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李冠南 |
释义 | 李冠南(1902-1931年),乳名新盛,字仍华,广东新会沙堆区马趸村人。 【个人简介】 出生于加拿大,少年时随父回国归乡定居, 在乡间教会办的育英学校读书,后往广州读中学。 1923年暑假,李从广州回会城,结识进步青年陈日光, 参加陈创办的“新会协作主义同志研究会”, 得以阅读该会设立的阅书报社的进步书刊。不久, 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和广东新学生社新会分社,投身革命活动。 1924年春,李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7月被派往广州参加第一届农民讲习所学习。毕业后, 被委为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农民部特派员,开展新会农民运动。 李回县后,曾以中央农民部特派员名义, 致函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要求转饬各级地方政府切实保护农民协会, 为新会农民运动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1925年2月1日, 新会县第一个乡农民协会--第一区青云坊乡农民协会宣告成立,李主持大会并发表演说。同时,成立新会县农民协会筹备处,由李主持工作。是年3月1日,被选为国民会议促成会代表之一,赴北京参加开会。秋, 中国国民党新会县党部改组,被选为县党部执行委员兼农民部长。 1926 年7月,新会县各乡农民协会联合办事处在江门成立, 李冠南为主要负责人。从此,新会地区的农民运动得到发展。他在此后半年间, 对处理睦洲二路地主反抗减租减息, 支持农民取消“包农制”(即二路地主向大地主承包田地转批给贫下中农耕种的制度)事件; 对处理“兵匪”勾结洗劫礼乐农民, 促成组织善后委员会妥善安置受害农民事件;对都会农民自卫军被民团勾结县兵围攻, 力争县政府取消民团,惩办肇事者事件,均出色地完成任务, 充分显示出领导才能。 1927年“四·一二”政变后,李转移去香港。是年10月,中共五邑地方委员会成立,他被任为委员。为组织五邑暴动, 他奔忙于香港、澳门、江门之间。12月上旬,五邑暴动指挥部成立, 组织广东工农革命军中路新会支队,李冠南任政治领导兼农军指挥。 后以广州起义失败,江会驻军严密戒备,暴动计划未能实施, 他再度赴香港。 1928年3月,中共广东省委任命李冠南为巡视员, 前往中山县九区重建中山县委。 1929年夏被任为中央中山县委书记。 1931 年1月4日,往香港参加省委举办的党员训练班。中共广东省委遭破坏,李亦被捕,被解回广州。李冠南在狱中受到严刑拷打, 坚强不屈。是年8月21日被杀害,年仅29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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