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李云河 |
释义 | 李云河,中国第—个进行“包产到户”试点人。 李云河原名苏凤亭,山东省惠民县人,因1939年9岁时过继给贫农李玉兰当儿子而改姓李,并用现名。他于1945年参军,后随军渡江南下,1949年5月下旬抵达温州,参加温州军管会的工作,接着调入市委组织部和秘书处工作,翌年被派到永强区委开展剿匪反霸斗争和减租减息。因永强、三溪、藤桥、梧埏四个区从温州市划出,给了永嘉县,李云河便随着到了永嘉县委担任土改指挥部领导成员和秘书。 中国第—个进行“包产到户”试点人人物介绍在1956年召开的永嘉县第一届党代会上,李云河被推选为主持农村工作的县委副书记,时年仅有26岁。 1998年7月,浙江省永嘉县试行包产到户改革42周年纪念会和学术研讨会即将举行,北京、上海及全国各地的领导、专家、学者和记者都来到了永嘉,全县上下笼罩在一种少有的欢乐气氛中。而在此时,本该成为会议的主角、“包产到户”的首创者、捍卫农民利益的英勇斗士李云河,却因凶残的癌症于7月7日被夺去了生命,再也不能出席会议了,终年仅有68岁。专程赶到浙江参加会议的原中顾委委员、国务院农村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杜润生,十分沉痛地说:“我本想在这里会见李云河同志,谁知竟不能如愿……我对这位包产到户先驱者逝世表示惋惜和哀悼!” 作为全国著名的农业专家和学者,杜润生为何对李云河怀有如此深厚的感情?在改革开放的年代里,李云河的逝世为何能引起如此多的人的悲痛和深切的怀念?这需要从李云河的经历和遭受到的迫害说起。 永嘉县一位朝气勃勃的领导者在毛泽东主席领导的农业合作化的日子里,浙江省永嘉县活跃着一位军人出身的年轻的领导者。他身材瘦长,眉目清秀,头发浓黑,说话办事都显出军人那种迅捷干练的作风。这位领导者,便是该县主持农村工作的县委副书记李云河。 李云河走上永嘉县委领导岗位之时,其所在的浙江省的农业合作化运动,就曾是党中央和毛泽东主席关注乃至争论的一个重要省份。1951年4月17日,中共山西省委给中央报送了一份《把老区互助合作组织提高一步》的报告。报告认为随着农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发生了涣散的互助组不是向现代化和集体化方向发展,而是向富农的方向发展,因而他们主张把互助组提高一步组成合作社。刘少奇、薄一波、刘澜涛不同意这一主张,当年7月3日刘少奇给这份报告加了按语,印发给党内负责同志和马列学院的学员,语言激烈地指出,党内有一部分人害怕资本主义发展,企图用平均主义去战胜资本主义的错误。毛泽东却明确支持中共山西省委的意见,专门找刘少奇、薄一波谈话,批评他们的观点“右倾”。同时,毛泽东还指示陈伯达召集第一次互助合作会议,起草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决议。这样,就使农业互助合作化运动在全国搞起来了。在这一运动中,浙江省委农工部没有及时纠正一些地委提出的“抓两头,带中间”即依靠贫农、斗争富农、带动中农的错误口号,强迫命令,使该省的农业合作社由1954年秋收前的3800个猛地增到1955年春天的50950个,加上4800个自发社,总数达到55000个。由于过速过快地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部分农民有怕“归公”的思想顾虑,就出现了比较普遍的不利于生产的现象,如不积极沤肥积肥,大批出卖牲畜,有了钱不买生产资料,用于抢购不急需的用品,甚至用于修坟、买棺材等等。时任中央农村工作部部长、国务院副总理兼第七办公室主任的邓子恢,于1955年3月下旬和中央副秘书长、中央书记处第二办公室主任谭震林,邀请浙江省委书记江华开会研究,并将讨论意见写成了《对浙江省目前合作化工作的意见》。此稿写成后,邓子恢曾委托中央政策研究室主任、农村工作部副部长陈伯达呈请毛泽东审阅。同年3月25日,中央农村工作部将此《意见》用电报发往浙江省委。指出:据已知材料,你省农村紧张情况仍在继续与发展着,农民生产情绪很不稳定,除粮食工作外,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发展过猛,步子迈得过大过急(由千分之六发展到百分之三十几),也是促成紧张的重要因素之一。据此,特建议你们对合作社数量分别地区实行压缩,有条件巩固的必须加以巩固,无条件巩固的,应主动地有领导地转回互助组或单干经营,能够巩固多少算多少,不要勉强维持虚假成绩。 此电报发出后,邓子恢出国,谭震林召集中央二办和农村工作部的负责人开会,决定派农村工作部秘书长杜润生、中央二办副处长袁成隆一道去浙江解释电报精神。杜、袁二人在浙江调查后,于4月11日联名向两个派出机关写的报告说:浙江整顿和巩固合作社的工作“除全面端正自愿、互利政策外,需要实行一个全力巩固、坚决收缩的方针”。现在不少合作社向政府要钱要粮,“中农不投资,贫农要预支,坐吃山空”,“一年之计在于春,必须赶快下马”。在北京开会的江华也给省委打回电话,说“浙江合作冒进,全国第一”,督促省委采纳中央农村工作部的建议。经一个多月的工作,使该省的农业生产合作社由53144个压缩为37507个,减少了15607个,减下来的合作社大部分转为互助组。 毛泽东觉察到浙江收缩合作社后,于1955年5月5日晚9时半,在颐年堂和邓子恢谈话时警告说:“不要重犯1953年大批解散合作社的错误,否则又要作检查。”7月31日,他在《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报告中批评说:浙江由于采取所谓“坚决收缩”方针(不是浙江省委决定的),一下子就从5.3万个合作社中解散了1.5万个包括40万户的合作社,引起群众和干部很大不满,这是很不妥当的。这种“坚决收缩”的方针,是在一种惊惶失措的情绪支配下定出来的。这样一件大事不经中央同意就去做,也是不妥当的。胜利冲昏头脑,犯出“左”的错误当然不好;胜利吓昏头脑,来一个“坚决收缩”,犯出右的错误,这也不好。现在的情况是属于后一种,有些同志被几十万小型合作社就吓昏了。毛泽东主席把围绕合作化问题的分歧,概括为“下马”与“上马”之争。 在今天看来,农村工作部的电报和邓子恢等同志在合作化方面的有些说法不是没有缺点的,如对于什么叫收缩,讲得比较含混,杜润生在浙江讲的“下合作之马”、“砍合作社”等用语,就更容易引起误解了。但大量材料表明,收缩合作社的意见是对的。1981年3月9日,中央办公厅转发了国家农委党组《关于为邓子恢同志平反问题的请示报告》和党中央批准这个请示报告的意见。这份请示报告指出,经过调查核实,浙江省1955年整顿农业生产合作社,“收到了较好的效果,纠正了侵犯中农利益的错误,一度紧张的中贫农关系得到了很好的解决,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恢复了,干部政策水平提高了。实践证明,这样处理是符合群众要求的。有的地方由于酝酿不够,行动过猛和工作过粗,对不该收缩的也收缩了一些,这是在具体执行中的缺点错误”。 实际效果尽管如此,但毛泽东是不同意“坚决收缩”方针的。1955年7月11日,他在颐年堂约见邓子恢、廖鲁言、刘建勋、杜润生、谭震林和陈伯达时,对邓子恢说:“你的思想要用大炮轰。”7月31日,他在《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中,更把对合作化过速发展持有看法的同志比作“小脚女人,东摇西摆地在那里走路,老是埋怨旁人说:走快了,走快了”。到8月31日,毛泽东在对安徽省委关于合作化情况报告的批语中指出:“安徽省委尖锐地批判了在农业合作化问题上的右倾机会主义思想,这种批判是完全必要的。”这是中央文件第一次提出批判合作化问题上的“右倾机会主义思想”。到1956年1月20日,毛泽东在中央召开的知识分子问题会议的讲话中,更尖锐地说:“我们的农村工作部,应该是一个促进部,但在一个时期之内,它是促退部。” 由于毛泽东的坚持和推动,农村社会主义高潮确实到来了,到1956年1月,全国各省市区初级农业合作社基本成立,到5月又一跃实现了“完全社会主义”的高级合作化。 作为县级干部的李云河当时不大清楚中央一层在合作化问题上的分歧和争论,但他在对永嘉县466个高级合作社的调查中,既为群众突然高涨的热情而高兴,又为各社存在这样或那样的一些问题而着急。这些问题,集中地表现为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不相适应。用当时说法,就是“鞋子”太大,“脚”太小。同时还存在管理不善、责任不一、效率不高、窝工浪费的诸多问题。农民对窝工问题意见最大,说是:“早上排排队,回头烟妹妹(吸香烟),晚上开开会,干起活来一大片,走起路来一长串。这样大呼隆,别说增产增收,就是老本也难保。”在三溪区和梧埏区的农村调查中,李云河还发现了四个突出问题。 一是高级合作化后,劳动组织较之初级社时的规模扩大了三、四倍以上,具备了某些大生产的特点,生产关系的改变极大地提高了生产力最活跃因素农民的生产热情,而劳动工具还相当落后。 二是生产关系改变了,但生产力发展水平没有改变,出勤率高了,但众多劳动者还是带着相当落后的生产工具,挤在一小块一小块的土地上,用小农生产方式进行着大兵团生产,这就形成了不小的浪费。 三是为适应集体大生产,有人试图采取“并丘扩田”,但因土壤肥瘦不均,土地高低不平,勉强“扩田”不利于农作物生长,加之畜力少,工具陈旧,用于肥田的主要是农家肥,用人拉肩挑之法在减少了田埂和实施“小株密植”的土地上施肥干活,形成许多不便,从而造成增产缓慢。 四是用大批劳力在小块地上劳作,一件农活要经过数十人的合作,“按劳计酬”难以正确执行。用他的话说:“生产‘一窝蜂’,必然带来评分‘满堂红’;队长难当,社员观望,面对复杂的生产内容,细致的管理技术,生长不一的作物,晴雨无常的天气,如果稍一放松领导,任其自流,就会使社员的生产积极性受到挫折,就会使农作物受到‘委屈’。” 作为县委的一位年轻的思想活跃的农业书记,面对迅猛到来的农村社会主义高潮,特别是面对农业合作生产高级化急迫需要解决的这么多重大问题,李云河怎么能不着急,能不苦思冥想地去寻找解决之法呢? 在与农业合作社社员的座谈中,他在与大伙商量。在走家串户的调查中,他在寻觅着解决问题的最佳出路。在回到机关、回到宿舍之后,他仍在作深沉的思索。在他感到“山穷水复疑无路”之时,《人民日报》的一篇短文引起了李云河的注意,心里像有一丝光亮透了进来,顿时感到眼前也亮堂了起来。“包产到户”是这样搞起来的。 在李云河为解决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管理问题极端苦恼的时候,邓子恢于1956年4月在全国农村工作部部长会议上的讲话传达下来了。邓子恢讲,改进生产管理,建立承包制度,是保证办好合作社的关键。在李云河认真学习和消化全国农村工作部长会议精神、琢磨如何改善高级社管理工作问题的时候,作者署名何成的一篇短文在1956年4月29日的《人民日报》上发表了,标题是《生产组和社员应包工包产》。这篇文章不长,位置也不很突出,而对高级社管理问题十分着急而变得异常敏感的李云河,却一下注意到了这个标题,认为它第一次突破了生产组和社员不能包工包产的禁区,是提出生产组和社员建立包工包产责任制设想的好文章。 该文一下点明了高级合作社生产管理方面问题的症结所在,写道:“把一定产量的任务包给生产组和每个社员,是完全对的。有些农业生产合作社(主要是高级社),只有生产队包工包产,生产组和社员不包工包产,这就产生了问题,那就是社员只顾赚工分,不关心社里生产。这是目前许多农业生产合作社建立了劳动组织,实行包工包产,生产仍然混乱的一个重要原因。”李云河联系到自己在本县高级社所看到的情况,感到此文是把话说到家了,把自己心里想说的话都说出来了。于是,他开始由生产组织想到了社员,由社员想到了户,并思考可否实行包产到户的问题。 作为全国著名的农业专家和学者,杜润生为何对李云河怀有如此深厚的感情?在改革开放的年代里,李云河的逝世为何能引起如此多的人的悲痛和深切的怀念?这需要从李云河的经历和遭受到的迫害说起。永嘉县一位朝气勃勃的领导者,在毛泽东主席领导的农业合作化的日子里,浙江省永嘉县活跃着一位军人出身的年轻的领导者。他身材瘦长,眉目清秀,头发浓黑,说话办事都显出军人那种迅捷干练的作风。这位领导者,便是该县主持农村工作的县委副书记李云河。 李云河,永远活在人们的心里!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李云河,男,1957年生,1981年至1984年西南政法学院函授法律专科学习。曾任云南省人民检察院行装处处长。1996年6月任临沧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先后荣获了“云南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个人”、云南省首届“十佳检察官”、临沧地区“劳动模范”称号。后任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2005年3月批准任命为玉溪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2009年任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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