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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临沂市卫生局
释义

临沂市卫生局是临沂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全市公共卫生、医疗机构管理等工作。

主要职责

概论

临沂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全市公共卫生、医疗机构管理等工作。

细则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技术规范和卫生标准,研究拟定有关实施意见和办法并监督实施。

2、研究拟定全市卫生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规划和协调全市卫生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发展规划的拟定和实施,负责行政审批和卫生统计与信息工作。

3、研究拟定全市农村卫生、社区卫生、妇幼卫生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和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实施。

4、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拟定计划免疫规划,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制定对人民健康危害严重疾病的防治规划,组织对重大疾病的综合防治,组织调度全市卫生技术力量,协助当地政府对重大突发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的蔓延。加强突发事件的公共卫生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5、依法管理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指导医疗机构改革,监督实施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医疗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对重大疾病及医疗卫生质量实行监测,实行医疗卫生机构从业许可制度和执业医师准入制度。

6、依法监督管理血站的采供血及临床用血质量。

7、贯彻实施国家中医政策和中西医并重的方针,推进中医药的继承、创新与发展。

8、依法监督管理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防治和职业、环境、放射、学校卫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消毒药剂、消毒器械、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卫生用品质量管理规范并负责监督监测。9、制定全市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和卫生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组织实施卫生机构编制标准、卫生技术人员资格认定标准。

10、研究拟定全市医学科技、教育发展规划,组织督导医学科技攻关,指导医学科技成果的普及应用。

11、负责全市卫生系统对外援助和国际交流与合作。

12、组织开展卫生行业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建立和完善行业自律机制。

13、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4、负责市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

15、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机构设置

共10个科室,13个下属单位。

组成部门

1、办公室: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综合调研,起草、报批有关综合性、规范性文件;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机要保密、档案管理、卫生信息、来信来访;负责组织局直属单位综合目标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安全保卫、后勤服务等工作。

2、人事科:拟定全市卫生人才培养与发展规划,贯彻执行卫生机构编制标准、卫生人员工资福利标准,指导全市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卫生技术职务考试、评审及资格认定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卫生系统全市性表彰工作;拟定全市医学科技、教育发展规划,指导全市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组织督导重大医学科技攻关,指导技术创新与科技成果的普及应用工作;负责政治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开展政府及民间医疗卫生对外交流、合作与援助工作。 3、规划财务科:拟定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监督、管理医疗收费标准;监督指导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组织实施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制度;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监督、指导局直属单位财务、审计及基本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局直单位购置大型医疗设备及贷款项目的报批工作;负责卫生统计工作;负责设备管理和卫生器具计量标准的检查工作;指导市直卫生单位后勤服务的社会化改革。

4、卫生法制与监督科:贯彻实施卫生法规、规章、标准;负责卫生行政复议和执法监督;监督管理食品、生活饮用水、职业、环境、放射、学校、化妆品卫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食品、化妆品、消毒药剂、消毒器械、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卫生用品质量管理规范并负责认证工作;指导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负责重大工程项目的预防性卫生监督。

5、疾病控制科:拟定全市重大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职业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精神卫生疾病及与公共卫生相关疾病的防治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市卫生技术力量,对重大突发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病情的蔓延;承办市地方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6、医政科:依法管理医疗机构;监督考核医疗、护理质量;负责医师、护士和乡村医生登记注册工作,发放执业证书;负责医院分级管理、等级评审和考核评估工作;负责老年卫生、康复医疗工作;协调处理医疗纠纷;依法监督管理血站采供血及临床用血质量;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劳动伤残和精神病人的技术鉴定工作;组织协调医疗卫生机构对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的伤病员实施紧急救护。

7、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科:拟定农村卫生、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规划和服务标准,指导初级卫生保健规划的实施;研究指导城市基层卫生服务体系的改革;贯彻执行《母婴保健法》等法律、法规,监督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实施;拟定妇幼卫生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技术标准;负责妇幼卫生业务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检查;协同有关部门监督、指导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8、中医管理科:拟定并组织实施中医、中西医结合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管理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负责二级中医院分级管理评审工作;指导中医、中西医、民族医学和民间医学的医疗护理、康复保健工作;负责中医、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行医资格的考核;审批管理药膳经营活动,核发经营许可证。

9、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爱国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负责协调全市各有关部门、单位落实各项爱国卫生工作任务,组织开展以创建卫生城市为主要内容的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并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科学知识,引导公民树立良好的卫生习惯;负责城乡社会性卫生的监督管理和卫生效果评价;负责除"四害"和农村卫生改水、改厕工作。

10、卫生应急办公室:组建监测和预警系统,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组织预案培训和演练,培训公共卫生和医疗救助专业人员,指导各地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案,帮助和指导各地应对其他经常性突发事件的伤病救治工作。

局属单位

临沂市人民医院

山东省临沂市人民医院的前身是美国教会医院,始建于 1891 年。现已发展成为鲁南、苏北、豫东、皖东地区最大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也是山东大学、青岛大学、徐州医学院、济宁医学院等 10 多所医学院校的教学医院。现有职工 2549 人,其中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家 526 人。年门诊量 150 万人次,出院病人 8 万人次,各类手术 4.7 万台次。医院附设北医疗区(以骨科、整形烧伤科为主)、南医疗区(以神经外科、神经内科为主)、博爱眼科等现代化特色突出、专家云集、技术水平高、服务优良的专科医疗区。

医院注重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诊疗条件。目前,全院占地总面积 21 万平方米, 医院总建筑面积 26 万平方米, 面积 8.9 万平方米、高 24 层、楼顶建有停机坪的现代化主体大楼,被专家誉为 “ 中国医院第一楼 ” , 可满足日诊 5000 人次的需求。楼内中心供氧、吸引、物流传输自动化等设施完善;门诊层层设挂号、交款、取药窗口,柜台式、面对面、一站式服务;病房配有电视、电话、网络接口、中央空调、床帘等,设计布局装备数字化、人性化。

临沂市中医医院

临沂市中医医院中医特色突出,综合功能齐全,运用中医、西医、中西医结合等多种方法诊治各种常见、多发、疑难、复杂病症,开展心胸、颅脑、泌尿、腹部、四肢血管、骨伤、妇产、肛肠、眼、耳鼻喉、口腔、整形(美容)、心理等各种急慢性疾病的治疗、抢救和手术。治疗中风、心血管病、肝病、风湿病、糖尿病、心理疾病、周围血管病、肾病、椎间盘脱出、肛肠病、男性病、不孕症、眼底病、皮肤病、整形(美容)、变态反应性疾病等有独特优势和疗效,有些方面居国内、省内同行业领先水平。

沂水中心医院

临沂市沂水中心医院始建于一九四五年二月,原属战地医院。经过60余年的风雨兼程,目前已发展成为临沂市北部的一所集医疗、急救、科研、教学、预防、保健、康复于一体的地市级三级综合性医院,隶属临沂市卫生局管理,系国家级爱婴医院,济宁医学院、滨洲医学院教学医院,山东医专非隶属附属医院,山东省青年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国家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基地,全国百万妇女乳腺普查工程定点医院。医院现有正式在职职工1027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213人。医院现占地面积230.2亩,建筑面积为12.6万平方米,设有病床1010张,临床科室40个,医技科室20个,分设31个病区单元。

医院拥有1.5T核磁共振,4层、16层、64层螺旋CT,ECT,大型数字平板血管造影机,菲利浦IE33彩超,DR,肿瘤治疗成套设备,高压氧舱群,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眼科准分子激光手术系统,电子腹腔镜等万元以上大型先进医疗设备550余台套,固定资产4.0亿元。

2007年,医院门诊量34万人次,年住院病人3.4万人次。近5年来,先后开展新技术、新项目315项,有83项科研成果通过了专家鉴定,取得省、市科技成果奖84项,获国家专利113项。在省以上学术刊物发表论文1120篇,其中中华级39篇,编辑出版医学专著8部,参加国内学术交流525人次,国际交流10人次。

临沂卫校

山东省临沂卫生学校创建于1958年。2000年5月被国家教育部首批命名为“国家级重点”中等专业学校,2005年学校被省政府确定为首批实施“十、百、千工程”的骨干示范学校,“省级教学示范学校”。

学校内设14个职能科室: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人事科、老干科、工会、纪委、教务科、学生科、团委、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总务科、膳食科、财务科、保卫科。学校的主要职能是为全省培养临床医学、医学检验、护理、药剂、医学影像等十六个专业的“三二”连读专科和中专的高、中等卫生技术人才,同时承办职业中专和职工中专的招生工作和承办社区卫生人才的培养。

临沂市妇幼保健院

临沂市妇幼保健院位于市中心启阳路中段187号,是1996年由市妇幼保健站、市儿童医院合并成立的一所既有专科特色、又有综合服务功能的市级非营利性医疗保健机构,副县级事业单位。担负着全市妇女儿童医疗、保健、康复、教学、科研和基层保健培训、指导的任务。是全市妇女儿童医疗保健指导中心、市级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单位、市级新农合定点医院、市级生育保险定点单位和商业保险定点单位。在全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妇女、儿童发展纲要”、提高人口素质和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临沂市市肿瘤医院

临沂市市肿瘤医院拥有1.5T核磁共振,4层、16层、64层螺旋CT,ECT,大型数字平板血管造影机,菲利浦IE33彩超,DR,肿瘤治疗成套设备,高压氧舱群,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眼科准分子激光手术系统,电子腹腔镜等万元以上大型先进医疗设备550余台套,固定资产4.0亿元。

临沂市市精神卫生中心

承担全市精神疾病的预防、治疗、科研、教学、社区康复、心理咨询和对外学术交流等任务,同时担负着我市西北地区内、外、妇、儿等各科躯体疾病的防治工作。中心内设办公室、人事老干科、总务科、财务科、医务科、科教科、门诊部、护理部、膳食科、审计科、防治科、保卫科、工会、团委。

临沂市疾病控制中心

临沂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其前身是临沂市卫生防疫站)成立于2004年12月26日,隶属市卫生局,为副县级事业单位。承担全市疾病预防控制、公共卫生监测、健康教育及预防医学科研、教学培训等工作,是全市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检测检验工作的指导中心。中心党委下设行政、防病、卫生和老干部四个党支部党支部。中心内部设有19个业务科室和中心办公室等6个职能科室,现有在职职工136人,其中,主任医师9人,副主任医(技)师28人,中级专业技术人员53人.

临沂市红十字会中心血站

根据卫生部2005年11月17日颁布的《血站管理办法》规定:血站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采集、提供临床用血的公益性卫生机构。中心血站由地方人民政府设立。血站的建设和发展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卫生部主管全国血站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血站的监督管理工作。

中心血站应当设置在设区的市。其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在规定范围内开展无偿献血者的招募、血液的采集与制备、临床用血供应以及医疗用血的业务指导等工作;

(二)承担供血区域范围内血液储存的质量控制;

(三)对所在行政区域内的中心血库进行质量控制;

(四)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任务。

临沂市干部保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协调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做好干部保健工作;指导定点医院搞好干部保健医疗设施的配套建设、病房管理和后勤保障;组 织专家保健组对患病保健对象进行会诊;制作发放干部保健证件;组织有关单位做好来我市视察、指导工作的厅局级以上领 导同志和重要外宾的医疗保健工作;承办市保健委员会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临沂市120急救指挥中心

职能:受卫生局委托,负责对全市院前急救活动的统一调度、指挥;承担全市院前急救信息处理和急救知识的培训工作;对县、乡各级急救中心(站)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对医疗机构院前急救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临沂市皮肤病医院

主要承担全市皮肤病、性病防治的技术指导、业务培训、疾病诊疗和医学美容等任务。医院占地面积6600多平方米,建筑面积9000多平方米,现有在职职工79人。医院设有办公室、社会防治科、门诊部等10个职能科室和皮肤科、男性科、女性科等20多个临床业务科室,是目前山东省规模最大、技术力量最雄厚、设备最为先进的市级皮肤病专科医院之一。

临沂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临沂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于2004年9月11日经临沂市编委批准成立,为全额拨款、执行机关制度的事业单位,是市卫生局履行卫生监督职责的执行机构,编制70人,内设11个科室、现配所长1名、副所长2名。

主要职责:

一组织实施全市卫生监督规划和计划,对下级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二承担市卫生局依据法律法规规定交付的公共卫生、健康相关产品、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专业人员等方面的卫生监督执法任务。

三负责法律法规规定的市级办理的卫生许可和执业许可的受理、初审、现场审查和批准后有关证件发放的具体工作;组织监督上述相关单位、机构的人员进行预防性健康查体和组织卫生知识培训。

四按照市卫生局部署,组织开展全市性卫生监督执法检查;完成省卫生厅、市卫生局下达的公共卫生、健康相关产品等方面的现场监测、抽检任务;协助市卫生局通报监督、监测、抽验结果。

五对公共卫生重大案件、跨地区案件、突发事件等进行调查取证并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市卫生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具体实施。

六负责受理卫生监督工作中的投诉、举报、法律咨询和卫生监督工作的稽查。

七承办卫生法制宣传和卫生监督员培训工作。

八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由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的建设项目的新、扩、改建和竣工验收以及选址、设计卫生审查。

九负责医疗卫生机构设置、登记和执业医师、护士资格许可的审查和监督。

十承担市卫生局交付的其它卫生监督任务。

领导信息

主要领导

吕 富同志(党委书记、局长):主持市卫生局全面工作,侧重抓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反腐倡廉及纠风、优化发展环境、中医药产业化、爱国卫生等工作。

刘建广同志(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协助吕富同志抓机关日常工作,分管规划财务、疾病控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等工作。

程 杰同志(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分管办公室、机关党务、人事、老干和卫生科技、教育、外事、监督执法等工作。

领导班子成员

王传恒同志(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卫生应急、信访稳定、药物政策及落实基本药物制度等工作。

张艳丽同志(副局长、市妇幼保健院院长):主持市妇幼保健院全面工作,分管全市妇幼卫生工作。

吴立昌同志(党委委员、副调研员):分管医务工会、院务事务公开、卫生宣传和局机关基本建设等工作。

卞耀臣同志(党委委员、副局长、中医局局长):分管医政、基层卫生、中医、血液管理、学会工作等。

林 红同志(党委委员、市干部保健办主任):主持市干部保健办公室工作,分管纪检监察、行风建设等工作,协助刘建广同志分管疾病控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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