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娄底市公路管理局 |
释义 | 机构简介娄底市公路管理局是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正处级事业单位。负责全市国有公路的建设、养护、路政管理和超限超载治理等工作。下辖娄涟公路管理所(事业正科)、公路沥青油场(事业正科)、娄星区公路局(事业正科)、涟源市公路局(事业正科)、双峰县公路局(事业正科)、冷水江市公路局(事业正科)、新化县公路局(事业正科)、良溪超限超载检测站(事业正科)、和家超限超载检测站(事业正科)等9个二级单位。全市公路系统共有职工1575人,养护公路里程1012.148公里。该局党委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工作方针,以公路建设、公路养护、路政管理和治理超限超载违法车辆为工作中心,在全市范围内初步形成了“畅、安、舒、美”的公路交通环境。先后荣获全省公路养护目标管理第三名、工程目标管理全省第二名、第三名、路政管理全省第三名及省、市文明机关、精神文明建设优胜单位、治安模范单位、园林式单位、十佳领导班子、先进领导班子等称号。 基本信息地址:娄底市乐坪西街3号 邮编:417000 党委书记、局长:童成功 纪检书记:周武星 副 局长:王爱光 周新辉 曾晚生 吴术根 工会主席:刘登章 总工程师:刘文伟 办公室主任:刘少良 主要职责根据中共娄底市委、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娄底市党政群机构设置的通知》(娄发[2001]16号)和《关于印发<娄底市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娄发[2001]19号)精神,设置娄底市公路管理局。市公路管理局负责全市国养公路建设、养护、管理、车辆通行费征收等工作的正处级事业机构,归口市交通局管理。 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公路法》和国家有关公路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负责制定全市国养公路管理规章制度。 (二)负责编制全市国养公路建设、养护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的建议书,负责审批国养公路大中修、新改建工程项目的预算决算,督促检查工程进度和质量,组织交、竣工验收,负责国养公路正常养护管理。 (三)负责贯彻执行公路会计制定和汇编全市国养公路财务报表,检查指导全市公路系统的财务日常工作,并按计划做好请款、贷款和拔款工作,负责全局内部财务审计管理 (四)承担全市公路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 (五)根据市交通主管部门授权,按照《公路法》和《公路管理》实施路政,维护公路产权,规范、审批公路两侧各种构造物和广告宣传等设施,管理在公路上行驶车辆的超限运输工作。 (六)负责推广使用公路科技新成果、新工艺,负责全市公路建设工程的质量检测工作。 (七)负责全市普通公路桥梁车辆通行费收费站的设立和通行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市公路系统国有资产管理、机械设备的管理工作。 (九)根据管理权限,负责全市公路系统各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共青团工作,负责全市公路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会工作,负责审核全市公路系统的人员编制和劳资人事工作,负责全市公路系统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十)承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市公路管理局设10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围绕全局性工作,了解掌握本系统公路建、管、养征工作情况,调查研究,收集整理及时传递信息,负责全局性计划、总结、会议报告的起草,处理日常办公事务,管理文书档案,督办政令实施,协调内部各方工作关系,并负责对外工作联系。 (二)行政科 负责各项会议接待工作,负责机关小车管理、水电管理、房屋管理及维修、门面租赁管理,负责机关办公、生活、福利用品及水电器材、部分基建材料的采购工作,负责院内园林绿化和院内防火防盗及治安保卫工作。 (三)路政法制科 根据上级有关法规和要求,制定全市公路系统路政、法制工作计划,检查、指导、实施、总结市公路系统路政、法制工作,宣传贯彻《公路法》和国家其他法律法规并组织实施全局普法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维护路产路权,审批公路两侧各种构造物和广告宣传等设施,管理在公路上行驶车辆的超限运输工作。 (四)养路科 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公路养护的政策和指示,运用《公路养护技术规范》指导全市公路养护工作,编制建、管、养年度计划和路况目标,审定道班房建设工程、水毁工程和公路GBM工程的设计施工方案并批复工程预算,负责公路行业统计工作和科技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公路养护目标管理考核工作。 (五)工程科 负责全市国养公路建设的中长期规划编制工作,运用部颁有关公路工程设计、施工、验收的规范、规定和规程,指导全市公路工程的建设工作,审定年度计划安排的公路新改建、大中修、基建工程设计方案并批复工程预算,负责公路工程项目的进度和质量管理,组织或参与公路工程的交、竣工验收工作。 (七)机料安全科 负责拟定全市公路系统建设、养路机械设备的长无远和年度计划,负责机械设备的技术管理和建、养路机械台班定额的制定,做好机械产权管理和报废审批工作,负责全市公路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 (八)人事科(加挂离退休人员管理科学牌子) 按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干部职工的考察、任免、调配、奖惩工作,负责全市公路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聘的工作,做好年度考核评比工作和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抓好思想政治工作和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制定年度学习、教育计划及培训计划,做好政策性进人的安置工作,负责审定全市公路系统人员编制并做好劳动工资、福利、保险等工作,制定年度离退休人员工作计划,并负责检查落实,做好局机关的离退休人员工作,制定共青团工作计划,指导全市系统的青年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工作。 (九)财务科 负责贯彻执行公路会计制度和汇编公路财务报表及年度资金使用计划,并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办理请款、拔款、贷款手续和检查督查年度投资的计划执行情况,参与审查公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和立项评估工作,参与经营决策,搞好财务监督并指导财会业务工作,确定专人负责全市公路系统财务收支及经济效益的审计监督和内部财务审计,参与经济活动分析。 (十)中心试验室(加挂娄底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试验检测中心的牌子) 贯彻执行交通部颁发的有关公路工程试验规程并指导公路工程试验工作,负责全市交通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作,为工程施工提供准确的试验资料,为质量评定提供准确依据,参与公路工程竣工验收,搞好试验室的日常管理工作,利用现有设备,积极对外提供有偿服务。 娄底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试验检测中心其行政由市公路局领导,业务由市公路局与市交通局质监站双重领导。 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市公路局机关定事业编制65名(含2名机关后勤服务编制)。其中党委书记局长1名,副书记1名,副局长3名,纪委书记1名,总工程师(副处级)1名,工会主席(副处级)1名,正副科级领导职数24名。 所需人员经费仍维持原渠道不变。 其他事项(一)娄底市公路沥青油场,为正科级事业单位,定编45名,其中场长1名,副场长2名,所需人员经费维持原渠道不变。 (二)娄底市公路勘察设计院(加挂市工程质量监理站牌子) 为正科级事业单位,定编16人,其中院长1名,副院长2名,实行企业管理,所需人员经费自筹。 (三)县(市、区)公路管理局,为正科级事业单位,共定事业编制1228名,其中机关定编132人(领导职数为28人),其经费渠道、职责不变。 新化县公路管理局机关管理人员30人,其中领导职数6人。 涟源市公路管理局机关管理人员30人,其中领导职数6人。 双峰县公路管理局机关管理人员30人,其中领导职数6人。 冷水江市公路管理局机关管理人员21人,其中领导职数5人。 娄星区公路管理局机关管理人员21人,其中领导职数5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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