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您要查询的百科知识:

 

词条 录囚
释义

录囚

皇帝和各级官吏定期或不定期巡视监狱,对在押犯的情况进行审录,以防止冤狱和淹狱,监督监狱管理的执行司法制度。是中国古代监狱史和司法制度史上的一项重要制度。又称虑囚。西周时期就有司法官吏每年仲春三月省视监狱的制度。西汉王朝建立以后,鉴于秦朝法峻刑残,囹圄成市而激起人民反抗的历史教训,吸取儒家的慎罚思想,对司法制度多有改革,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录囚制度,但当时仅限于州郡刺史太守定期巡视所部狱囚。

皇帝亲录囚徒

盛起于东汉,并为历代王朝所重视,从而使录囚制度成为朝廷监督全国司法状况的重要手段。唐代,录囚制度有所发展并趋于完备,皇帝亲录囚徒成为不废之常典,录囚已成为地方长官和狱官的重要职责和实行赦宥的固定制度。明清两代盛行会官审录之制,皇帝一般不再亲录囚徒。如明代每五年命司礼太监会同三法司堂上官,于大理寺审录囚徒,称为大审。会官审录在司法制度史上是审判、复核制度在中国古代社会晚期的重要表现形式,但它与录囚的性质、任务大体相同,是录囚制度发展演变的结果。有的朝代还采取录囚的形式释放大批囚犯。

~~~~~~~~~~~~~~

对后世司法的影响

所谓“录囚”,是指上级司法机关对在押囚犯的复核审录,以检查下级司法机关对案件的审理是否有失公正,并纠正冤假错案。汉代录囚有皇帝录囚、刺史录囚及郡守录囚。关于皇帝录囚,此事始于东汉明帝时期。刺史录囚,指朝廷派往地方的刺史从事录囚活动,以平反冤狱。刺史之制始于汉武帝时,按规定,刺史于每年秋冬季节到郡国巡察,成为“行部”。刺史行部的主要任务是“省察治状”,这当然包括审核狱讼情况,东汉时仍沿袭此制。总而言之,两汉时期,通过皇帝、刺史及郡守的录囚活动,使一些冤假错案得到了平反,也有利于提高地方司法官明法慎刑的自觉性,从而使当时的司法状况得到一定程度的改良,并对后世司法实践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

录囚

创设于汉代,指皇帝、刺史、郡酋守,审录在押的囚犯,检查下级机关的缉捕审判是否合法、是否有差错,以便及时平反冤案、及时审决案件的制度。

随便看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

 

Copyright © 2004-2023 Cnenc.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7 3:0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