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李雁南 |
释义 | 个人简介李雁南(1880-1911),又名李群,外号肥仔南,广东省新会县礼乐乡人,近代民主革命烈士。 早期革命活动性慷慨,行侠好义,青年时做过船夫,曾打劫过往船只,遭清廷通缉。后来参加反清复明为宗旨的三合会,携眷赴香港转往南洋。初居于马来西亚的槟榔屿,得同盟会员薛南介绍认识孙中山,接受反清革命思想。曾和革命党人到云南缅甸进行革命活动。后来全家在缅甸谋生,做小本生意。1908年缅甸同盟会支部成立,即加入同盟会,积极从事革命活动。1910年冬,孙中山筹划在广州起义,革命党人纷聚香港。李闻迅决定回国参加起义,当时,缅甸同盟会支部组织了李雁南、曹伯忠、雷瑞庭等16人回国参加先锋队(敢死队)。李带家眷回到广州安置停当,即投身革命活动,协助何克夫临时召集数十人加入先锋队,随时应召待命。 广州起义中牺牲1911年4月27日(辛亥三月二十九日)广州起义爆发。李参加的南洋华侨先锋队在何克夫部,由黄兴统率进攻两广总督署。是日下午5时30分由小东营出发,臂缠白巾,足穿黑面树胶鞋,腰系炸弹,手持驳壳枪,与队伍一起冲入督署,在二门与清军卫兵射击交锋时,身受轻伤,但仍奋勇冲杀,参加搜索督署官吏,时总督张鸣岐早已逃去。起义军放火焚烧署衙,退出督署。黄兴重新部署,先锋队被派往攻打督练公所,当转出督署后面街口,与从观音山开来的清兵遭遇,展开巷战,将清兵打退。这时张鸣岐已组织兵力反扑,李遇欧阳俊、梁镜球,便安置伤员于莲塘街64号梁镜球家中,闻外面有号筒声,从即冲出街外。时天已入黑,督署火光熊熊,街巷冷静,他们行经大石街口,忽然,通观音山的横巷有枪弹射击,即分头据巷口还击。李雁南与欧阳俊爬上屋面,向清兵射击和投掷手榴弹,掩护同志撤回莲塘街。在战斗中,李雁南左手拇指被击断,只得撤回梁镜球家隐伏。次日晨,街巷布满清兵,挨户搜索。众人化妆出走,李雁南因身手受伤,亦无辫发,决定暂躲在楼阁上,伺机脱逃。但只躲了一天,到29日被清兵搜屋时发现捕去,押至督练公所。在被审讯时,李雁南大义凛然,向清吏慷慨陈词,言平生宗旨以救国救民为己任。最后指出:“政府的官员只知卖国求荣,腐化堕落,不出数年,中国必亡国亡种。”官吏力图辩驳,李雁南严词斥责说:“你辈甘为奴隶,一派胡言,决不能动摇我革命党人的决心。现在既被执,唯有速死而已!”遂被警兵押往营内空地枪杀,牺牲时年31岁。葬于广州黄花岗,为七十二烈士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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