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李沂 |
释义 | 1 明朝官吏◎ 人物简介李沂[明](公元?年至一六0六年)字景鲁,嘉鱼人。生年不详,卒于明神宗万历三十四年。万历十四年(公元一五八六年)进士,改庶吉士。十六年,授吏科给事中。拜官甫一月,以劾东厂太监张鲸廷杖削籍。家居十八年卒。沂著有《中秘草》三卷,《四库总目》传于世。 ◎ 明史记载李沂,字景鲁,嘉鱼人。万历十四年进士。改庶吉士。十六年冬,授吏科给事中。中官张鲸掌东厂,横肆无惮。御史何出光劾鲸死罪八,并及其党锦衣都督刘守有、序班邢尚智。尚智论死,守有除名,鲸被切让,而任职如故。御史马象乾复劾鲸,诋执政甚力,帝下象乾诏狱。大学士申时行等力救,且封还御批,不报。许国、王锡爵复各申救,乃寝前命,而鲸竟不罪。外议谓鲸以金宝献帝获免。沂拜官甫一月,上疏曰:“陛下往年罪冯保,近日逐宋坤,鲸恶百保而万坤,奈何独濡忍不去?若谓其侍奉多年,则坏法亦多年;谓痛加省改,犹足供事,则未闻可驯虎狼使守门户也。流传鲸广献金宝,多方请乞,陛下犹豫,未忍断决。中外臣民,初未肯信,以为陛下富有四海,岂爱金宝;威如雷霆,岂徇请乞。及见明旨许鲸策励供事,外议藉藉,遂谓为真。亏损圣德,夫岂浅甚!且鲸奸谋既遂,而国家之祸将从此始,臣所大惧也。”是日,给事中唐尧钦亦具疏谏。帝独手沂疏,震怒,谓沂欲为冯保、张居正报仇,立下诏狱严鞫。时行等乞宥,不从。谳上,诏廷杖六十,斥为民。御批至阁,时行等欲留御批,中使不可,持去。帝特遣司礼张诚出监杖。时行等上疏,俱诣会极门候进止。帝言:“沂置贪吏不言,而独谓朕贪,谤诬君父,罪不可宥。”竟杖之。太常卿李尚智、给事中薛三才等抗章论救,俱不报。国、锡爵以言不见用,引罪乞归。锡爵言:“廷杖非正刑,祖宗虽间一行之,亦未有诏狱、廷杖并加于一人者。故事,惟资贼大逆则有打问之旨,今岂可加之言官。”帝优诏慰留锡爵,卒不听其言。 初,冯保获罪,实鲸为之,故帝云然。或谓鲸罪不至如保。张诚掌司礼,素德保,授意言者发之,事秘莫能明也。其时,周弘禴、潘士藻皆以忤鲸得罪,而沂祸为烈。家居十八年,未召而卒。光宗嗣位,赠光禄少卿。 2 唐庆王庆王李沂,唐宣宗李忱五子。会昌六年始王,与夔、雍二王同封。大中十四年薨。 3 3.明末清初书画家李沂,字子化,号艾山,晚号壶庵。以号艾山行。是明故宰相李春芳的后裔,与李清(映碧)为族兄弟。自幼失怙,依伯父李信求学,李信全家抗清死难(见《阖门忠孝》篇),明亡后,李沂崇尚气节,誓不仕清。与邑中名士王贵一等人“辞诸生业”,归隐林下。后王士祯司理扬州,慕名求访,踵门请谒,李沂闭门不纳,不与谋面。 明末清初,江淮南北数十年间,论诗派,首推兴化为正。而兴化诗坛“诗醇典雅”,则又首推李沂。李沂曾在“河干草堂”(又名“鸾啸堂”)结诗社,与邑中名士唱和。诗人李沛、李瀚、宝严寺诗僧济润等成为李沂最紧密的诗友。康熙元年(1662)大旱,李沂目睹官吏催逼租赋,被捆缚入狱者“接踵于道”,因而“恻然伤之”以一腔悲忿写出了著名的《阳山赋》,记兴化一邑古今情事,“冀以感动当事,少纾民困”。康熙廿六年(1687)又偕兴邑名士李清、王仲儒、王熹儒、朱鹤山等会孔尚任。三十六年(1697),已经70多岁的李沂写下了《诸老燕会记》。在河干草堂,他著成《鸾啸堂集》9卷和《秋星阁诗话》1卷。后由诗僧济润等捐资刊行。 李沂终身布衣,不与清廷合作。晚年转而崇道,曾千里迢迢赴芒砀山访仙未果。 李沂的从子名李驎(1634-1710),字虬峰,一字西骏。亦著名诗人。曾为王仲儒《西斋集》作序。自成《虬峰集》20卷,乾隆四十四年(1779),因诗成祸,构成“《虬峰集》案”。 时李沂、李驎都已故世。兴化县令多泽厚奉圣喻查缴禁书。从书贩徐京国处收到20卷《虬峰集》,多泽厚认为“集中诗句狂悖甚多”,即予层层呈报。因而定为大案。两江总督萨载、江苏巡抚杨魁以“该犯系本朝人,乃不遵本朝制度,胆敢巾服终身,尤为大逆不道”,乃下令查究李驎坟墓、遗物、家族。所幸李驎绝后无嗣,否则株连难以幸免。但多泽厚还是从李氏家族中拘来“同宗无服”的族人进行严审,仍然查不出书系何人刊刻,书板又系何人何时送进李氏祠堂的。因守祠人擅将书板作柴烧用,到多泽厚搜祠时仅获得一块。多泽厚如获至宝,亲自解送京师军机处。未几,旨下:“将李驎照大逆凌迟律锉碎其尸、枭首示众”。 墓毁尸残。但李沂的大名依然高悬于“诗画名家”的匾额上。看到李沂的名字,人们也自然会想起李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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