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刘松藩 |
释义 | 刘松藩(1931年12月3日-),台湾省台中县大甲镇人,台湾地区第九任(第一届)、第二、第三届“立法院院长”。 刘松藩本为中国国民党党籍,后成为台湾地区第十任领导人选举宋楚瑜、张昭雄竞选总部主任委员,脱离中国国民党,加入亲民党;地方政治派系属于红派领袖,侄子为新科“立委”刘铨忠。后因“广三案”而逃亡并遭到通缉,至今下落不明,曾有中国时报记者在香港九龙发现其行踪。 中文名:刘松藩 国籍:中国 民族:汉 出生地:台湾省台中县大甲镇人 出生日期:1931年12月3日 毕业院校:台中商业职业学校 学历台中商业职业学校毕业 日本近畿大学商业经济科毕业 党籍中国国民党(1960-1999) 亲民党(2000-2004) 经历“立法院”(第一届增额)委员,1973-1992.01.18 台中港繁荣促进会会长,1980-1990 中国国民党中央政策会副秘书长,1988-1989 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秘书处主任,1989-1990 “立法院副院长”,1990.02.27-1992.01.18 “立法院(第九任)院长”,1992.01.18-1999.02.01 “立法院(第二届)委员”,1993-1996 台中县大甲镇农会总干事, “立法院”(第三届)委员,1996-1999 中国国民党中央常务委员,1997-1999 台湾地区第十任领导人选举无党籍候选人宋楚瑜、张昭雄竞选总部主任,2000 亲民党创党党员2000-2004 “立法院”(第四届)委员,1999-2002 “立法院”(第五届)委员,2002-2004 现况在脱离国民党后,改由亲民党以不分区形式提名为“立法委员”,而其“院长”宝座则由高雄县选出的王金平接替(后来王金平因为在高雄县得票低于民主进步党提名的林岱桦,在下届亦改为不分区提名)。而他在一九九八年“院长”任内,涉嫌协助台中商银董事长曾正仁,居中介绍经营不善的知庆公司向台中商银非法超贷15亿元,刘松藩并从中取得1亿5000万元的佣金,在2004年9月7日被台湾高等法院台中分院裁定背信罪成立,他同日于美国宣布退出亲民党及辞出亲民党不分区“立法委员”职务,接着下落不明,曾有台湾平面媒体记者在香港九龙尖沙咀半岛酒店遇见刘松藩,但不能证实其最终下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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