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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陇南社火
释义

社火是一种古老的民间民俗文化现象,从汉代的灯节逐渐演化至今,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了。南宋诗人范成大(1126~1193)在《上元纪吴中节物俳谐体三十二韵》中有“轻薄行歌过,颠狂社舞呈”的诗句。对此,他解释说:“民间鼓乐谓之社火,不可悉记,大抵以滑稽取笑。”后来,清人李斗在《扬州画舫录·卷九》中也说:“立春前一日,太守迎春于城东蕃厘观,令官妓扮社火:春梦婆 一,春姐二,春吏一,皂隶二,春官一。”

社火流传之久之广众所周知,由于它缘自于最根本需求,民间群众自我表演自我欣赏、自我娱乐、自我陶醉,因此在我国各地尤其是在农村广为流行。人们通过它来表达欢乐、恭贺、喜庆、热闹的气氛。可以说社火的发展既是经济文化的一种反映,也是政治经济的一种表现,它和社会的进步和发展紧密的联糸在一起。随着人们的生活环境的变化和社会的进步发展,过去单一的生活早已成为历史,人们复杂的意识形态使社火活动也开始复杂起来,内容和形式上更加丰富,由于地域民俗民情的不同,各地的社火都具有非常浓郁的地方特色。

陇南社火的起源,主要源自于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花灯戏和高山剧,已有千百年的历史了。

陇南的社火,通常从每年农历的正月初六开始,一直要闹到正月十六日结束。过去传统社火队,是由一个村子或几户推出的组织的龙灯、掌灯、锣鼓、高跷、小跷、旱船、狮子、秧歌等就地或串村、串户表演,而今,其规模越来大,渐渐地扩大到联合形式的几百人乃至几千人,几十个品种的长龙社火队,而且越来越讲究声势和气魄,雄赳赳气昂昂,场面震天动地,吸引和召唤力越来越大。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陇南社火,正在传统的基础上开始孕育萌生展示生产、炫耀生活的文化艺术大集会和大比赛,其目的性有乐有教有意愿。结合现代生产中心任务,一些新型社火歌舞说唱节目和生产广告节目更是难以统计清楚。而且,群众把一些音乐、书画、生产等活动也夹在社火队伍之中,结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像彩车、彩塑、剪纸、人物造型、发明创造、科学展望、体育健美、民乐、管弦乐队等等,都给染上浓浓的民间艺术色彩,和传统节日相映生辉,远远冲破了传统社会范围,这也恰恰适应了人们精神生活上需要,达到了人们闹社火的目的。

值得特别一提的是,社火本是群众自发地进行的一种集体活动,没有严格的条律,按照自我意识进行的以愉悦为目的社会团体活动。任何的民间艺术形式都可以借鉴利用,任何能够表达他们感情的艺术他们都可以表现,这就为社火活动开辟了无限广阔天地。近几年来,陇南地区社火遍地兴起,各农村乡镇、教育糸统、农牧糸统、厂矿企业,一组织就是几万人的社火队,浩浩荡荡进城区,观众人次高达数百万,而且陇南群众已形成了一种观念,过年不闹社火就不像过年的样子,可见社火在民众的印象有多深、多广、多大。

当然社火的价值实质并不完全在于这个表面形态,且通过这种表面形态,从表演的内容上,陇南的社火集情与技艺为一体,既有细腻的情趣表演,又有高超的技巧表演,使人看后回味无穷。就音乐特点而言,陇南社火一般是以动作为主,音乐为副,音乐始终为动作服务。如音乐节奏的快慢,要遵从于动作的需要,不同的动作需奏出不同的节奏,音乐唱段上,曲调上多吸收当地民歌,个别还运用现代的西洋乐,经过多年流传,在当地风格民情的影响下,再经艺人的加工,就成为别具一格的歌调,词的内容大多以吉祥,喜庆为主,加以劝善、行好,边演边唱,使社火气氛更加丰富多彩。

陇南社火,种类繁多,花样齐全,下面就简单介绍高跷、龙灯、狮子舞、威风锣鼓几种表演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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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4 3: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