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刘艳芳 |
释义 | 1.刘艳芳,女,博士,武汉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教授、博导,湖北省武汉市人,1959年8月生。曾任原武汉测绘科技大学教务处长、校长助理、武汉大学教务部副部长、武汉大学网络教育学院院长等职。主要从事区域规划和经济地理研究及地理信息应用工程研究;1982在武汉测绘科技大学地图学专业本科毕业,1984年中山大学地理与遥感专业获得硕士学位,2003年于武汉大学地理信息系统专业获博士学位;1985.1-1995.9在武汉测绘科技大学任助教、讲师和副教授。1995年10月破格晋升为教授。期间于1987~1988年在荷兰进修城市规划,1987~1988年在荷兰进修城市规划。 在国内外各级期刊上发表了相关学术论文50多篇,代表性论文包括“基于生态绿当量的土地利用结构优化模型”和“多尺度耕地供需动态平衡模式研究”等;出版了《城市环境分析》和国家十一.五规划教材《经济地理学—原理、方法与应用》两本著作,主持和参与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及相关应用工程项目20多项,并有多项成果获得国家和省部级奖励。 2.刘艳芳 女,1944年4月生,重庆人,初中文化,武汉市汉阳区琴断口街十里铺一居委会主任。1965~1972年在汉阳区永丰供销社工作;1972~1987年在汉阳区十里销供销社工作;1987~1991年在武钢汉阳钢厂工作;1991年至今在汉阳区琴断口街十里铺一居委会工作。1992~1997年当选为武汉市汉阳区第十届人大代表;1997年至今当选为武汉市汉阳区第十一届人大代表。自参加工作以来,历年均被所在单位评为先进生产者;自参加居委会工作以来,连年被街道评为先进居委会干部。曾荣获武汉市优秀居委会干部、汉阳区优秀人大代表等称号。在任汉阳区第十届人大代表期间,提出一项议案,并得到采纳和实施,深受群众好评。 3.刘艳芳 女,汉族,1963年6月生,黑龙江泰来人,无党派,1984年8月参加工作,黑龙江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大学毕业,经济师。现任齐齐哈尔市政协副主席。 1981年09月-1984年08月 牡丹江农业学校农经专业学生 1984年08月-1986年06月 泰来县塔子城镇经管站干部 1986年06月-1996年04月 泰来县农经管理总站干部、股长、副站长 (1990年09月-1994年01月 齐齐哈尔市职工业余大学专科财会专业学习) 1996年04月-1998年12月 泰来县农经管理总站副站长(副科级) 1998年12月-1999年09月 泰来县农经管理总站站长 1999年09月-2001年02月 泰来县农经管理总站站长(正科级) (1998年03月-2001年01月 黑龙江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函授本科学习) 2001年02月-2002年06月 泰来县政协副主席兼县农经管理总站站长 2002年06月-2008年12月 泰来县副县长 2008年12月-2009年02月 齐齐哈尔市政协副秘书长 2009年02月-2011年07月 齐齐哈尔市政协副秘书长、市工商联副主席 2011年07月-2011年12月 齐齐哈尔市政协副秘书长 2011年12月-2012年01月 齐齐哈尔市政协副主席候选人 2012年01月- 齐齐哈尔市政协副主席 4.刘艳芳 ,女,出生于1963年 ,硕士生导师,副教授 教育及工作经历: 1987年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 1987年至1996年从事专职律师工作; 1996年至今于安徽大学法学院从事教学工作,2005年获安徽大学法律史硕士学位。 研究方向与主讲课程: 主要研究方向: 1. 民事诉讼法 2. 律师法学 3. 仲裁法、调解法 招生专业名称:法学--诉讼法 在研项目: 2006年教育厅项目《我国人民调解制度的现代化改造研究》 2008年民政部项目《公平发展与公共治理》之分项目《社会组织执法能力建设研究》 近五年发表的主要学术论文: 1、《我国现代人民调解制度的建构基础研究》,载《安徽农业大学学报》2005年第6期; 2、《我国古代调解制度解析》,载《安徽大学学报》(社科版)2006年第2期; 3、《调解、和谐、美――文化视野中的调解制度之构建》,载《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年第4期; 4、《法院附设调解制度与法院调解制度之比较》,载《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年第2期; 5、《论我国法律硕士的职业化教育改革》,载安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1月第1期; 6、《论我国人民调解制度的改造》,载《安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6期; 7、《论人民调解的法制意义及效力重构》,载《安徽大学法律评论》2009年第1期等。 参与撰写专著及教材多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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