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李应元 |
释义 | 一.明朝人物李应元,字元川,明绍兴山阴天乐乡(今属萧山)人。嘉靖二十五年(1546)举人,淡泊仕途,锐意讲学于宗祠。原额征赋役,向例20亩成丁起科。后粮额骤增,民困不堪。应元上下申理,终得恢复旧制,乡民称道。卒,总督胡宗宪撰其行状。《绍兴县志资料》第一辑有载。 二.中国台湾人物1953年3月16日出生,台湾省云林县人。民进党籍。台湾大学公共卫生研究所硕士,美国哈佛大学公共卫生硕士、北卡罗莱那大学医疗经济博士。 就读台湾大学期间,曾兼职《台湾时报》记者,并投入“党外”反对运动。留美期间,与张灿鍙等来往密切。1983年由洪哲胜介绍加入“台独联盟”,并担任《台湾学生》杂志发行人。1985年担任全美台湾同乡会总干事。1989年5月担任台独联盟美国本部副主席。1990年7月潜回台湾,8月被高检署以涉嫌判乱罪通缉。1990年11月18日加入民进党。1991年9月2日被捕。1992年5月获免诉释放,同年7月当选“台独联盟”总部兼台湾本部副主席。此后历任台湾“国民制宪运动委员会”执行长,“一中一台联盟”总干事,台湾“国会办公室”主任,“台独联盟”组织运动部主任、秘书长,台湾护理学院兼任副教授,全民无线电视台副总经理。1995年7月当选“台独联盟”第二届中央委员。同年12月当选第三届“立法委员”。 2008年7月1日接任台湾省云林县副县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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