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刘行本进谏 |
释义 | 拼音:liǘ xíng běn jìn jìan 原文:隋主尝怒①一郎②,于殿前笞(chī)③之。谏议大夫刘行本进曰:“此人素清,其过又小,愿少④宽之。”帝不顾⑤。行本于是⑥正当帝前曰:“陛下不以臣不肖,置⑦臣左右,臣言若是,陛下安得⑧不听;若非,当致之于理。岂得轻臣而不顾也?”因置笏(hù)⑨于地而退。帝敛容谢⑩之。遂原所笞者。 译文:隋朝皇帝曾经责备一位官员,在大殿之上鞭打他。谏议大夫刘行本上奏说:“这个人一向清廉,这次他的过失又很小,希望稍微宽恕他一点。”皇帝不理睬。刘行本在这个时候站在皇帝面前说:“陛下您不嫌弃我无能,把我放在您身边,我说得如果对,陛下您怎么能不听,如果是错的,应当到大理寺处置我。怎么能轻视我不看我一眼呢?”随即把笏板扔在地上然后退下。皇帝收敛了怒容向他道歉,随后原谅了所鞭打的人。 注解:1.怒:责备 2.一郎:一位官员。 3.笞:用竹板打。 4.少:稍微。 5.顾:理睬。 6.于是:在这个时候。 7.置:放。 8.安得:怎么能。 9.笏:笏板,古代官员上朝时捧在面前,用于记录向皇上上奏的内容。 10.谢:道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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