞大社会行为规范的约束,理智地安排个人行为。每个人的本能和理智都在不断地冲突着,冲突到一定程度就会违法犯罪。因此,‘犯罪行为是个别的,但是犯罪心理是人类所共有的’,从这个意义上说,你我都是潜在的犯罪者;当诱惑的强度足够大时,你我都可能成为现实的犯罪者。”于是,他由此案开始探索研究“诱惑侦查”(也称“警察圈套”)的起源、特点、分类及其辩护方法。更有意思的是,他在办完本案后,还专门将自己的研究成果整理成文,发表在公开报刊上。这从一个侧面说明了一个优秀的律师,不仅要会办案,而且还要善于跳出案外,分析办案中的得失,研究办案中的是非,从而有效地总结经验、完善自我。 从写法上看,本书与其他有关同类图书相比,有一个明显的不同,那就是专业深度。有些书是叙而不议,有些书是议而不论,还有些书是论而不当。但这本书是既有夹叙夹议,也有议而再论,再有论之则当。按照先有“题注”,后有“引子”,再有“案情”,最后是聚“焦点”、找“特点”、解“疑点”的写作模式,本书将可读性与专业性进行了有机的结合。例如,在《偏轨的双轨追诉机制》一文中,他叙述了一个意外“家庭悲剧”的案情,分析了一个“是否正当防卫”的焦点,研究了一个关于“私力救济”的问题,提出了一个“是否故意杀人”的疑点,最后,提出了一个“对维护被害人诉讼权利的思考”。可见,一个优秀的律师既要会办案,也要会抓住案例中的重点,找准案例中的特点,明确案例中的焦点,最后化解案例中的疑点。 从风格上看,本书是一本读起来感人、看起来实用、用起来顺手的书。因为作者在字里行间完美地表现了一种作为一个法律人应有的职业风度。不仅如此,在本书中,我们任何一个读者,还可以从中各取所需、需有所学、学有所用。如果需要了解办案技巧,你可以重点看看《火眼识孤证》一案;如果需要学习辩护知识,你可以特别读读《何等昂贵的替人“买单”》;如果需要临摹质证本领,你可以留心找找《司法鉴定的尴尬》一案;如果需要关心律师价值,你可以仔细学习《愈困弥坚,刑辩律师的品质》一案;如果需要感受律师智慧,你可以打开《律师除了智慧,还需要什么》一案;如果需要体验律师风度,你可以翻开《刑事审判过于承受之重:社会道德诉求》一案……在本书中,一个优秀律师的职业风度,既表现在对同为法律人的法官、检察官的敬意,也表现在对书中案例的收录和选择。看得出,本书提供的案例未必都是胜诉但也未必不能胜诉的案例。所以,一个优秀的律师,既要能够最大限度地追求胜诉,也要能够理性客观地对待败诉。 不管是当事人还是律师,谁都希望永远胜诉,谁都希望永远不会败诉。显然,这是不可能的。且不说公允而略有偏见的法官、检察官是否答应,就是案例所系的证据和事实也未必都能答应。在我们国家,既没有律师制度的传统,也没有律师制度的文化。几千年来,许许多多的中国人尤其是达官显贵,从来就不喜欢辩论、不喜欢公开辩论、不喜欢以一种异议的方式进行公开辩论。于是,律师常常被认为是“添麻烦者”、被视为“掏乱者”、被当成“为坏人说话的人”。在这样的环境中,在这样的背景下,律师的表现时间很有限,律师的辩护空间更有限。以至于一位法官(指“轰动京师的绑架名人案”中的主审法官)法槌一拍,指着律师说:“这里,不是律师表现自己的地方!”无奈,作者常常在引用专家的论述之后、在论证案情的关键之余、在叙述辩护的高潮之时,却突然文锋一转,欲言又止,搁笔长叹……这是一种忧虑,也是一种不安。这种忧虑与不安就这样带给了我们无尽的思考。 诚如作者在《“这里,不是律师表现自己的地方!”》一文“题注”中所言:“刑事辩护,向来被认为是历练、展示律师水平和风采的最精彩方式,刑事诉讼审判方式改革所确立的‘控辩式审判’,在制度上对辩护律师的角色和地位作了进一步提升,为律师辩护才能的展示提供了全新的舞台。然而……”刑事辩护的现实之难、之险、之苦、之累,是许多律师同行的共识。尽管如此,建构法治国家的使命还是需要律师不断地以自己的努力与耐力,不断地为刑事辩护争取时间,不断地为辩护权利争取空间。简言之,就是要不断地为权利而斗争,为当事人权利最大化而斗争,为那些被《“打造”的“贪官”》、为那些《说你是你就是》的无助者和为那些《福兮祸之所伏》的受害人去争取权利、追求正义。 我国律师制度恢复重建的时间只有不到30年。所以,中国律师的路还很长,中国刑事辩护律师的路则更长,中国致力于从事刑事辩护业务的律师的路则长之又长。 在一个案件中,精疲力竭的当事人可能会放弃,但律师不能放弃;在一个追求法治的社会里,无能为力的其他人可能会放弃,但律师永远不能放弃。这是社会正义对律师的要求,更是人类正义对律师的要求。只有律师,只有将正义视为生命、将法律视为信仰、将智慧视为力量的律师将永远坚持下去。 不抛弃,不放弃,将辩护进行到底,既是律师的品质,更是律师的追求。 这一切正是韩冰律师以他精心选择的案例告诉我们的一个道理:坚持到底,坚守阵地,为正义呐喊,为权利鼓呼。 作为律师,我们要做法律的奴隶,但不能做金钱的奴隶。作为法治国家的建构者、作为和谐社会的参与者、作为法律服务的实践者,我们要用专业的技巧去服务一切需要帮助的人,用法律的智慧去帮助那些孤立无援、身陷绝境的人,用职业的品质去打动那些对律师制度不理解、对律师工作不清楚、对律师意见不明白的人。本书作者韩冰律师正是这样以自己的一案一讼、一言一行而努力着、实践着、前行着。 在我看来,好律师就是这样一天又一天地做成的。 是以为序。 刘桂明 2008年元月 读者好评整体来说,本书还是不错的。至少在书中描述了许多现实中存在的司法系统方面的问题,这是值得每个法律工作者去思考的。尤其是让那些涉世不深的想加入到律师队伍中的年青人,看到了社会持别是中国司法界真实的一面。 ——读者7624 看完本书的感觉是作者是用心来完成本书的写作、以良知来作执业律师,以忧心而复杂的心情来思考中国现今的法治状况。看后定有所收获,尤其是准备从事刑事方面的初入本行业的执业律师。难得的好书,值得一买一看的好书! ——网读者hubin 收到后,花了几天时间好好的读了一遍,对实务操作有帮助,对新入门的律师来说是不错的指导书。 ——卓越网读者156399281 该书的名字可能比他的内容逊色。但书写的很真切也很有实用性。对于执业不久的律师是一个很好的参考教材。有价值的书。感谢韩律师。 ——卓越网读者liuzheng 韩老师,您的书让我真切感受到了您作为一名资深律师所具有的智慧、专业深度、执业风度,还有除此之外的一些只可意会的特质。您和您的书让我知道了除课本之外,想成为律师所应该知道的知识。所以我对您的称呼改为了——“老师”。 ——读者贾尧 一个涉世未深的法律新人,在进军之前拜读了你的《律师是这样做成的》,深受启发,从辩护律师的角度,将曲折复杂、扑朔迷离的案件在你的手上抽丝剥茧而变得柳暗花明!从一个法律人的角度,思索现在司法体制存在的种种诟病,有时让律师感到如此的无奈与无助 但必须经过一个个像韩律师这样有思想的法律人的努力才有司法的明天! ——网友jokenew2 正在认真仔细地拜读大作,受益匪浅!这个年头,能看到这样一本有价值的书籍,实在是幸福!向韩大律师致敬,真诚地 ——娄秋琴律师 尊敬的韩律师,您的书我早就买了。拜读之后,深表敬佩,我是一名年轻的律师,决定毕生以您做榜样,做一个真正的律师 ——冯玉平律师 半个月时间把您的书粗略读了一遍,韩律师算得上是真正的律师。敬佩之余,更多的是感叹和痛心。 ——张巧娥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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