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释义 | 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现有正式干警154人,本科及以上学历占73.8 %,其中有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26人。辖8个基层法院,35处人民法庭。两级法院共有法官682人,其他工作人员496人,年办案4万余件,其中中院年均办案在2700件以上。 聊城中级人民法院法院概况近年来,聊城中院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统领法院工作,围绕“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响亮地提出了“经济欠发达、精神不能欠发达、工作必须创一流”的口号,确立了“服务大局、公正司法、深化改革、树立形象、争创一流”的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全面开展各项审判、执行工作,为改革发展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聊城中院先后荣获“开展‘司法公正树形象’和‘规范化管理年’活动先进集体”, “全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先进单位”、“平安山东建设先进单位”、“山东省职业道德建设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连续四年被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授予省级文明机关称号。连续两年被省法院授予“年度工作先进集体”、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优秀单位”。中院的司法警察工作在全国法院系统考核中名列第一,法警支队连续多年被授予“全国青年文明号”称号,中院的信息化、民事审判、案件执行、国家赔偿、司法鉴定、物质装备等工作也进入了全省乃至全国法院的先进行列。近年来,两级法院受表彰的先进个人达316人,有13个单位和53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涌现出了以“全国模范法官”刘景涛、“全国人民满意的好法官”桑桂林、“全国法官十杰”李昆仑和“全国优秀法官”袁建国为代表的一大批优秀法官。 2006年以来,聊城中院突出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维护稳定,促进发展 审判执行工作是人民法院的中心工作,也是法院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基本手段。聊城中院立足审判工作实际,找准服务大局、服务人民的结合点和着力点,更加充分地发挥好审判职能作用。 一是严格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加强刑事审判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始终保持对犯罪分子的高压态势,加大对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刑事犯罪的惩治力度,威慑犯罪,保护人民、促进治安形势进一步好转。积极探索加强未成年人犯罪审判工作的新路子,对具有法定从宽情节的未成年犯依法宽判,加大非监禁刑适用力度,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和回访帮教活动,促使青少年罪犯积极改造,早日回归社会。二是加强民商事审判,努力服务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对涉及重点工业项目发展的案件,依法快立、快审、快执,确保纠纷能够得到及时妥善解决,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保障和促进重点项目的健康发展,依法审理好企业破产、改制案件,维护企业职工合法权益。依法审理和执行好土地承包、土地使用权流转和农副产品买卖、假冒伪劣产品坑农害农等案件,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三是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在树立和维护司法权威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充分运用强制执行措施,强化公开曝光、悬赏执行、限制出境、责令申报财产等执行措施,加强对被执行人、协助执行义务人的威慑;规范执行案件的管辖、办案流程和执行纪律,加强对执行人员及执行行为的监督管理,坚决防止“执行乱”和“乱执行”;继续完善执行工作联动机制,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及金融、工商、房地产、交通等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推动实现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与社会诚信系统的对接,在联手化解“执行难”方面有所作为。二、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为载体,争创业绩一流的法院 为争创全省业绩一流法院,聊城中院不断改革创新,学习全国法院的先进经验,积极开展各种争先创优活动,法院各项工作均取得较大的突破。 一是通过深入实施“阳光工程”,最大限度地推行公开审判,把审判公开原则贯彻到立案、审判、执行、审判监督、司法鉴定等各个工作环节。二是以信息化为平台,优化管理模式。近年来,信息化广泛被应用于的审判管理、行政管理、队伍管理,全面提升了法院的管理水平。在2008年第22次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和全省法院信息化工作会议上,聊城中院作了典型发言和经验介绍,省法院周玉华院长在会议上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加强信息化建设,在三年内达到聊城法院的信息化应用水平。三是大力强化诉讼调解,实施立案调解、诉前调解、诉中调解、诉后调解,加大调解工作力度,最大限度地化解当事人的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全市法院民事诉讼调解结案率都在60%以上。四是实施判后释明制度,法院并不是简单的一判了事,而是判后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法律释明,从法律、道德、情感多个方面阐明道理,让当事人胜败皆服。五是对复杂疑难案件、再审立案、司法技术鉴定和争议较大的执行案件实行听证制度,减少了上诉、上访案件,执行案件实现了案件收结数的良性循环。六是狠抓涉诉信访工作,建立健全了初信初访及时疏导制度、上访老户集体会诊处结制度、重大事项及时报送制度、信访案件终结制度。使涉诉信访量逐年下降,信访工作走在全省法院的前列。三、以便民诉讼制度为重心,创建人民满意的法院 聊城中院坚决贯彻“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围绕创建人民满意的法院,从制度制定到落实都以当事人为本。一是积极构建保护民生的四项机制,通过建立诉求表达与民意沟通、诉权保障、案件提速、权益保障等机制,依法维护群众利益,促进了民生改善。二是认真落实各项便民诉讼措施,实现司法便民。建立涉民生案件“绿色通道”,通过在立案大厅设立诉讼引导员、提供诉讼指引材料、公示诉讼收费标准,积极推行网上远程立案、双轨制立案、节假日立案等方式,真正方便群众诉讼。三是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实现司法护民。加强了对涉及下岗职工、农民工以及老人、妇女、儿童、残疾人等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进一步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切实保护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四是加强了司法作风建设,实现司法亲民。着力解决对待当事人“冷、横、硬、烦、推、拖”的问题,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官僚态度,倡导亲民爱民的良好风气,弘扬司法文明。五是加强了教育培训机制,每年制定培训计划,分期分批对法官和人民陪审员进行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司法能力。。六是制度约束机制。着眼于防范队伍发生问题,开展“司法公正树形象”、“签订廉政责任状”等活动,加强法院的廉政建设。全市法院建立健全了10个方面的40多项制度,并狠抓落实,预防和减少了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四、不畏困难,艰苦创业,打造装备现代化的法院 聊城中院面对地处经济欠发达地区、财政困难的情况,始终坚持“有作为才能有地位”的信念,不断加强物质基础装备建设,本着节俭的原则,把物质装备建设的重心转移到提高办公自动化水平和提高审判执行管理水平上来。近年来,通过加大信息化建设及应用力度,全面提升了法院的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使法院的物质装备建设一步一个台阶。在10000平方米的办公大楼、3500平方米的审判大楼的基础上,又新建了5320平方米的审判综合楼于2008年10月投入使用,内有十六个高标准科技化法庭、智能化审委会会议室、新闻发布中心、数字监控室及被告人羁押室。建成了12000平方米的山东法官培训学院聊城分院,建成了固定刑场和法警训练基地。全市法院计算机广域网和局域网已全部开通,实现了法院系统三级联网,基本实现了办公的规范化、无纸化、自动化,初步实现物质装备现代化水平。 2007年以来,聊城中院在搞好自身各项建设的基础上,还着力加强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现全市35处人民法庭已全部达到“四好一高”人民法庭创建要求。聊城中院创新工作思路,在人民法庭工作中提出了“人品要正、管理要严、待民要亲、断案要明”的要求,并狠抓落实,充分发挥了人民法庭在服务基层、促进和谐、保障发展方面的职能优势。这一做法被省法院、最高法院先后以简报形式向全省、全国转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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